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高新区xxx食品安全承诺制度
本店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对所经营的食品向消费者做出质量承诺:
一、本店经营的所有食品均为正当渠道进货、销售的商品均在保质期内,价格合理、计量准确、不经销有毒或有害、污染、变质、过期、不合格食品或者无厂名厂址、无生产日期的食品、假冒食品。
二、本店销售食品时向消费者提供相关质量合格证明,出具销售发票等购物凭证,如不出具,消费者有权索要。
三、本店对被消费者发现存在质量问题的食品、包装标识不符合规定的食品,或者经国家有关部门抽查检验判定为不合格食品,或者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质量检验检疫等部门确认的消费者申诉举报的假冒伪劣食品;可凭购物发票等凭证退换,并依法予以先行赔付。然后再向进货部门或生产厂家追偿。
四、本店积极负责的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对质量不符合规定的食品,立即停止销售、进行清理、登记、并向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报告。
经营者:
年月日
《大庆高新区某食品安全承诺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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