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线网卡移动理财协议书
甲方(证券客户):
乙方(运营商):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市分公司
丙方(证券公司):申银万国证券公司芜湖营业部
本次无线网卡移动理财业务是乙方及丙方为方便甲方免费使用乙方及丙方
的无线网卡移动理财业务而提供的一种入网消费的方式,甲方自愿选用该业务,并与乙方及丙方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承诺在网使用该业务进行移动理财个月,三方约定协
议优惠理财期为:月;移动理财业务使用期内甲方承诺将股票帐户仅开
设在丙方进行交易,协议签字生效当日起至第 12个完整自然月结束。
二、乙方及丙方为甲方提供的优惠移动理财政策如下:
甲方享受:
1、免费领取无线网卡设备一个;
2、每月免费使用乙方提供的电
信芜湖本地上网流量2GB;
3、免费使用时间为12个月;
4、当月超出部分资费
为0.003元/KB,超出部分由甲方承担自行缴费的义务;由于甲方欠费等个人因
素造成的行情中断,乙方和丙方不承担责任。5.优惠期结束后,如果继续使用需
自行缴费,若不继续使用优惠期结束当月到电信办理取消业务手续。
三、鉴于甲方已享受了乙方及丙方提供的优惠移动理财业务,且甲方已
完全理解了优惠移动理财政策,甲方承诺在协议优惠理财期内不得注销已开通
的本次优惠移动理财帐户。
四、协议优惠理财期内,甲方拥有该移动理财终端的使用权,丙方拥有
该移动理财终端的所有权。协议优惠理财期满后甲方若无欠费,则该该移动理
财终端的所有权自动转移为甲方所有,但后期使用费由甲方自行承担。
五、鉴于移动理财终端不具备保值特性,难以进行保值处理或转租赁,
甲乙丙三方约定,优惠移动理财协议一经签定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拒绝执
行以上协议约定的条款,乙方按国家规定承担该移动理财终端的售后工作。
六、承租期内甲方理财终端丢失,或因甲方原因损坏无法修复时,乙方
及丙方不提供二次优惠业务,但本协议其他条款继续履行。
甲方:(签字)联系号码:
乙方:(营业专用章)受理人员:
丙方(证券公司):申银万国证券公司芜湖营业部受理人员:
日期:2011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