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检监察机关信访举报受理范围
1、纪检机关的受理范围
党的纪律检查机关受理群众对党员、党组织违反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违反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利用职权谋取私利和其他败坏党风行为的检举、控告;党员、党组织对所受党纪处分不服或纪律检查机关所作的其他处理不服的申诉;其他涉及党纪党风的问题。
2、监察机关的受理范围
监察机关受理对国家行政机关、国家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违反行政纪律行为的控告、检举;国家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不服主管行政机关给予行政处分决定的申诉,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由监察机关受理的申诉。
信访工作职责
1、通过处理群众来信和接待群众来访,受理检举、控告和申诉。
2、向本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反映检举、控告和申诉的情况和问题。
3、承办上级和本级纪律检查委员会交办的检举、控告、申诉和其他事项。
4、向有关部门转办不属于纪律检查机关职责范围的信访问题。
5、协调处理侵害群众利益的信访问题,疏导上访群众,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和社会秩序。
《纪检监察机关信访举报受理范围(做牌子).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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