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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七届人大二次

发布时间:2020-03-03 00:02:45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市七届人大二次 会议文件

(十三)

关于莆田市2017年预算执行情况

和2018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2018年1月5日在莆田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莆田市财政局

各位代表: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现将莆田市2017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8年预算草案提请市七届人大二次会议审议,并请市政协各位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2017年预算执行情况

在市委的坚强领导和市人大的监督指导下,全市各级财政部门按照市七届人大一次会议决议要求,认真落实相关财政政策措施,发挥财政支持和引导作用,不断增强预算的科学性与规范性,有效防范财政风险,确保财政平稳运行。

(一)落实市人大预算决议工作情况 1.政策资金并举,促进发展强动能

一是强化政策正向激励。在全省率先出台促进工业企业和总部经济发展的扶持办法。对现有老工业企业和新落地工业企业,

- 12村低保年人均补助水平,从2520元提高到2772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年人均补助标准,由人均45元提高到50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年人均补助标准,从420元提高到450元。

二是强力打好脱贫攻坚战。统筹整合资金1.6亿元,推进“精准扶贫”,重点支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贫困户生产发展、造福工程易地搬迁等,扶持农业产业,完善老少边岛地区基础设施,改善农村生产和生活条件,增加农民收入,加快贫困人口、贫困村脱贫步伐。

三是提高全市医保待遇。推进全市医保统筹管理机制,实现城乡居民医保覆盖范围、筹资政策、保障待遇、医保目录、定点管理和基金管理的六个统一,推进城镇职工医保、新农合、城镇居民医保的“三合一”;完善大病补充保险,加强医疗救助与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等制度衔接,提高医保待遇。落实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充保险和城乡居民大病补充保险社会化经办,提升医疗保障成效。

3.聚焦激发活力,深化改革破难题

一是改革专项资金管理。出台《莆田市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下放分配权限,明确职责分工,简化手续,实现“放管服”改革。明确主管业务部门为财政专项资金分配、使用的主体;财政部门不再参与项目申报、评审和分配环节,将工作重点转到专项资金监管的职责上,从而更有效、更深入、更广泛地开展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改革后,有利于充分发挥行业管理优势,更加有效地使用资金。

二是加强债务风险防控。制定我市政府性债务风险应急处置预案,组织开展政府性债务风险摸底排查,建立中长期支出事项监测机制,督促纳入债务风险提示和预警范围的高风险地区化解债务风险。严格执行财政部等六部委《关于进一步规范地方政府举债融资行为的通知》(财预〔2017〕50号),《财政部关于坚决制止地方以政府购买服务名义违法违规融资的通知》(财预〔2017〕87号),积极组织隐性政府性债务整改,督促加强与社会资本方的平等协商,依法妥善规范整改举债行为,化解各类隐性债务潜在风险。严控新增隐性债务规模,设定“正面清单”和“负面清单”,严防PPP、投资基金、政府购买服务等异化为变相举债。

三是强化预算执行管理。努力克服“营改增”减收等多重困难,科学预测,积极应对,一对一帮扶企业,依法加强政策指导,优化纳税服务,强化综合治税,税收环境进一步优化,全市财政保持平稳健康运行。落实好预算执行监控、通报、约谈制度,督促部门做好重大项目前期工作,加快并均衡预算支出进度,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有效减少财政资金沉淀。实施更为积极的资金盘活措施,收回本级安排结转一年以上的资金,用于市委市政府确定的重点项目。

四是深化国库集中支付改革。进一步优化国库集中支付流程,规范授权支付资金使用,从严控制财政性资金垫付行为,提高公务卡使用率。推进乡镇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努力实现全覆盖。

- 56出绩效目标的编报范围,督促并指导预算部门单位积极开展项目支出绩效监控和绩效自评工作,并尝试委托第三方开展项目支出重点评价工作,涉及金额6亿元,不断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和政府部门管理水平。

(二)2017年预算收支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市七届人大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2017年全市财政总收入代编预算195亿元,增长8.3%;其中:地方级收入122亿元,增长5.5%。全市支出预算149亿元。市本级财政总收入预算24.5亿元,其中:地方级收入14.7亿元,支出预算31.4亿元。

预算执行中,由于使用地方政府债券资金以及医保基金由市级统一管理等原因,经市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审查批准,对市本级财政收支预算进行调整。调整后,市本级财政总收入预算31亿元,其中,地方级收入21.56亿元。地方级收入经上下级财力结算后,以及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和清理收回存量资金等,调整后支出预算55.48亿元,加上从清理收回存量资金中安排的支出1.10亿元,当年实际共安排支出56.58亿元。

初步预计,2017年,全市公共财政总收入205.2亿元,完成年初预算(下同)的105.2%,增长13.9%。其中,地方级收入136.4亿元,完成预算的112.2%,增长17.8%。全市财政支出224.3亿元(含当年上级专款和上年结转支出),同比增长8.4%。

市本级财政总收入32.2亿元,完成预算的103.9%,同比增长22.4%。其中,地方级收入22.4亿元,完成预算的104%,同比增长31.5%。市本级财政支出54.5亿元(含当年上级专款和上年结转支出),增长23%。

2017年全市预算收支执行具体情况预计如下: (1)主要税种税收收入执行情况

税性收入158.3亿元,增长6.7%。其中:增值税63.4亿元(含原营业税及改征增值税),下降0.7%;企业所得税39.3亿元,增长9.1%;个人所得税11.1亿元,下降3.2%;消费税6.5亿元,增长6.5%。

