偃师市总工会
“三公”消费情况及工作总结
为认真贯彻落实偃纪发[2011]12号文件精神和要求,进一步改进机关作风,努力建设节约型机关,市总工会全体干部职工,统一思想,强化措施,迅速行动,狠抓落实,现将市总“三公”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提高“三公”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为进一步搞好“三公”工作,市总工会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廉洁、节俭、增效”为目标,以健全制度、建立长效机制为保证,调整充实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今年以来,根据市总机关的工作实际,逐一落实了责任,确保“三公”各项要求落到实处,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成效。
二、认真开展自查活动
我们根据“三公”要求结合本机关的工作实际,逐项对照检查,认真开展自查活动。通过认真自查本机关的各项经费开支情况,机关领导干部和职工没有出现违纪违规现象和行为。今年以来,市总工会公车消费万元,同比减少万元,公务接待万元,同比减少万元,没有公费出国费用的产生。
三、取得的成效
1、公车消费得到有效控制。一是现有的公务用车未超编制 - 1 -
和未超标准配置。二是严格执行定点加油、定点维修和定点保险制度,压缩车辆修理费、燃油费等支出,严格维修报批和报销手续,坚决杜绝私车费用在单位报销。三是坚决制止公车私用。不用公车为私人旅游活动提供服务;不用公车为私人涉足高消费娱乐场所提供服务;不用公车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不用公车参与各种形式的迷信活动;不用公车从事非法营运活动;不用公车接送亲属。通过采取多形式管理,有效地控制了运行费用开支。
2、公务接待得到有效控制。一是严格实行一单三签、规范管理;二是严格执行招待费开支范围、开支标准等有关规定,不搞超规格接待;三是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四是禁止在机关范围内,上下级之间、各部室之间、同事之间借各种名义用公款相互吃请;五是严禁报销招待同学、同乡、战友及其他应由个人支付的餐费;六是禁止私客公请和各类公款馈赠,禁止报销各级领导利用职权
假公济私的宴请接待餐费;七是严格控制名烟、名酒招待客人;
3、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制度,市总机关不存在公费旅游、出国和以各种名义向企事业单位转嫁、摊派和报销费用等问题。
偃师市总工会
2011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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