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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考试教育法律法规全套试题及答案

发布时间:2020-03-02 15:15:22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教育法律法规 第一章

教育法律基础

一、单项选择题

1.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的国家机关是(

) A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B国务院 C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D教育部 2.我国的教育基本法和根本法是(

A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

B《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C《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基本教育法》D《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教育法》 3.实体法和程序法是根据法规(

)的不同划分的

A创制方式和表达方式

B效力等级和内容重要程度 C规定的内容

D适用范围 4.《山东省职业教育条例》属于(

A教育单行法

B教育行政法规

C地方性教育法规

D教育规章 5.教育法规中确立的有关教育管理体制、办学体制、教育基本制度和原则等,必须符合(

) A儿童身心发展规律

B我国基本国情

C《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D教育内在规律 6.在我国,颁布行政法规的机关是(

) A国务院各部、委、局

B国务院

C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D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7.根据适用范围的不同,法可以分为一般法和特殊法,下列属于特殊法的是(

) A《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B《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C《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

D《山东省职业教育条例》 8.《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属于(

A教育行政法规

B教育基本法

C教育单行法律

D教育规章 9.教育法律法规是以(

)保证实施的行为准则

A社会规范

B国家强制力

C党的领导

D社会主义价值观 10.“可以”“有权”“不受``````````干涉”这样的文字表述经常出现在(

)规范中 A义务性

B授权性

C强制性

D任意性

11.制裁性规范和奖励性规范是按照法律规范的(

)分类的 A要求人们行为的性质B强制性程度

C法律后果

D自愿程度 12.教师与学生之间的教育法律关系属于(

)的法律关系 A隶属型

B平权型

C调整性

D保护性 13.下列不属于学校法律关系内容的是(

A学校与政府

B学校与社会

C学校与教师

D学校与家长 14.(

)是教育法律关系产生、变更和消灭的根据。 A法律事实

B法律规范

C法律条文

D法律责任 15.下列属于教师申诉范围的是(

A政府行为部门侵犯其合法权益

B企业单位侵犯其合法权益 C事业单位侵犯其合法权益

D其他个人侵犯其合法权益

16.规定教育法律关系主体必须为一定行为或不为某种行为的法律规范是(

) A强制性规范

B任意性规范

C义务性规范

D授权性规范 17.“教师对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侵犯其合法权益的,或者对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作出的

1

处理不服的,可以向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诉”,这属于(

) A义务性规范

B授权性规范

C制裁性规范

D奖励性规范 18.教育法律规范的结构中不包含(

A法定条件

B法律后果

C法律事实

D行为准则 19.教育法律关系是一种(

)关系

A权利义务

B诚信

C合同

D社会契约

20.学校因管理不当发生重大伤亡事故,学校负责人主要承担(

) A刑事责任

B行政责任

C民事责任

D违宪责任

21.把教育法律关系分为调整性教育法律关系和保护性教育法律关系的依据是(

) A主体之间关系的类型

B教育法律关系主体的社会角色不同 C教育法律规范的职能

D教育法律关系的层次结构

22.如果学校侵犯了教师的合法权益,受理教师申诉的机关是(

) A当地人民政府

B当地人民法院

C当地人民检察院

D主观学校的教育行政部门 23.教育法律救济的根本目的是(

A避免伤害

B避免纠纷

C获得赔偿

D补救受害者的合法权益

24.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在接到申诉书的次日起(

)内,做出处理。逾期未做处理或者久拖不决的,申诉人可以依法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A10日

B15日

C30日

D2月 25.《教育法》规定,明知校舍或者学校设施有危险,而不采取措施,造成人员伤亡或者重大财产损失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追究(

) A民事责任

B刑事责任

C一般责任

D行政责任

26.在通过其他途径都不能获得满意的救济时,可以通过(

)渠道获得充分的补救 A校内解决

B教育仲裁

C诉讼解决

D行政救济

27.在我国的教育管理实践中,学校对老师的行政处分决定以及对学生的处分决定,教师或学生如果不服的,无法通过(

)方式获得救济

A教育行政复议

B育中断

C民事诉讼

D行政诉讼 28.李某担任某县高三英语教师期间通过了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学校以王某的服务期未满,学校英语教师不足为由不予批准王某在职学习,王某欲以剥夺其参加进修权利为由提出申诉,受理申诉的机构应当是(

A当地县教育局

B当地县人民政府

C地市教育局

D省教育厅 二判断题 1.我国现行的教育法规包括成文法和不成文法。

) 2.我国教育法规中通常都是实体性内容与程序性内容同时出现在同一部教育法规中。(

) 3.《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是教育法律法规的最高层次

) 4.法律关系的核心是法律关系主体

) 5.校舍失修坍塌伤人属于法律事实中的行为。

) 6.教育法律关系一经发生,是不可以变更的。

) 7.撤职属于行政处罚。

) 8.在具体到某一违反教育法的行为时,一个行为只承担一种法律责任

) 9.教育法律救济的前提是损害的发生

) 10.教育法律救济的对象可以是教育法律关系的权力

五、案例分析

一天上课时,王老师看到一位学生眼睛看着课桌下面而不看书,王老师提醒他多次,那位同学就很强硬地对视老师的眼睛,用愤怒的语气对老师喊:“我不可以看下面啊?怎么什么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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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要你管啊?你是不是想打我啊?有种你到政教处去打我呀?老子叫你丢饭碗!” 试分析该案例。

第二章

依法执教与教师违法行为预防

一、单项选择题

1.依法执教的主体是(

A教育主管部门

B学校

C教师

D班主任

2.1995年制定的(

)是我国第一次以国家基本法律的形式明确教育的地位和作用 A《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方式》