(2)主要支出项目执行情况

教育支出55亿元。其中:投入2.1亿元,继续实施义务教育“四免一补”政策,继续提高城乡公办义务教育、高中学校生均公用经费标准。筹集4000万元,支持推进教育工程包PPP模式建设,积极支持莆田学院和湄职院新校区建设;继续提高市本级财政对高职院校的生均拨款水平,市级财政对湄洲湾职业技术学院的生均拨款水平提高到1万元。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9.5亿。其中:拨付2686万元,配套城乡低保补助;拨付2998万元,补助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实现“老有所养”;拨付158万元,补助1200个避灾点建设;拨付800万元,补助80个农村幸福院建设项目。拨付2223万元就业专项资金,进一步落实社会保险补贴、公益性岗位补贴、技能培训补贴、创业资助等政策。

- 910算的103.2 %,同比增长68.2%。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支出96.8亿元(含当年上级专款和上年结转支出),同比增长63.4%。其中,土地基金支出92.9亿元,同比增长64.5%。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4720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22.2%;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4732万元,增长14.1%。

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4012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2.6%,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4012万元,增长7%。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收入11.4亿元(按照规定,全市的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工伤保险基金和生育保险基金纳入市本级预算管理,市本级的收支数为全市收支数),完成调整后预算的102.1%,同比增长4.1%;社会保险基金支出11.6亿元,增长5.1%。

以上预计数在决算编制中可能还会有所调整,决算编成后再报市人大常委会审批。

过去的一年,面对严峻复杂的财政经济形势,市财政加快改革步伐,创新调控方式,坚持民生改善和经济发展相协调,更多依靠市场力量,运用改革办法,推动经济平稳运行和提质增效。各项成绩的取得,是市委正确领导的结果,是人大依法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的结果,也是各级财政部门和各部门共同努力和支持的结果。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财政运行中仍然存在着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是:受经济下行压力影响,税收收入低位运行,财政支出刚性增长,各级收支矛盾仍然突出;社会保障、公共服务水平相对不够高,与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期盼还有一定差距;个别地方财政运转困难,风险隐患增多;有的地方依法理财意识还需增强。对这些困难和问题,我们将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也恳请各位代表、委员一如既往地给予指导和支持。

二、2018年预算草案

2018年,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施“十三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我们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按照高质量发展的要求,进一步坚定发展信心,突出产业升级,突出项目带动,突出改革攻坚,突出民生保障,突出风险防范,努力提高财政发展的质量和效益。

2018年预算安排主要遵循以下原则:一是积极稳妥。收入预算既要充分估计困难、实事求是,又要考虑各项增收的积极因素。二是有保有压。继续压缩行政成本和一般性支出,重点保障重大产业项目、基础设施建设和重点民生领域支出,提高支出精准度。三是强化统筹。盘活存量和增量,统筹上级和本级资金,整合资源和资产,加大财政统筹力度。四是提升绩效。牢固树立绩效理念,将其贯穿于预算编制、执行、监督全过程,提升资金使用效益。五是促进改革。坚持问题和目标导向,推进体制机制改革,补齐经济社会事业发展短板。

(一)2018年财政政策和支出重点

- 1314抓好民生政策落实“最后一公里”,让人民群众有更多获得感。

(二)2018年全市及市本级预算

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态势,以及市委确定的目标任务,按照收入预算积极稳妥、量力而行、留有余地,支出预算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厉行节约的原则,对2018年全市及市级预算安排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

全市财政总收入代编预算228亿元,增长11%。其中:地方级收入151亿元,增长11%。地方级收入加上上下级体制结算净收入及各项财力补助等,预计全市可安排支出预算总财力167亿元(不含地方政府债券资金),相应安排支出预算167亿元。

市本级财政总收入预算28.3亿元,可比增长21%。其中:地方级收入17.6亿元,增长26%。地方级收入加上上下级体制结算净收入及各项财力补助等,预计市本级可安排支出预算总财力41.4亿元(含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可安排支出预算41.4亿元,加上从已列支结余资金中安排1709万元,实际共安排支出41.6亿元。

市本级主要支出安排情况:教育支出7亿元,增长15.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3亿元,增长34.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2亿元,增长69.3%;农林水支出1.6亿元,增长82.1% 市级财政对县区转移支付8.8亿元,增长4%。 2.政府性基金预算

全市政府性基金收入代编预算133.3亿元,增长13.2%。其中,土地基金收入预算129.1亿元(含县区级),增长14.9%。政府性基金支出代编预算143.2亿元,增长67.5%。其中,土地基金支出预算133亿元,增长67.8%。

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109.1亿元,增长7%。其中:土地基金收入106.7亿元,增长8.3%。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118.5亿元,增长13.1%。其中,土地基金支出113.2亿元,增长13.9%。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市国资委监管的10家企业全部纳入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2018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5545万元,相应安排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5545万元,全部调入一般公共预算。

汇总全市预算,全市国有资本经营收入6040万元;全市国有资本经营支出5899万元。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2018年市级社保基金预算新增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预算项目。社会保险基金收入预算35.4亿元(按照规定,全市的失业保险基金、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工伤保险基金和生育保险基金纳入市本级预算管理,市本级的收支数为全市收支数),支出预算33.1亿元。

(三)扎实抓好2018年预算执行

一是全力抓好收支管理。密切关注经济形势走向,加强财税统计和分析预测,切实增强组织收入的主动性和预见性,积极与

- 1718

莆田市七届人大二次会议秘书处 2018年1月3日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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