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发(2008)70号
关于成立高庄乡监外执行罪犯矫正
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为更好地开展监外执行罪犯的矫正工作,加强监外执行的力度,完善社会治安综合防控体系,提高监外执行罪犯的教育改造质量,预防和减少重新犯罪,确保我乡社会稳定,建设平安高庄。经乡党委、政府研究决定成立高庄乡监外执行罪犯矫正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乡监外执行罪犯的矫正工作。现将领导小组人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 长:李凤翔(纪委书记) 副组长:朱海峰(工会主席)
员:李
刘 君(司法所所长) 杨宝清(综治办副主任) 王和平(综治办副主任) 郭小平(派出所所长) 李文军(法庭庭长) 韩凤娟(妇联主席) 杨志刚(团委书记) 王业民(民政所所长)
杜贵凤(劳动保障事务所所长)
杰(司法所工作人员)
路俊梅(综治办工作人员) 杨玉炜(综治办工作人员) 戚卫东(工会副主席)
刘英利(劳动保障事务所工作人员)周丽霞(民政所工作人员) 张立周(派出所干警) 张金海(派出所干警) 李 楠(派出所干警) 成
李卫东(派出所干警)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司法所,刘君任办公室主任,李杰任办事员。
各村成立本村监外执行罪犯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开展本村的监外执行罪犯的矫正工作。
中共高庄乡委员会 2008年10月9日
《监外执行罪犯矫正工作.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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