抢救工作制度
1、抢救工作由科主任和护士长负责组织和指挥,遇重大抢救要报告院领导和医务科、护理部,凡涉及到法律纠纷要报告有关部门。
2、每日核对抢救物品,班班交接,做到帐物相符。各种急救药品、器材及物品应做到“四定”:定种类、定位放置、定量保管、定期消毒检查维修。“三无”无过期、无变质、无失效。“二及时”及时检查、及时补充,“一专”专人管理。抢救物品不准任意挪用或外借,必须处于应急状态。
3、各级人员必须熟练掌握相关抢救技术和抢救用药,熟悉各种抢救仪器的性能和使用方法。
4、抢救人员应做到全力以赴、明确分工,密切配合,听从指挥,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及时、准确执行医嘱,用药、处置准确无误。
5、如遇病人病情发生变化,在通知医生的同时,护士应根据病情及时测量生命体征,实施给氧、吸痰、建立静脉通道、人工呼吸、胸外心脏按压、配血、止血等措施。
6、对危重病人就地抢救,带病情稳定后方可搬动,在抢救过程中严密观察病情变化,根据病情实施特别护理,及时评价护理计划的完成情况。
7、对病情变化、抢救经过、用药种类要进行详细交接。执行口头医嘱时要复诵核对无误后方可执行,抢救结束后医生应及时补写医嘱,药品安瓶经二人核对后方可弃去。
8、对病情变化、抢救经过、各种用药等记录应准确、及时、完整,因抢救病人未能及时书写记录的,有关医务人员应在抢救结束后6小时内据实补记。
9、抢救工作进行同时要通知并安抚病人家属,如家属不在,应及时通知家属或联系相关部门。
7、抢救结束后及时清理、补充药品、器材,进行终末消毒处理。
8、认真做好抢救患者的各项基础护理及生活护理。烦躁、昏迷及神志不清者,加床档并采取保护性约束,确保患者安全。预防和减少并发症的发生。
青岛市佳家康中医医院
《抢救制度2(材料).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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