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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具体处罚规定(修改待稿)

发布时间:2020-03-02 08:21:00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项目经理部

安全生产奖励和处罚规定

第一条 总则

为严肃安全生产的管理制度,减少各种因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等人为因素造成的事故,将执行项目部《安全生产具体处罚办法》对违章操作、违章指挥等现象将按下列条款进行处罚。

第二条 奖罚原则

一、原则

1、对在安全生产中做出显著成绩的班组和个人,要给予精神和物质奖励,大力表扬他们的先进事迹和经验。对领导违章指挥、工人违章作业,要进行严肃处理;对造成事故者,视责任大小、情节轻重,给予必要的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直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为实现项目施工安全目标,逐级签订安全承包合同,并制定奖罚办法。对考核得分在85分及以上的优良标准者,给予1000-2000元的奖励,对考核得分在75分以下者给予1000-2000元的罚款,警告批评。

3、根据上级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制定对安全事故责任人的处罚标准。

4、为强化职工安全意识,促使大家自觉遵守安全规程,制定违反安全规章制度的处罚办法和对安全先进人物的奖励办法。

二、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处罚规定

第三条施工现场违章作业处罚规定

一、桥梁作业违章安全处罚规定

1、对桥梁施工中的辅助结构、临时工程如脚手架、索道、地笼等,应进行安全检算,考虑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违者责任人罚100元。

2、工地内应设有安全标志,夜间施工作业应有照明设施,并不得擅自拆除。违者现场责任人罚100元。

3、公路、人行道交叉的道口,应设警告牌(灯)。车辆、人员繁忙的道口,应派专人防护,并设围栏,使施工场地与公路隔离。违者责任人罚100

1元。

4、承台、地道等深基坑机械开挖时,四周因设置沉降水准点、沉降观测标和深基坑开挖危险警示标示,且开挖机械必须按照操作规程操作,违者责任人罚200元。

5、灌筑砼基础及安装钢筋笼时,应搭设灌筑平台,并设置防护栏杆。当拔出料管时,要有专人指挥。违者责任人罚50元。

6、灌筑桥梁墩台砼应分层,均匀进行,每层以30cm为宜。不得用吊斗直接灌入,以免冲击模板,造成偏压。使用振捣器捣固时,不得振动滑模顶杆、钢筋和模板。振捣器的插入深度,以不超过前一层砼内5cm为限。在提升滑动模板时禁止振动。违者责任人罚50元。

7、墩身钢筋、模板安装前,必须搭设脚手架平台、栏杆及上下扶梯;人工搬运和绑扎钢筋时,应互相配合,同步操作。在已安装的钢筋上不得行走,必须架设交通跳板,或搭脚手架。违者责任人罚50元。

8、桥梁墩台施工,应搭脚手架,铺脚手板、装栏杆、扶梯。在脚手架与墩身之间挂安全网,桥墩帽两侧应设吊蓝,墩帽顶上挂置安全网用的预埋构件。脚手架拆除时应保持每间隔10m高位置有一层外挑的安全平网。违者责任人罚50元。

9、桥墩较高时,宜在墩身下游端安装固定式铁梯,与墩身预埋件连结,砼在未达到设计强度前不得使用。桥墩台拆除模板之前,必须设立禁区,并按规定程序进行拆模。违者责任人罚100元。

10、扒杆各部结构的主要材料(木料、钢丝绳、缆风绳等)的规格尺寸必须根据起吊物的重量经设计决定,不得超载,不得使用与设计不符合的代用料,同时须指定专人负责指挥,操作时协调一致,违者责任人100元。

11、起吊设备起吊时,严禁起吊超过规定重量的物件。起重吊装用的钢丝绳,应经常进行检查,凡发现有扭结、变形、断丝、磨损、腐蚀等现象达到破损限度时,必须及时更新。违者责任人罚50元。