B《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

C《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

D《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

3.有的老师怕影响总体成绩,不让成绩差的学生参加考试,侵犯了学生的( ) A受教育权

B名誉权

C隐私权 D人身安全权

4.教师没收学生的文具不予归还,主要侵犯了学生的(

) A受教育权

B财产权

C人身权

D肖像权

5.教师辱骂学生侵犯了学生的(

A生命权

B健康权

C人身自由权

D人格尊严权 6.教师私拆学生信件,侵犯了学生的(

) A隐私权

B肖像权

C名誉权

D财产权 7.依法治国的法律前提是(

A有法可依

B有法必依

C执法必严

D违法必究 8.下列选项中属于教师进行依法执教的表现的是(

A私拆学生信件

B对学生进行爱国主义教育

C体罚学生

D进行有偿家教 9.教师违法行为的主要法律责任不包括(

A行政责任

B民事责任 C刑事责任

D违宪责任 10.(

)是学生最基本的权利

A人身权

B财产权

C肖像权 D名誉权

11.人身权是一种专有权,不能买卖、赠予、继承,但(

)例外 A姓名权

B名称权

C肖像权 D名誉权 12.鲁迅曾说:“人有人性,狼有狼性。我希望中国人多一点狼性,少一点人性。”用现代教育改革新理念的眼光来看,鲁迅实际上是在提倡(

A个性教育

B情感与价值观教育

C关爱自然

D教育民主 13.依法治国的中心环节是(

A有法可依

B有法必依

C执法必严

D违法必究

14.教师规定学生做不完作业不准回家吃饭,侵犯了学生的(

) A财产权

B人格尊严权

C生命权

D人身自由权 15.学校不能对高中生进行(

)处分

A警告

B记过 C开除学籍

D送去劳动教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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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一些学校随意开除学生或者勒令未成年学生退学的行为,侵犯了未成年学生的(

) A人身权

B受教育权

C人身自由权

D人格尊严权

17.教师对生病的学生救护不力,属于(

A侵犯学生的生命权

B侵犯学生的健康权

C侵犯学生的身体权

D不作为违法侵权

二、判断题

1.依法执教就是依法治教

) 2.目前一些教师的法制观念还很薄弱,存在着歧视、侮辱学生等现象

) 3.作为一名教师最关键的是把知识传授给学生,不需要学习法律

) 4.教师实施的对学生的侵权行为必须由教师本人承担

) 5.学生自行外出或擅自离校期间发生的伤害,学校也需要负责任

) 6.中小学生的作文不属于受《著作权法》保护的文字作品

) 7.教师向学生推销商品属于侵犯学生的财产权

) 8.如果教师侵犯学生的合法权利,学生可以通过行政复议的形式获得救济

( ) 9.我国的教育法规体系已经很完善

) 10.体罚不仅侵犯学生的生命权、健康权,也侵犯了学生的人格尊严

) 11.冒名顶替别人上大学不仅侵犯了别人的姓名权,也侵犯了学生的人格尊严

) 12.教师根据成绩把学生划分为优生和差生是侵犯了学生的人格尊严

) 13.《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是我国第一部教育法律

) 14.教师增强法律意识仅仅是为了规范自己的教育教学行为

) 15.学生在学校自杀应该由学校负法律责任

三、案例分析

1999年后月的某一天,中学生蔡某趁着李老师写板书的间隙,偷偷躲在桌子下抽烟,李老师让蔡某交出来,蔡某坚持自己没抽烟。李老师非常气愤,狠狠地拧蔡某的耳朵,由于用力过猛,蔡某的耳朵撕烂了一块,当场流血不止。李老师当时吓坏了,赶紧把蔡某送到医院进行治疗,并赔偿该同学的经济损失。

1.李老师的行为违反了什么法律?需要承担什么责任? 2.本案例对我们有哪些启示?

第三章

主要教育法律法规

一、填空题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 2.《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规定,国家建立以为主、为辅的体制。 3.《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规定,国家、社会、学校和家庭依法保障、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4.我国的教育方针是:教育必须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必须与结合,培养德智体美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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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方面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的。

5.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规定,营业性歌舞厅以及其他未成年人不适宜进入的场所,应当设置的标志。 6.《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是根据制订的。 7.《学校卫生工作条例》规定,学生每天学习时间(包括自习),中学不超过小时,小学不超过小时。

8.实施教育行政处罚的机关,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外,必须是的教育行政部门。 9.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其考试成绩作废,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10.学校对校舍、体育设施、消防设施、各种仪器设备的安全状况,应当检查一次。 11.国家施行学前教育、、、高等教育的学校教育制度。 12.主管全国教师资格工作的部门是。 13.国家施行义务教育制度。 14.《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提出的我们教育改革发展的战略主题是坚持、全面实施。

15.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期间,行政处罚执行。 16.《学校体育工作条例》第14条规定,学校每学年至少举行一次以项目为主的全校性运动会。

17.对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实行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坚持、的原则。

18.国务院及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设立,重点扶持边远贫困地区、少数民族地区实施义务教育。

19.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的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包括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和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

20.权利是以规定并加以保障的人们所应当或可以享有的一种利益。 21.节假时补课是国家教育部明令禁止的,是一种行为。 22.社会主义社会教师职业道德修养的重要内容包括:、和。

23.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者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要在以上标准。 24.参加是中小学教师的权利和义务。

25.教师的考核应当坚持全面考核,以为主,做到客观、公正、准确。 26.明知校舍或者教育教学设施有危险,而不采取措施,造成人员伤亡或者重大财产损失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负责人员,依法追究。 27.《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学校应当根据未成年学生身心发展的特点,对他们进行、和。 28.县级以上政府及其教育行政部门应当促进学校均衡发展,缩小学校之间办学条件的差距,不得将学校分为和。

29.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得让不满周岁的未成年人脱离监护单独居住。 30.义务教育经费投入施行根据职责共同负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负责的体制。 31.实施教育行政处罚的机关,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必须是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 32.学校违反国家规定收取费用的,由责令退还所收费用;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33.施行义务教育的学校在教育教学和其他活动中,应当推广使用全国通用的。 34.中学、小学校园周围米内不得设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 35.学校实行负责制。 36.《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自年9月1日起开始实施。 37.《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是年4月1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三十八号令公布的。 38.国家实行制度:中国公民凡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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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本法规定的学历或者经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合格,有教育教学能力,经认定合格的,可以取得教师资格。

39.对违反学校管理制度的学生,学校应当予以,不得开除。

40.学校、幼儿园、托儿所和公共场所发生突发事件时,应当优先救护。 41.是调整各级各类教育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42.教师职务分为初级职务、和。

43.教师主要通过形式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

44.各级人民政府对家庭经济困难的适龄儿童、少年免费提供,并补助。 45.教师的平均工资水平应当国家公务员的平均工资水平,并逐步提高。

46.中国公民在各级各类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中专门从事教育教学工作,应当依法取得。 47.《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教师是履行教育教学职责的。 48.学校依法对学生的人身安全承担和责任。

49.明确规定实行教师资格制度、教师职务制度和教师聘任制度,从而奠定了教师任用与管理的新机制,构成了教师管理法律制度的核心。 50.《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于年1月1日起实行。

