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业代付
一、产品简介
我行同业代付指的是我行根据事先与国内同业签署的协议,对国内同业在跟单信用证、跟单托收或汇款业务项下的应付款项,在规定的到期日通过我行或我行海外代付先予以垫付,国内同业在约定的还款日归还我行代付款项的本息。
二、服务功能
国内同业资金紧张,需利用我行海外代理行为其先行垫付,满足其对我行的短期资金周转需求。
三、操作流程
(一)客户准入条件与要求
国内同业须与我行签订同业代付协议。
(二)基本操作流程
四、温馨提示
1、办理同业代付时须在核定的同业代付额度内运作,不得突破。
2、同业代付原则上不得提前还款,如需提前还款,需经我行确认后方可办理
3、同业代付业务到期后必须对外支付,归还我行融资本息。
人民币同业代付业务
中资银行类金融机构(即“委托行”)根据其客户的申请,以自身的名义委托我行提供融资,我行在规定的对外付款日根据委托行的指示先行将款项划转至委托行账户上,委托行在约定还款日偿还我行代付款项的本息的业务。主要包括国内信用证结算项下和国内保理项下的人民币代付。在债权、债务关系不发生转移的条件下,为委托行的客户解决融资问题。
代付业务的特点在于,对于申请行来说,是表外业务,而对于融资行来说,有申请行的担保,一般不列入贷款会计科目核算,而是列入存放同业等科目。
一笔融资发生,但在两家银行都没进入贷款科目核算,相当于贷款额度控制再度失效。
与国内同业代付同时兴起的还有银行的海外代付业务。
海外代付业务跟国内同业间代付的特点还不一样,海外代付一般是基于融资优势和NDF(无本金交割远期)套利,而国内银行间的融资成本区别不大,更多是出于规避额度控制考虑。
何为代付业务
代付业务又称代理同业委托付款业务,一家银行的客户申请融资时,该行以自己的名义委托另一家同业为该客户提供融资,并在业务到期日由自己归还代付款项本息。
在银行国际业务中,如果是委托海外银行付款,一般称为“海外代付”业务。此前由于境内美元紧张和成本飙升,美元的海外代付业务是银行业的一种常见操作,但整体代付规模受银行外债额度限制。
今年以来,随着境外特别是香港沉淀人民币规模增加及成本优势,人民币的海外代付业务开始出现快速增长。
境内规避额度
同业之间看中的还是隐藏额度。目前,同业间的这种借贷行为,无论同业存放、同业拆借,还是同业贷款,都不纳入监管部门的信贷规模范畴。
同业代付对于融资企业来讲,有两笔费用:一笔是融资安排费,给中间银行,另外一笔是给融资行的利率,目前安排费率可以达到1%,并且随着行情的变化水涨船高。
而融资利率,则跟一般正常的贷款一样,需要根据企业的具体情况综合授信,而中间银行一般寻找对手方银行时,互相也会授信,两家银行的最大代付业务规模有个总额度限制。
而且在选择企业客户时,国内的同业代付与国际业务操作不同,只要是中间银行的授信先通过,并提供担保。
不过,由于不受表内控制,不容易受到监管,融资很可能流向一些房地产等受调控行业,加剧了这种业务的政策风险。
同业代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