12、高处作业必须设置防护措施,并符合JBJ80-91《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按照GB3608-83《高处作业分级标准》实行三级管理:

(1)2~5m为一级管理,由技术员负责;

(2)5~15m为二级管理,由副经理负责人负责;

(3)15m以上为三级管理,由项目经理负责;施工负责人对该工程的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负责,安全防护措施应由负责人组织验收,因工作必须临时拆除或变动安全防护设施时,必须经施工负责人同意,并采取相应可靠措施。违者责任人罚100元。

13、各工种进行上下立体交叉作业时,不得在同一垂直方向操作,违者责任人100元。

14、脚手架的搭设必须符合安全技术规程的规定。立杆间距、杆件联系、剪力撑安设要按规定执行,立杆底设垫块并设置安全网、拦杆挡板。并经有关技术人员检验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脚手架拆除时,下方不得有其他人员。违者责任人每处罚50元。

15、各种脚手架在大风、大雨过后,必须进行检查,发现倾斜、下沉、崩扣、松扣现象时,应及时修复。各种脚手架的脚手板必须铺平铺严,严禁有探头板。脚手架的外侧、斜道和平台应绑防护拦杆和挡脚板,或挂护立网。违者责任人罚50元。

16、安全网应保持完好,使用宽度不小于3m,长度不小于6m,网眼不大于100mm的维纶、锦纶、尼龙等材料编织的标准安全网。•每块网应能承受不小于1600N的冲击荷载。违者责任人罚200元。

17、移动式梯子,梯脚底部应坚实,上端应有固定措施。立梯工作角度75°± 5°为宜,不得有缺档和垫高使用,折梯使用时上部夹角以35°~45°为宜,并有可靠的拉撑措施。违者责任人罚50元。

18、高处作业设施应设置避雷设施。接地电阻≤4欧。6级以上大风、浓雾、雨雪等恶劣气候不得从事高处作业。强风暴雨后,应对高处作业设施逐一进行检查,发现有松动、变形、损坏等现象,应立即修理完善。违者责任人罚100元。

二、高处作业违章处罚规定

1、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米和2米以上有可能坠落的悬空作业,称高处作业;高处作业使用脚手架,应铺设固定脚手板和1.2米高的护身栏及

安全网,脚手板宽度不得小于60厘米。违者每次每人罚款主要负责人100元。

2、在桥顶、陡坡、脚手架及其它危险边沿进行悬空高处作业时,临空一面必须搭设安全网或防护栏,戴好安全帽并戴好帽绳,拴好安全带,安全网必须随着建筑物的升高而提高,安全网最大距离工作面的最大高度不超过3米,安全网外侧比内侧高0.5米,长面拉直拴牢在固定架子和固定环上。未挂安全网或安全网质量不符合要求,无固定网、上升高度网、施工作业网、杆与地面夹角小于45度或不拉紧,网内有杂物,网与下面物体表面距离小于3米。违者每次每人罚主要负责人100元。

3、、高处作业应设人警戒,严禁人员通行,必要时采取可靠的防护措施,以免掉物伤人,走道、脚手架要清除干净,采取防滑措施;上下脚手架、攀登高层构筑物应走斜马道,不得沿绳、立杆或栏杆攀爬;不得坐在平台、孔洞井上边缘;不得骑坐脚手架栏杆;周围的沟道,孔洞井口等应用固定盖板盖牢或设围栏。违者每次每人罚主要负责人50元。

4、遇六级以上大风,没有特别可靠的安全措施,禁止高处作业,违者每次每人罚主要负责人100元。

三、脚手架作业违章处罚规定

1、凡属构筑物的脚手架,在使用前,要测算承重部分的强度,必须经过设计和技术部门负责人批准,并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后,方可使用,不得出现悬空现象,违者罚主要负责人100元。

2、钢脚手架的材料必须符合要求,钢管外径不得小于48~51毫米,壁厚3~3.5毫米,长度2.1~2.8米为宜,有严重锈蚀、弯曲或裂纹的不得使用。扣件应有出厂合格证明,脆裂、变形、滑丝,不得使用。违者罚主要负责人50元。

