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岗教师接转相关资料
根据黔教师发(2010)116号文件和118号文件、毕地教(2010)1号文件等有关精神,须提供以下资料:
一、单位应提供的资料
1、正式批准为特岗教师的文件依据(黔教师发(2009)342号)(此文件是关于特岗教师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县教育局提供。
2、编办增编的依据——县教育局提供。
3、织金县特岗教师管理领导小组名单——县教育局提供。
4、特岗教师合同(人事、教育行政部门与特岗教师签订)——县教育局提供。
5、每年考核情况(提供年度考核表)——县教育局提供。
6、当年考核不合格及违反纪律的处理情况(教育、人事、财政、编办商议,终止合同解聘的依据)——县教育局提供。
7、教育局建“特岗教师”数据库(是否按照人事部门)依据——县教育局提供。
8、“四家”制定的“特岗教师”管理实施细则——县教育局提供。
9、“四家”每年对设岗学校特岗教师的考核情况检查依据 ——县教育局提供。
10、每学期开学第一周向上级上报特岗教师人员名单——中心校、教育局提供。
11、设岗学校对“特岗教师”日常管理情况依据——中心校提供。
12、特岗教师学习《教师法》、《教育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及规章制度情况——中心校提供学习依据(心得体会)。
13、特岗教师在聘期间,在指定学校任教,未被借用到其他单位的证明及未参加任何形式招聘考试证明——任教学校出具是否借用或参加招考证明。
二、个人应提供的资料
1、本人愿意继续留在当地任教的申请书
2、2008特岗教师(服务期满,需留任)任教地、派出所出具已迁入为常驻户籍证明或户口册,已婚的还须计生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外县特岗教师必须将户口转入我县方能接转)。
3、个人档案已提交教育局的依据
三、主管部门提供
年度特岗教师接转报告
以上为织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供的接转条件,若接转材料不齐全的,不予接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