东北大学教师聘期中期目标完成情况调查
各位老师:
根据东北大学教师考核文件的相关规定,请对照所聘岗位的聘期目标,自查是否已经完成中期目标(聘期目标的二分之一)的要求。
说明:
1、参加中期考核人员的范围:起聘时间从2004年1月1日起的教师;
2、自查结果为未完成中期目标的教师,请说明未完成的内容及原因,并于2005年11月29日12:00前反馈到学院办公室,联系人:邱 菊(87760)。
3、对于逾期未报未完成情况的教师,学院认为自查结果是已经完成中期目标,特此说明。
东北大学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
2005年11月29日
《东北大学 教师聘期中期目标完成情况调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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