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寓辅导员须知
一、浙江艺术职业学院东冠校区学生公寓辅导员考勤规定:
1、查寝要做到认真仔细,不漏查、误差。考勤表符号标记:
缺寝—○,请假--,到寝--, 晚归为--
走读学生请直接在查房表上将名字用灰色框标注。
2、当晚查寝前必须先登陆考勤系统了解学生请假情况,方法
1)为:点击“考勤录入”,若学生姓名后出现“请”字,即表明该生当晚已请假;方法2)为:点击“请假查询”,在公寓楼一栏点击“东冠(男)或“女”即可。
3、口头请假不算正式请假,正式请假的程序为:班主任签假
条---系辅导员签假条---系辅导员录入考勤系统,请所联系系的辅导员(刘梦伟老师和胡晨菲老师保管好假条,不能遗失)。
4、为了进一步规范请假制度,若出现学生或班主任口头告知
已请假的情况,请公寓辅导员考勤时仍按“缺寝”处理,同时备注一栏要标明“已向班主任口头请假”,并且在缺寝三天之内主动提醒学生补假,超过三天,系统将无法补假。
5、若出现学生或班主任口头或短信告知正在办理全日制走
读的情况,请公寓辅导员告知该生必须在走读手续办理好之后才可不入住公寓,若有特殊情况无法入住,请按时请假,否则仍按缺寝处理。
6、查寝结束后,请公寓辅导员及时与缺寝学生联系,并将情
况及时短信告知班主任老师,若遇特殊情况,无法联系到缺寝学生,可以直接打电话给班主任。
7、请公寓辅导员及时关注学生考勤总体情况,出现三次旷寝
未补假的请及时找该生谈话,出现四次的给予违纪受理单,出现五次的给予处分,请严格按照学生手册执行。
8、请公寓辅导员做好谈话记录,月底上交,谈话记录每月不
少于15次。
二、公寓巡查规定:
1、巡查内容:公寓各楼层学生动态、公寓内设施设备情况等;
2、公寓内巡查以星期为单位实施轮班制,巡查时间为8:00、10:00、15:00,记录由当班辅导员填写;
3、巡查中发现问题,当班辅导员要及时处理并汇报给相关领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