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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阳市地方税务局土地增值税自查文件

发布时间:2020-03-02 13:45:49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信阳市地方税务局

开展土地增值税自查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开展土地增值税清算工作的通知》(国税函„2008‟318号)精神,提高土地增值税管理水平,强化税源管理,堵塞征管漏洞,根据《河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开展房地产开发项目土地增值税清算自查的通知》(豫地税函„2009‟158号)的要求,市局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土地增值税清算自查工作,为保证自查工作的顺利进行和有效开展,制定本方案。

一、自查工作的目标

(一)根据总局和省局的《通知》要求查找土地增值税管理制度、工作机制方面的建设情况是否符合要求,摸清全市土地增值税税源基本情况,为税收征管打牢基础;

(二)完善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增值税征收方式鉴定制度。

(三)及时查补土地增值税税收征管漏洞,并建立长效机制,切实提高征管水平。

二、自查工作的范围

本次自查工作的范围是全市2007年以来房地产开发项目和二手房交易管理情况。特殊情况可以追溯到以前年度。

三、自查工作内容

自查工作的内容包括以下方面:

(一)管理制度方面

1、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情况。是否及时转发省市局关于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工作的相关文件,并对相关工作做出安排。

2、土地增值税日常管理情况。是否建立健全了土地增值税的日常管理机制;是否落实了“先税后证”、“一窗式”征收等房地产税收一体化管理措施。

(二)贯彻落实征管制度方面

1、土地增值税房地产项目登记情况。是否按照规定对每个开发项目都进行了登记,有无漏管项目。

2、土地增值税的征收方式鉴定情况。是否对开发项目分别进行鉴定,鉴定资料是否齐全,查账征收或者核定征收依据是否准确。

3、土地增值税预征率和核定征收率的执行情况。是否按照规定的预征率和核定征收率征收了土地增值税。

4、土地增值税的清算工作开展情况。是否对符合土地增值税清算条件的项目进行了税源调查和统计,并在本地区范围内全面开展土地增值税的清算工作;清算工作中存在哪些问题。

5、二手房的土地增值税征收情况。是否按照规定对应予征税的二手房转让征收了土地增值税。

6、预售房款是否申报缴纳土地增值税。

7、是否有违法或越权减免土地增值税的情况。

8、是否存在不按规定核定征收土地增值税的问题。

四、自查步骤

第一步 税政管理部门负责对管理制度方面进行自查。

第二步 管理部门负责对贯彻落实征管制度方面的项目进行自查。

(1)与房管、土地部门核对土地增值税项目登记信息的准确、齐全性。

(2)将征管系统中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基本信息,与项目登记信息进行比对。

(3)将2007年至今的销售不动产营业税、转让土地使用权营业税的入库信息与土地增值税入库信息进行比对。

(4)对土地增值税管理中符合清算条件的项目进行重点督查,督促开发企业尽快办理清算手续。

通过自查,重点查找以下几类问题:一是应登记未登记、登记数据不实等问题;二是核实应缴税未缴税和未足额缴税情况;三是核实未按规定核定征收和越权减免税情况。四是应清算未清算的情况。将有问题企业列入待核查企业目录,内容包括企业名称、存在的问题、主管税务机关等内容。

第三步 主管税务机关负责核实情况

主管税务机关要对待核查企业进行逐户核实,初步核查土地增值税项目登记情况和预缴税款情况。对事实清楚、问题简单的企业,应督促企业及时改正,尽快补充完善有关资料,补缴各项税款,该清算的及时清算,并将结果反馈给税政管理部门;问题严重的企业,移交稽查部门重点稽查。

第四步 主管税务机关完善管理登记

税收管理员根据自查情况,对土地增值税登记中的立项信息、土地信息、销售许可信息、竣工验收信息等情况进行修改完善,并及时 建立动态的管理台帐。

五、自查工作时间安排

1、准备阶段(7月16日——26日):各县(区)局、市直各单位根据 市局通知要求制定本辖区的自查工作方案(包括工作进度安排),召开自查动员会。

2、实施阶段(7月27——8月31日):各县(区)局、市直各单位按照自查内容和方式的要求,本着“全面比对,全面自查”的工作原则,对辖区内的土地增值税管理情况进行自查。各单位在自查中也可以要求纳税人对土地增值税的预缴申报、清算、二手房交易情况进行自查,发现问题应及时解决。

3、总结阶段(9月1日——9月30日):各县(区)局、市直各单位应于2009年9月底前将工作总结上报市局。工作总结内容应包括以下方面:一是自查工作的组织落实情况,包括全面自查情况、重点自查情况、存在的问题、问题归类总结; 二是自查工作中的问题及工作建议,包括政策问题、征管问题、长效机制建立等。三是下一步工作打算。同时填写《土地增值税自查情况统计表》上报市局。

4、抽查检查阶段(10月份):市局将对各县(区)局、市直各单位的工作采用抽查或区县互查的方式,对各单位的自查工作完成情况和工作质量进行检查。

六、自查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

各单位要充分领会此次土地增值税自查工作的意义,要借此次自查工作,查找、弥补我市土地增值税税收征管漏洞,进一步提高税收征管水平。

(二)积极主动

各单位要积极主动地开展自查工作。合理分工,明确责任,因地制宜地确定本地区的重点自查对象,尤其是达到清算条件的重点开发项目,一定要及时清算。

(三)后续管理

此次自查工作结束后,各单位应根据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做实土地增值税项目登记等基础性工作,准确确定土地增值税的征收方式,及时发现征管环节中的漏洞,有针对性的提出改进措施,建立税源管理的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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