51.是国家统一实施的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必须接受的教育,是结果必须予以保障的。 52.实施义务教育,不收。国家建立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保证义务教育制度实施。 53.义务教育必须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实施素质教育,提高教育质量,使适龄儿童、少年在品德、智力、体力等方面全面发展,为培养、、、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奠定基础。 54.人民政府教育督导机构对义务教育执行法律法规情况、教育教学质量以及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等进行督导,督导报告向公布。

55.凡年满周岁的儿童,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送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条件不具备的地区的儿童,可以推迟到周岁。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或者休学的,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申请,由当地人民政府或者批准。

56.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入学。 57.《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于年12月29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修订。

58.未成年人是指未满周岁的公民。

59.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据需要设置相应的实施的学校(班),对视力残疾、听力语言残疾和智力残疾的适龄儿童、少年实施义务教育。

60.对未完成义务教育的未成年犯和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未成年人应当进行义务教育,所需经费由予以保障。

61.国家鼓励高等学校毕业生以的方式到农村地区、少数民族地区缺乏教师的学校任教。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依法认定其教师资格,其任教时间计入工龄。 62.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招用未满的未成年人,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63.学校应把德育放在首位,寓德育于之中,开展与学生年龄相适应的社会实践活动,形成相互配合的思想道德教育体系,促进学生养成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行为习惯。

64.未成年人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依法。

65.侵犯未成年人隐私,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二、单项选择题

1.目前国家法律规定要普及的教育是( )

A.义务教育

B.中等教育

C.职业教育

D.高等教育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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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对未成年人犯罪一律不公开审理的年龄是( )

A.14周岁以下

B.14周岁以上不满16周岁

C.16周岁有什么不满17周岁

D.18周岁以下 3.对民办学校重大问题拥有决策权的是( )

A.校长

B.教职工代表大会

C.学校工会

D.学校董事会 4.为盲、聋哑和弱智儿童、少年举办特殊教育学校的部门是( )

A.党中央

B.地方各级人民政府

C.国务院

D.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 5.承担“必须使适龄子女或者被监护人按时入学,接受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义务的人是( ) A.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

B.地方各级人民政府 C.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

D.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 6.“学校应当于每年的教师节组织教师宣誓活动”这是( )的规定。 A.《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B.《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 C.《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

D.青岛市实施若干规定》 7.依据我国相关法律,下列可能成为行政诉讼被告的是( )

A.某教育局局长

B.某市市长

C.某市公安局

D.某乡镇党委书记 8.《义务教育法》规定,( )用人单位招用应当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少年。 A.允许

B.同意

C.认可

D.禁止

9.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规定,国务院有权制订和发布( )

A.教育法律

B.教育行政法规

C.教育政府规章

D.教育单行条例

10.某寄宿小学派车接送学生,途中有学生提出要上厕所,司机在路边停车5分钟,5分钟过后,司机没有点清人数就将车开走。小学生王某从厕所出来发现车已经开走,急忙追赶。在追赶过程中摔倒在地,将门牙跌落三颗。王某的伤害由( )承担责任。 A.司机负责

B.某寄宿学校负责

C.司机和某寄宿学校共同负责

D.司机和王某共同负责 11.2001年6月7日,教育部通过( ),大力推进基础教育课程改革。 A.《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刚要(试行)》

B.《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 C.《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

D.国家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实施办法》 12.《教师资格条例》属于( )

A.教育行政法规

B.地方性教育法规

C.教育单行法律

D.教育基本法律 13.《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是根据( )指定的。 A.《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B.《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 C.《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D.《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 14.在少数民族地区和边远贫困地区工作的教师享有( )津贴。

A.特殊岗位补助

B.生活补助

C.艰苦贫困地区补助

D.特殊风险补助 15.下列不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的主体是( )

A.特殊教育儿童

B.少数民族儿童

C.孤儿

D.留学生 16.《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总则第一条规定,为了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保证义务教育的实施,提高全民族素质,根据( ),指定本法。 A.《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B.《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C.《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 D.《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17.教师提供学生成绩的方式不恰当,对学生造成了伤害,教师的行为侵犯了学生的( ) A.隐私权

B.人身自由权

C.名誉荣誉权

D.人格尊严权

18.某老师未经学生允许私自将学生的作文编入自己编著的优秀作文集,对该老师的做法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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述正确的是( )

A.该老师的做法侵害了学生的财产权 B.该老师的做法侵害了学生的著作权

C.该老师的做法没有侵害学生的著作权,因为作文不算“作品”,不受《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的保护

D.该老师的做法侵害了学生的人身权利

19.某试验室的老师在学生做实验时,离开试验室接听电话,学生在老师离开之后,随意触碰老师的实验用品,导致学校试验室失火,幸而没有人员伤亡。该老师的行为( ) A.触犯了刑法

B.属于不作为侵权

C.侵犯了学生的生命权、身体权和健康权

D.没有违法

20.某校一名学生在跑八百米时突然死亡,后查明该生要严重心脏病。学生家长事先将此事告知过该生的班主任。该班主任的行为( )

A.触犯了刑法

B.属于不作为侵权

C.侵犯了学生的生命权、身体权和健康权

D.没有违法 21.特殊教育老师享有( )津贴。

A.特殊奉献补助

B.特殊岗位补助

C.艰苦贫困地区补助

D.生活补助 22.《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规定中等或中等以下教育( )管理。 A.在国务院领导下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 B.在国务院领导下地方人民政府 C.由国务院直接 D.由省政府直接

23.违反国家规定,不按照预算核拨教育经费的,情节严重者需要承担的违法责任为( ) A.行政处分

B.刑事责任

C.民事责任

D.开除 24.以下关于义务教育的叙述正确的是( ) A.国家收取学费,不收取杂费

B.适龄儿童、少年必须考试才能入学 第128页

C.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具体负责义务教育实施工作 D.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的年龄最早为7岁 25.《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规定,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的既不教学语言文字是( ) A.地区方言

B.文字

C.汉语言文字

D.普通话

26.国务院和各级人民政府用于实施义务教育的教育财政拨款的增长比例应当( )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比例。

A.高于

B.低于

C.等于

D.无关于 27.取得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 ) A.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B.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C.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及其以上学历 D.研究生或者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28.取得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 ) A.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B.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C.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D.研究生或者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29.非法举办国家教育考试的,由( )宣布考试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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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国务院

B.党中央

C.地方人民政府

D.教育行政部门 30.下列论述不符合《基础教育课程或者纲要(试行)》的是( ) A.实行国家基本要求指导下的教材多样化政策

B.从小学至高中设置综合实践活动,但作为选修课程 C.实行学校毕业生免试就近升学的办法

D.高中毕业会考改革方案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定 31.义务教育阶段的教科书审定办法是由( )规定。 A.地方人民政府