3、木脚手架的材料应采用硬木,腐朽木不得使用。木脚手架小头直径不小于7厘米,大横杆、小横杆有效部分小头直径不小于6~8厘米,可双杆合并或单根加密使用;木脚手板厚度不小于5厘米松木板,宽度20~30厘米,长度不超过6米为宜;板的两端8厘米处应用铅丝箍绕2~3圈或用铁皮钉牢。违者罚主要负责人50元。

4、竹编脚手板厚不得小于5厘米,螺栓孔不得大于1厘米,螺栓必须拧紧,竹编脚手板,其两边竹杆直径不得小于4.5厘米,长度一般为2~3米,宽度为40厘米为宜。违者罚主要负责人50元。

四、施工用电的行为准则

1、非电工从事电气作业,无证上岗,违者罚主要负责人200元。

2、未经领导许可,任意调换工作操纵机械设备,不是电工人员私自乱接闸刀、拉闸、推闸,违者罚主要负责人50元。

3、除试验室使用电器养护外,其它单位严禁使用电炉、高压悬钨灯、取暖做饭;照明电灯、电线、电闸箱要符合要求,外线线头要用胶布包好,违者罚主要负责人100元。

4、在脚手架上安装临时照明线路时,脚手架上应加绝缘,金属脚手架上应设木横担。违者罚主要负责人50元。

5、电源线路不得破损、裸露等,接触潮湿地面以及接近电源和直接绑在金属构件上,或电源线芯弯成裸钩,钩在电源线路和电源开关上通电使用。违者罚主要负责人50元。

6、照明拆除设备,不得留有带电部分,如必需保留时,则应切断电源,线头以绝缘固定距地面2.5米以上的适当处,违者罚主要负责人50元。

五、一般违章处罚规定

1、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不戴胸卡,安全员不带红色袖标,施工作业人员不戴安全帽,违者每次每人罚款50元。

2、施工人员穿拖鞋、塑料底鞋、高根鞋或赤脚,高处作业人员不系安全带,违者每次每人罚款50元。

3、施工人员患高血压、心脏病等疾病而从事特种作业,违者每次每人罚款50元。

4、施工人员酒后进行施工作业,违者每次每人罚款50元,并责令其停止工作。

5、各种预留口如通道、预留洞口临边无防护,违者每次每人罚主要负责人50元。

6、严禁在施工现场区域内用火,违者每次每人罚款50元。

六、其它违章处罚规定

1、文明施工要求,现场材料堆放混乱、废料不及时清理、道路不畅通,违者罚主要负责人100元。

2、施工现场无警示标牌或标牌不醒目,违者罚主要负责人100元。

3、对发生事故弄虚作假,隐瞒不报,推脱责任,致使事态扩大,造成恶劣影响的。违者罚主要负责人500元。

4、电力、高处起重等特种作业人员,各种机械的操作人员及机动车辆驾驶人员,必须经劳动部门专业培训和考试并取得合格证后,方准独立操作。违者罚主要负责人100元。

5、施工人员的个人行为违反规定由个人负责,每检查一次,处罚一次。属外界环境的单位行为,检查一次,下发“指令书”,提出警告;检查二次,罚主要负责人100元;检查三次,罚主要负责人200元,安全员100元,责任人100元,并取消该作业资格。

6、凡属上述规定未涉及到,一经检查发现,不论何种情况,以危及人的生命和国家集体财产受损失的行为,根据具体情况,安质部门有权当即做出决定,对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责任人进行50~200元的罚款。

7、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成员均有权根据以上规定对违章人员做出处罚决定。罚款由财务从月工资或验工计价中扣除。

8、安全监察部门主管安全处罚事务,有权直接对“三违”现象进行处罚,无需通过项目领导签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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