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验员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1、认真执行国家标准及公司内控指标规定。严格按照《化验设备安全操作规程》规范操作。
2、对于有毒药品或腐蚀性药品必须设专人保管;配制药品时按要求正确操作,配制好药品后贴上标签;易挥发、易燃药品应及时封闭;易燃、易爆物应远离火源,具体执行GB15603-1995《常用化学危险品贮存通则》规定。
3、熟悉本室的电源开关、插头、插座并检查其安全可靠性,如有异常,及时处理;禁止湿手操作电器设备,注意节约用电。
4、保持室内空气流通、整洁卫生。
5、对产成品及各种入厂原材料,化验人员取回样品后,按国标的有关规定进行检验和试验,并详细记录。
6、根据实验和检验记录,认真填写报告单,按时送达有关部门,并及时反馈给有关部门
7、废弃的药瓶、仪器及药品应分类集中存放在指定地点,并按有关规定进行无害化处理。
8、正确操作有关设备及仪器,以保证仪器的精确度和灵敏度。
9、及时对车间送样进行检验,以准确指导生产。
《化验员岗位安全操作规程.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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