B.地方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 C.国务院

D.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

3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规定,国家、社会、学校、家庭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 )的权利。

A.初等教育

B.基础教育

C.义务教育

D.高等教育

3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国家、社会、学校、家庭应当教育和帮助未成年人运用( )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A.法律手段

B.强制手段

C.自力救济手段

D.上访

34.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分设重点班和非重点班,最低应该由所属( )责令限期改正。 A.县级人民政府

B.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 C.省级人民政府

D.省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 35.下列不属于教师的权利的是( )

A.开展教育教学活动

B.评定学生的品性和学业成绩 C.不断提高思想政治觉悟

D.参加进修或者其他方式的培训 36.学校应当逐步实行教师( )

A.终身制

B.聘任制

C.签约制

D.合同制 37.《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对教师的政治思想、业务水平等进行考核的部门是( ) A.当地教育行政部门

B.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 C.当地政府部门

D.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

38.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引导、教唆、强迫未成年人吸食、注射毒品或卖淫的,应依法( )

A.处罚

B.从重处罚

C.加重处罚

D.拘捕 39.学校可以对教师的( )进行处分或者解聘。 A.组织交班费

B.组织学生开展校外活动,一学生路上撞车,经抢救无效死亡 C.强制搜学生的身,想知道是不是偷了东西 D.与同事不和 40.《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国家、社会、学校和( )应该对未成年人进行理想教育、道德教育、文化教育、纪律和法制教育。 A.父母

B.家庭

C.监护人

D.社会团体

4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学校、幼儿园的教职员应当尊重未成年人的( ),不得对未成年人和儿童实施体罚、变相体罚。 A.个人志愿

B.人格尊严

C.人身自由

D.合法权益

42.小明(15岁)的父母离婚时,法院判决其随母亲生活,其父以法院判决为由,对其不管不问。其父的这种行为违反了( ) A.《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B.《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C.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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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

43.某初级中学为追求升学率,将年级成绩最差的三名同学除名,该中学侵犯了未成年学生的( )

A.人格尊严

B.隐私权

C.受教育权

D.公民权

43.小张(15岁)的父亲经常在家吸烟,小张也常模仿几口,父亲未加制止,小张父亲的做法( )

A.不违法

B.违法

C.家庭内部问题,法律不予过问

D.合理合法

45.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国家保障未成年人的( )和其他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A.自由、尊严

B.人身、财产

C.成长、健康

D.生命、安全 46.如果发生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受到侵犯,( )有权予以劝阻、制止或向有关部门提出检举或控告。

A.父母或其他监护人 B.国家机关 C.任何组织或个人 D.特定组织和个人

47.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学校不得使未成年学生在( )校舍和其他教育教学设施中活动。

A.危及人身安全、健康的 B.简陋的 C.临时修建的 D.私人的 48.对未成年人进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教育的目的是( )

A.预防犯罪

B.预防变坏

C.增强法律概念

D.扩大法律用途

49.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得歧视女性未成年人或者( )未成年人。

A.学习成绩差的

B.有残疾的

C.生活能力差的

D.社会能力差的 50.某小学组织学生到公园春游,公园( )按成年人标准对学生收取门票。 A.可以

B.不可以

C.根据公园制定的规则

D.必须 5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 )应当在其职责范围内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

A.中央和地方各级国家机关

B.中央国家机关 C.地方各级国家机关

D.市级以上人民政府 52.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立足于( ),从小抓起,对未成年人的不良行为及时进行预防和矫治。

A.教育

B.压制

C.保护

D.教育和保护

5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依法履行对未成年人的( )

A.监护职责和抚养义务

B.监护职责和照管职责 C.抚养义务和培养义务

D.监护责任和监护工作

54.对离家出走且无法查明其父母或监护人的未成年人由( )收容教育。 A.居委会

B.工读学校

C.儿童福利机构

D.社会救助团体

55.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办理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应当照顾未成年人的( ),并可以根据需要设立专门机构或者指定专人办理。

A.年龄因素

B.智力因素

C.身心特点

D.情绪特点

56.离婚双方因抚养未成年子女发生争执,达不成协议时,应当根据( )的原则和双方具体情况判决。

A.保障子女权益

B.有利于女方

C.尊重未成年子女的意愿

D.参考双方经济实力 57.对无行为能力的未成年人的信件由( )开拆外,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开拆。 A.其班主任老师代

B.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 C.未成年人自己

D.社会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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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中学生王某偶然得知同学李某有尿床之疾,便在同学中广而告之,王某的做法侵犯了李某的( )

A.隐私权

B.人格尊严

C.人身安全

D.财产权

59.收留夜不归宿的未成年人的,应当征得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的同意,或者( )小时之内及时通知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

A.十二

B.十八

C.二十四

D.二十

60.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的教师资格考试每年进行( )次。 A.一

B.二

C.三

D.四

61.教师资格证书适用的地域范围是( )

A.在全国范围适用

B.只在本地区适用

C.只在本校适用

D.在外国也适用 62.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享有受教育的( )

A.权利

B.义务

C.权利和义务

D.权力 63.学校不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义务,情节严重或者造成严重后果,根据有关法律规定,( )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A.校长

B.学校负责人

C.有关直接负责人

D.学校负责任和有关直接负责人 64.教师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应当自知道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 )日内提起行政复议申请,法律、法规规定超过此时限的除外。 A.15

B.20

C.30

D.60 65.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已经获得的教师资格证书由( )收缴。 A.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

B.县级以上人民政府 C.省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

D.省级人民政府 66.在学生伤害事故处理中,学校责任适用的归责原则是( )

A.过错责任原则

B.无过错责任原则

C.严格责任原则

D.公平原则 67.学校( )聘用曾经因故意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担任工作人员。 A.可以

B.不得

C.特殊情况可以

D.经批准可以

68.侵占学校及其其他教育机构校舍、场地及其其他财产的,依法承担( ) A.行政责任

B.刑事责任

C.民事责任

D.AB两种责任

69.被撤销教师资格的,自撤销之日起( )年内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A.2

B.3

C.4

D.5 70.教职工代表大会的组织原则是( )

A.协调原则

B.职责原则

C.民主集中制原则

D.明确性原则

71.教职工代表大会任期( )年,人员组成中教师代表一般应占( )左右。 A.2;40%

B.3;40%

C.2;60%

D.3;60% 72.( )凡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学历或者经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合格,有教育教学能力,经认定合格的,可以取得教师资格。

