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矿一车间安全生产责任状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人人有责”的原则,充分调动采矿二车间员工“关注安全、关爱生命”的自觉性和主动性,真正体现“一岗双责”的管理思想,在安全的前提下完成各项安全生产任务,车间主任与设备副主任特签订此责任状,供甲乙双方共同遵守。
一、责任区域
1、采矿一车间辖区内所有的生产区域及全体员工、浙江施工队安全管理。
2、矿区办公、生活区域及安全、生产设施、设备的管理。
二、安全环保职责
1、对车间及辖区内的所有设备设施负主要责任,主任不在时负责全面工作。
2、负责分管班组《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安全技术操作规定》,体系文件、规定等规章制度的严格执行,对责任范围内出现的违章行为负联带责任;
3、负责建立分管班组安全管理网络(领导小组、检查小组)、制定分管班组具体的管理制度、层层落实责任,签订安全生产责任承包合同,对因班组安全机构不健全、制度不落实、职责不清、管理混乱等造成的事故承担主要责任;
4、负责组织分管班组范围的安全检查,对检查出的事故隐患组织进行整改,对因检查不细,整改措施不力或不及时上报而造成的事故承担主要责任;
5、负责组织分管班组月份安全大检查及上级部门检查发现事故隐患的整改;
6、负责分管班组的安全培训、教育和班组安全培训教育,按计划组织每周一次安全日活动,每月对分管班组安全生产情况进行一次全面考核,对因培训、教育不够,职工不掌握安全作业规程,安全日活动无安全内容等造成的事故负责;
7、负责分管班组严格按设计,按生产计划组织施工,对私自更改设计,施工计划而发生事故负主要责任;
8、在生产组织过程中,严格执行“五同时”原则,必须首先保证安全措施的落实,对因没有制定安全措施强令工人冒险蛮干而发生的事故承担全部责任;
9、对非正常生产活动(检修、大件下放、重大事故隐患整改等)必须先制定方案,根据方案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对因没有方案,没有措施或措施不可靠而发生事故承担主要责任;
10、负责分管班组安全生产信息的及时、准确传递,对因信息传递不及时、不准确而发生事故负主要责任;
11、按照体系要求负责责任范围内危险源、环境因素的辨识、建立并保持各种记录的原始资料,并及时归档,对因危险源、环境因素的辨识不充分、记录不全、不清、保管不当,移交不及时等而发生的事故负主要责任;
12、对外来施工队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进行统一管理,有权对施工队的违章行为进行制止处罚,对因管理不到位而发生的事故承担责任;
13、严格执行应急预案规定,负责各类事故发生后及时上报,并保护现场接受调查,对因上报不及时,隐瞒不报,破坏现场,提供虚假情况等承担全部责任;
14、按照环境体系文件要求对分管班组的重要环境因素进行控制,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
15、按照安全质量标准化的要求组织施工,确保保持二级矿井标准;
16、负责分管班组“四新”技术的推广应用,确保效果;
17、负责分管班组职责分工及内部考核;
18、负责分管班组安全知识学习、考核,提高员工安全意识。
三、安全环保目标指标
1、年度内死亡事故为零;
2、年度内重伤事故为零;
3、年度内保持安全质量标准化矿井二级标准;
4、年度内千人轻伤率控制在5‰内;
5、设备、火灾、污染事故为零;
6、事故隐患整改率100%;
7、特殊作业安全措施制订落实率100%;
8、分管班组安全教育培训合格率100%;
9、分管班组职工安全环保管理责任状签订率100%;
10、特殊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为100%;
11、安全环保“四新技术”推广应用率达100%;
四、奖惩办法
1、出现轻伤、重伤、死亡、污染、设备、火灾事故按照《大尹格庄金矿安全环境事故处理规定》进行处罚。
2、分管班组内每出现一人次“违规”,承担连带责任扣款30元;
3、月份安环工作计划每有一条没按时完成,扣款50元;
4、确保月份事故隐患100%整改,否则每有一条隐患整改不及时扣款50元,属重大事故隐患的罚100元;
5、特殊作业安全措施制订落实到位,否则每有一项措施未落实扣款100元;
6、分管班组安全教育培训到位,否则每有一人未经培训上岗扣款200元;
7、确保分管班组安全生产责任状签订率达100%,有一人未签扣款100元;
8、月份组织分管班组安全检查,每少一次及检查效果不好各扣款50元;
9、对于分管班组发生的事故(含未遂事故)隐瞒不报的,按照出现重伤事故扣款论处;
10、对于发生事故进行通报处理的,按本责任状进行一次性处理;
11、分管班组内部职责不清、考核不细,每出现一次扣款100元;
12、未尽事宜,按照《大尹格矿金矿安全环境事故处理规定》执行,各类奖扣款额就高不就低,不重复奖罚。
本责任状有效期为2008年1月1日至2008年12月31日。
甲方(主 任):
乙方(副主任):
签订日期:2008年01月0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