A.中国公民

B.世界公民

C.中国人民

D.民众 73.“学校下学年生源锐减,教师严重超编,不愿意上早晚自修和补课的同志可以去其他学校另谋高就”这种说法违反了( ) A.《学校管理条例》

B.《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 C.《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 D.《教师管理条例》

74.聘任或任命教师担任职务应当有一定的任期,每一任期一般为( ) A.三年

B.三至五年

C.五年

D.十年 75.学生伤害事故的责任应当根据( )确定。 A.当事人的主观动机和损害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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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当事人的行为和主观动机之间的关系 C.当事人的行为和损害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 D.当事人是否是主观故意 76.《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自( )之日起开始实施。 A.1990年9月1日

B.1995年9月1日 C.1994年10月30日

D.1986年4月12日 77.《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最新修订于( ) A.1990年9月1日

B.2006年6月29日 C.1994年10月31日

D.1986年4月12日

78.新《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于( )开始实施。 A.2006年9月1日

B.2006年6月29日 C.1994年10月31日

D.1986年4月12日

79.学生或者其监护人知道学生有特异体质,或者患有特定疾病,但未告知学校的,学校已经履行了相应职责,行为并无不当,这时造成的学生伤害事故应该由(

)承担责任。 A.学校

B.未成年人监护人

C.教师

D.学生的亲戚

80.教育行政处罚执法人员对公民处以五十元以下、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一千元以下罚款或给予警告处罚的,可以适用( )程序。

A.简易程序

B.复杂程序

C.一般程序

D.听政程序 81.义务教育实行领导,统筹规划实施,为主管理的体制。( ) A.国务院;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县级人民政府

B.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市级人民政府;县级人民政府 C.国务院;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市级人民政府 D.国务院;市级人民政府;县级人民政府 82.教育发展的强大动力是( )

A.促进公平

B.改革创新

C.提高质量

D.改革创新 83.教育改革的核心任务是( )

A.育人为本

B.提高质量

C.促进公平

D.改革创新

84.县级人民政府部门应当均衡配制本行政区域内学校师资力量,组织校长、教师的( ),加强对薄弱学校的建设。

A.学习和培训

B.沟通和合作

C.培训和流动

D.交流和互访 85.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划分的年龄界限是( ) A.10周岁

B.14周岁

C.16周岁

D.18周岁

三、多项选择题

1、法律责任的类型有(

A.民事法律责任

B.行政法律责任

C.刑事法律责任

D.违宪法律责任 E.刑罚法律责任

2.张某作为一名受教育者,依法享有的权利有( ) A.自由安排自己的学业

B.使用教育教学设施、设备、图书资料

C.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获得奖学金、贷学金、助学金 D.完成规定的学业后获得相应的学业证书、学位证书 E.参加教育教学计划安排的各种活动

3.教师可以采用的行政救济途径主要有( )

A.行政复议

B.民事诉讼

C.仲裁

D.教师申诉

E.法律救济 4.设立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必须具备( )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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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有组织结构和章程

B.有合格的老师

C.有符合规定标准的教学场所及设施 D.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E.有必备的办学资金和稳定的经费来源 5.学校可以解聘教师的情形有( )

A.不是团结同事,其他教师不愿与之共事的

B.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给教育教学工作造成损失的 C.教师不受学生欢迎

D.品行不良、侮辱学生,影响恶劣的 E.体罚学生,经教育不改的

6.下列属于体罚学生的情形是( )

A.让1—2年级的小学生一个生字抄写10遍 B.王某上课讲话,老师令其抄课文5遍

C.李某等八人上自习课讲话,老师令李某等八人到学校运动场跑10圏 D.体育课教师在课堂上为纠正某学生的不规范动作,令其反复练习4次 E.初三教室内,物理老师拿戒尺在不听话的学生后颈上使劲击打三下 7.学校不得有( )行为。

A.拒绝接受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适龄儿童 B.分设重点班和非重点班 C.随意开除学生 D.处分学生

E.选用未经审定的教科书

8.对未成年人监护权的设立包括( )

A.法定监护

B.指定监护

C.委托监护

D.代理监护

E.收养监护 9.我国现行的学校教育制度是( )

A.学前教育

B.初等教育

C.中等教育

D.高等教育

E.职业教育 10.保护未成年人应该遵循的原则是( ) A.平等原则

B.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

C.适应未成年人身心发展的规律和特点

D.教育与保护相结合 E.家庭与学校相结合

11.把未成年人培养成为“四有”社会主义事业接班人,其中“四有”的具体内容是( ) A.有理想

B.有文化

C.有纪律

D.有道德

E.有能力 12.国家、社会、学校和家庭对未成年人提倡“五爱”功德,“五爱”的具体内容是( ) A.爱祖国

B.爱人民

C.爱劳动

D.爱科学

E.爱社会主义 13。应当对未成年人免费或优惠开放的场所是( )

A.图书馆

B.青少年宫

C.动物园

D.美术馆

E.爱国主义教育基地 14.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可以撤销教师的教师资格的情况包括( ) A.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

B.品行不良影响恶劣的

C.侮辱学生影响恶劣的

D.开除学生的

E.被剥夺政治权利的 15.在实施“中小学继续教育工程”中,要把( )放在突出地位。

A.学历教育

B.思想政治教育

C.职业道德教育

D.信息技术教育 E.生活能力教育 16.加强和改进少点师德建设的总体要求是:以马克思列宁主义、( )为指导,紧紧围绕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全面加强青少年思想道德建设和思想政治教育。 A.“八荣八耻”

B.毛泽东思想

C.邓小平理论

D.“三个代表” E.国家政策

17.国家在受教育者中,进行( )的教育,进行理想、道德、纪律、法制、国防和民族团结的教育。

A.共产主义

B.爱国主义

C.集体主义

D.社会主义

E.民族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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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我国到2020年的教育战略目标是( )

A.基本全面实现素质教育

B.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

C.基本形成学习型社会

D.普及高等教育

E.进入人力资源强国 19.为保护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促进义务教育的实施,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根据( )制定了《禁止使用童工规定》。 A.《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B.《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C.《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D.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E.《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 20.推进依法治教的方法有( )

A.完善教育法律法规

B.构建国家教育管理信息系统

C.全面推进依法行政 D.大力推进依法治校

E.完善督导制度和监督问责机制

四、案例分析

1.娜娜上小学二年级,偷了同桌的一本语文书,由于娜娜正好坐在第一排,班主任在课堂上用手指指着娜娜的额头说娜娜是小偷。 班主任这样的做法对吗?

2.杨某的父母平时白天经商,晚上打牌,对杨某缺少管教,致使杨某染有不良行为,初二期末考试成绩名列年级最后一名,其父母认为杨某没出息,更加不管,不让杨某回家。 杨某父母的行为合法吗?为什么?

3.近日,一个“学生被老师罚跪”的帖子在各大论坛迅速传播:在某中学上演了令人震惊的一幕,近20名十四五岁的男孩双膝跪在操场上,或低头沮丧,或四处张望。 老师这样做对吗?为什么?

4.小明(13岁)在父母离婚后,跟随母亲一起生活。 其父对小明仍有教育义务吗?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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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某小学组织该校1至3年级学生到某市熙春公园秋游。学生离校前,班上教师对学生去秋游进行了秋游安全注意事项的教育。秋游中教师对学生开展各项活动进行了严格管理。休息期间,小学生陈某等学生私自脱离教师管理溜到公园内的乘坐缆车,由于管理人员操作不慎陈某从车上坠地,造成陈某“脾破裂,肾损伤”。 学校应该承担赔偿责任吗?

6.金某(15周岁)在课间因小事与同学沈某发生争执,金某一拳击中沈某头部,致使沈某倒地,送医院不治死亡。

请问金某应当负刑事责任吗?

7.某初中因为学生李某为能按时缴纳相关费用,将他开除。 学校可以这样做吗?

8.初二学生郭某偷了同学的饭菜票被发现,在以后的学校、班级活动中,郭某虽有新参加,但都被班主任拒之门外,郭某数学成绩是班级最好的,省市数学竞赛,郭某报名参加,且取得全校选拔赛第一名,但学校以郭某偷窃不良行为,不让郭某代表学校参加竞赛。 请问学校的行为合法吗?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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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某中学举行运动会,孙某报名参加的是初中部男子800米比赛,当孙某跑完800米时,便摊倒在地上。学校老师和同学见后立即上前扶助,副校长和体育老师立即对孙某进行挤压人中穴及人工按压胸部等急救措施。同时,另一名副校长马上联系医院,大约8至10分钟内,救护车驶到学校运动场,医生立即对孙某进行急救,随后将其送往医院继续抢救。孙某昏倒的当时,学校老师通知了孙某家属。孙某经抢救无效死亡,医生诊断为心脏性猝死。孙某被抢救的医疗费用,学校已全部支付。可是孙某父母依旧向学校索赔各种经济损失20万元,一纸诉状将学校告上法庭。 学校应该赔偿吗?

10.元旦前夕,学校决定12月31日下午2点半放学(比平时提前一小时),12月28日,学校将临时变动放学时间的通知提前两天写在教室的黑板上,让学生们向家长转告。但7岁的陈某忘记将学校提前放学的通知告诉父母,家长不知变故,没有按照变动后的时间提前到接车点来接孩子。陈某准备自己回家。当走到路中央时,被一辆急速驶来的大货车撞倒,当场死亡。

本案除了货车司机负主要责任外,学校需要负责任吗?

11.李某、赵某系某初三学生,均为15周岁。2008年5月6日下午课间休息时,嬉笑打闹中赵某不小心摔倒,门牙摔断并多处擦伤,花去医药费4000余元。在李某、赵某学校3方自行协议赔偿未果的情况下,赵某诉诸了法律。 试分析李某、学校是否有义务赔偿赵某医药费。

12.某校初级中学15岁学生刘某课堂作业未及时完成,教师彭某对其严厉批评,并打了刘某两耳光致其受伤。

请问该老师的行为是否违法?是否应当受到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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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某小学进行期中考试。班主任在全班同学面前,公布排榜名次时,不问青红皂白,严厉地批评了这次没有考好的张某。张某心灵受到严重伤害,从此郁郁寡欢。 请问该老师的行为是否违法?

14.某校化学教师赵某参加了县教育学会组织的为期一天的学术研讨会,没有向学校请假。学校按旷职论处,按照本校的有关规定,扣发其当日的工资和本月全勤奖,并在全校职工大会上提出批评

请评价学校的行为。

15.宋某,31岁,2000年师专毕业,在某乡中学初中物理教师。工作以来,宋某教学能力突出,很快成为学科骨干教师。2005年,为了提高自己的学历层次,向学校申请到某师范大学进修。可是学校以进修影响学校工作为由不批准。 该学校的做法合理吗?宋某该怎么办?

16.小学生武某上课时,起立回答问题,后排的同学陈某用脚将武某的椅子移开,结果武某重重地坐到了地上。武某当时身体没有任何异样,老师也只批评了陈某几句,就继续上课,可是三天后,武某感到腿脚发麻,后来发展为没有办法正常坐着上课。父母将她送往医院诊断,经检查为尾椎受挫伤,导致下半身麻痹,需要长期治疗。 对这起事故,谁应该担负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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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某中学学生李某在上体育课三级跳远时,由于落地动作不当造成大腿骨开放性骨折,伤势严重。调查表明是由于任课教师组织得不好,既不能讲解,也不做示范,简单布置后教师就离开场地,辅导专业队训练去了。

请你运用教育法律知识对这一案例进行分析。

18.陈某,女,23岁,2004年从某师范大学毕业后,应聘到一所民办学校,担任小学英语教师。学校地处市郊,实行封闭化管理,平时不能外出,而且教学任务很重,不个每月4000元的收入,比公办学校的教师工资高很多,这使她很感欣慰。然而,随着寒假的到来,他才知道,学校有一个规定:寒假期间不上课,每人每月仅发200元的生活费。陈某很是不解,为什么公办教师可以带薪休假,而民办学校的教师就不可以呢。 该学校违法吗?陈某该怎么办?

19.一个初三女孩听课时感觉老师和同学们在用歧视的眼光看着她,导致她不敢抬起眼睛看黑板。因为成绩不理想,他努力学习,但虽然盯着书,却一个字都看不进去。家长发现了他的变化后,做了一番调查,原来这个女孩的数学老师曾在全班同学面前对他说过:“你这种成绩和智商根本就不用念高中,随便读个技校就行了。”这句在老师看来轻描淡写的话,让她产生了严重的心理障碍,心理医生诊断为强迫倾向。 试分析该老师的做法。

20.某电视台在新闻节目中这样报道:“今天上午公安机关破获一起入室盗窃案,2名犯罪嫌疑人是我市南山中学初三年级学生李××、赵××。”并将2人接受警察讯问的正面图像一同播放。

电视新闻这样报道可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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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某中学高一年级2名学生因盗窃一辆摩托车而被刑事拘留,学校因此立即做出取消这2名学生学籍的处分决定 学校的处分决定正确吗?

22.某县一中学生张某不住校,有次上午9点多才赶到学校,而此时已上第二节课了。他见正在上课,就躲到住校的宿舍楼下,正好被正教处李老师发现,于是李老师对张某进行了严厉的批评,并罚他提水冲洗厕所,规定厕所冲洗干净之后才能进教室上课。当他把厕所冲洗干净后,已是下午一点了。

试分析李老师的做法是否妥当?

23.张某从某师范院校专科毕业后,被分配到一所中学教物理。一年后所教班级数学成绩明显下降,学生对他意见很大,强烈要求换老师。学校经调查发现,张某不认真研究本专业知识,课前不备课或备课很简单,课堂教学效果不好。教育组多次找他谈话,组织有关教师听他的课,但张某不接受对其教学工作的检查,甚至在成绩评定时,有意评低对他有意见学生的成绩,个别的甚至有意评不及格。学校研究认为张某不在适宜担任该科教学工作,但又没有合适的科目,决定由他负责学校的治安、收发工作。张某不服,认为自己是教师,应担任教学工作,学校的决定侵犯其教育教学权,于是向教育局提出申诉。 问:本案中,学校是否侵犯了张某的教育教学权?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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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某厂子弟学校教师殷某,因不服学校以“联考”成绩差为由扣罚其浮动工资、奖金,认为他的合法财产权受到侵犯,于1998年9月16日,一纸诉状将厂及子弟学校推上被告席,市郊区人民法院受理了这起诉讼案。 分析本案中学校的行为是否合法。

25.某初级中学,在1991—1992学年第二学期未考试结束后作出决定,凡是考试不及格的学生,下学期开始就按试读生对待,每人需交纳试读费80元,否则不让其继续上学。共计收取168每学生的试读费工13340元。1992—1993学年第二学期,全校600余名学生中有不及格学科的达370人。学校又作出决定,各年级组教师可利用节假日为学生补课,并收取补课费。期末考试及格的学生每人须交5元,而不及格的学生每人须交10元。全校1993年初共收补课费11020元。1992—1993学年第一学期期末,学校对补考学生收取补考费,每科1元,三个年级共收了900多元。所收费用除学校留存一小部分外,其余都做为教师和工作人员的劳务费和津贴。

26.案例一:1996年12月,某市教委计财科按照工作常规对所管辖的镇区教办,进行一年一度的财务审核。经审核,发现该镇中心幼儿园两名公办教师至今还未领导市教委从1996年1月始每月增加的生活补贴。经调查,教委的拨款已到位,问题在于该园的主观领导——该镇抓教育的副镇长不同意,理由是:(1)要保持公办教师与民办教师收入的平衡;(2)幼儿教师的待遇不能与小学教师等同。为了保护幼儿教师应有的权利,教委及教办有关人员多次就1996年对教师生活津贴的政策以及教师法有关保障教师合法权益的规定与其谈话,但她却置之不理,最后蛮不讲理地说:“请你们不要干预我们幼儿园的内政。”

案例二:某中学,因翻修校舍,急需一部分资金,1990年扣留了全体教师从7月份到9月份的全部工资拨款额共计4.32万元。全体教师对学校的学位极为不满,联名向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诉。经县教育行政部门深入调查,查明该校欠教师3个月工资的情况属实。县教育行政部门责令该校及其责任人限期归还被挪用的教师工资,修建校舍的经费用该校另行解决,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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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定对该校领导及其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 利用教育法律知识分析上面两个案例。

27.李某有一女李霞14岁,系农村某镇初中二年级学生。李某认为女孩上学无用,还不如早辍学去赚钱,遂于2003年暑假讲李霞送到邻镇一个体户外打工。开学一周后,学校老师、领导、村干部多次上门家访,李某拒不说名其女去向,后时还恶语相报:“孩子读不读书是咱们自家的事,你们不要狗拿耗子——多管闲事。” (1)该案例中有没有违法行为? (2)违反了什么法律规定? (3)违法主体是谁?

(4)应该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28.某校初中班主任吴老师在批改作业时,发现学生高某的作业本中夹了一封写有×××收的信件,吴老师顺便拆封阅读了此信。这是高某写给一位女同学的求爱信,吴老师看了十分生气,后在班会上宣读了此信,同时对高某提出了批评。次日高某在家留了一张字条后离家出走。高某家长找到吴老师理论并要求将高某找回。吴老师解释说:“我作为教师,对学生进行教育和管理是我的职责,我批评高某是为了教育和爱护他。他是从家中出走的,与我的工作没有关系。”

(1)吴老师的那些做法不正确?试述你的判断所依据的法规及条款。 (2)吴老师的解释是否正确?为什么?

29.小丽在一所初级中学上初三,临近中考,学校搞了一次摸低考试,并划定了一个分数线,规定凡低于这个分数线的学生都将被班主任“劝退“,不能报名参加当年的中考。考试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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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来,小丽的名字赫然在被“劝退”之列。小丽的母亲曾找过班主任和学校领导,要求学校准许孩子报名,但被学校拒绝。 试分析该案例。

30.王力是一个15岁的初中生,她总觉得自己不是读书的料,就想到一家餐馆去打工赚钱,可是,她又听别人说,未满16岁的未成年人是不允许被雇用的。 哪一种观点是正确的?为什么?

31.涛涛爱淘气,经常在课堂上说话、做小动作,有时还不完成作业。一天,他又在课上说话、做鬼脸,被班主任老师发现了。老师非常生气,对涛涛说:“你的课不要上了,回家把家长找来,什么时候你爸爸来了,你再来上课。”涛涛不敢回家,只好在教室外面站着。这时,正好校长路过,问清了原因后把涛涛送回教师。事后,校长把涛涛的班主任老师找去,提出了批评。

你认为校长批评得对吗?班主任和涛涛同学应该怎么样做呢?

32.波波很贪玩,经常不完成作业。一天,波波又没做作业,班主任张老师很生气,放学后把他单独留在教室里补作业。这时,张老师突然想起家里有事要办。看见波波还没有补完作业,张老师说:“补完作业才能回家,我一会儿回来检查。”为防止波波自己偷偷跑了,临走时候张老师把教室的门上了锁。由于家里的事很多,后来张老师就把波波的事忘了。天越来越晚,波波一个人在教室里越来越害怕,他想出去,但是门被锁上了,窗户上有栏杆。他拼命地大喊,但学校里的人都走了,没人听得见。波波急得大哭了起来,天很晚了,波波的爸爸才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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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学校,当他和张老师一起打开教室门的时候,波波的嗓子已经哭哑了。 请问张老师的做法对吗?

33.原本在一所乡镇中学读初二的小明,刚刚14岁就不得不结束了自己的学生生涯。2000年6月的一天,小明的母亲被学校利用叫去,说是小明太淘气,入学一年在学校打架数十次。“校长说孩子影响了学校的秩序,不能再留在学校。我哭着求校领导,可最后学校还是没留他。” 学校的行为合理吗?小明应该怎么维护自己的权利?

34.强强是小学三年级的学生,因智力发育得较晚,尽管学习很努力,但成绩却总是很差,一次考试,他又考了全班的最后一名。班主任老师当着全班同学的面,对强强说:“你怎么那么笨,多简单的题呀,还答不对,你是不是长了猪脑子啊!”同学们哄堂大笑。下课了,好几个同学围着强强叫“猪脑子”。强强羞愧极了,回家大哭了一场,说什么也不愿意再上学了。强强的父母问明原因,找到学校。校长在弄清楚情况后,严厉地批评了强强的班主任,要求他在班上给强强道歉,并教育全班同学要互相尊重,不能取笑强强。 请谈谈你对这件事情的看法。

35.某小学三年级有个小姑娘叫扬扬。两年前扬扬的爸爸妈妈离了婚,扬扬与妈妈生活在一起,两年来扬扬的爸爸从不来看望扬扬,也不给扬扬抚养费。前不久,扬扬的妈妈下岗了,一个月只有300元生活费,家里生活很困难,扬扬的妈妈想让扬扬辍学。 你认为扬扬该怎么办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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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刘腾辉是城关小学三年级的学生,平时住校就读。为解决学生就餐时的喝水问题,城关小学规定,各班级学生轮流值日,以两人为单位用铁桶为所在班级抬开水。2004年某天,刘腾辉与另外一名同学在抬水回来的途中,不慎被绊倒,刘腾辉前胸及右上臂皮肤被烫伤。 (1)请用教育法律相关知识分析学校的做法是否正确,为什么? (2)请你谈谈学校应该怎样加强校园安全防范?

37.《湖北日报》2006年3月8日刊登了一封初中生的来信:我们是武汉某大学附中的一群初中生。十三四岁、十五六岁的我们,本应无忧无虑、快乐成长,但学校教育却使我们负担沉重、忧虑重重、心情郁闷!现在,学校的教育完全是为着升学考试进行的。说搞素质教育,其实只不过是一块金子招牌而已,甚至成了加重学生负担的借口。请看我们的作息时间:早上7时15分至20分到校(这就意味着我们必须在6时左右起床);明天8节课,偶尔有一节自习课,也总是被占用而上了语文、数学、英语、科学等课(对应中考的主课);每天晚上都有不少家庭作业,一般要做到11时左右;每个周末是休息不成的,因为周日照常上课(但要另外交钱),而周六又有大量的家庭作业要做。在这样的重压之下,我们的睡眠严重不足;我们没有正常的休息和娱乐时间;我们没有机会锻炼身体;我们没有机会做我们很想做的课外科学观察等实践活动。我们知道,学校、老师和家长这样对待我们,肯定是一番好心,肯定是希望我们能成才。但是,他们知不知道,在这样的重压之下,在这样的状况中生活和学习,我们真的能够顺利长大成才吗?

(1)请用教育法规知识分析这一现象,指出学校是否正确。 (2)谈谈现实素质教育,应该如何实现学习方式的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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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小李,男,12岁,小学五年级学生,曾留级,原在城北小学读书。暑假,小李家因城市规划拆迁至实验小学附近,全家户口随即由公安局统一迁到实验小学学区范围内。放假时,城北小学教导处将转学证开给小李。开学时,小李在父母陪同下满心欢喜来到实验小学教导处办理插班手续。实验小学在县城内声誉极高,学额爆满,教导主任以无法接纳为由将小李据之门外。小李回到城北小学,城北也不予以接收,理由是户口不在城北小学学区,转学证也开出,学籍已不再保留。开学已三天,两所学校推来推去。小李父母到当地教育局反映,教育局找实验小学领导,该校领导两手一摊说,上级规定每班不得超过45人,现在已经60人,再收无法安排课桌,也不符合教学卫生要求。教育局找城北小学,城北小学振振有词:《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规定“就近入学”,实验小学没理由不收。一个星期过去了,小李还他们学上。

(1)请你分析这是谁的过错。

(2)你认为应该如何解决这类问题?采取什么措施?

39.据广西政府网报道,2006年7月24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审计厅厅长钟想廷想自治区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做了《关于2005年自治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以下简称《报告》)。《报告》称,审计结果表明,广西“两基”教育经费专项审计中,审计部门发现部门县存在截留、挤占和挪用教育经费的现象,金额达1820.72万元。 请分析该案例。

40.周某,女,26岁。某市第三聋人学校教师。1996年11月11日,第三聋人学校以周某因个人问题影响了工作为由,口头通知其离开教学岗位,周某遂于己1996年12月1日向所在区教委申诉,其间又于己12月6日、12月17日两次向政府信访办申诉。区教委12月17日上午接区信访办电话通知后,下午即派人与申请人一同去第三聋人学校处理此事,形成,“解决周某工作问题”的会议记录,并在周某的再三催问下,于1997年1月15日以“某区教委人事科”名义作出“关于第三聋人学校周某工作问题的处理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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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意见要求周某到第三聋人学校上班,工作由学校安排,周某要服从分配和管理,上岗后单位按规定给予工资。1997年1月29日,周某以区教委处理意见违反《市教师申诉办法》为由,向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1997年3月4日,区人民政府作出复议决定,认为:作为教育行政部门,区教委对周某的申诉,应依据《市教师申诉办法》的规定予以解决。 结合案例谈谈教师应当如何使用行政申诉和复议。

41.儿童刘某,男,1991年4月出生。1997年该儿童要求进入某师范大学的附属小学接受义务教育,该小学拒绝接受,理由是:区教委制定的期中小学1997年度招生方案规定该附属小学的新生入学年龄为样6岁10个月,而刘某至1997年8月30日新生入学只有6周岁4个月零10天。刘某的父亲则认为其子已达到《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五条规定的年满6周岁应当入学的年龄,附属小学拒收违反义务教育法的行为。他们多次与学校交涉未果。刘某的父亲无奈遂多次要求区教委对该小学拒收刘某入学一事作出处理,区教委一直对此事不与受理。

请您利用教育法律知识分析该案例。

42.某县黄家屯村村民黄某有一个小男孩,由于幼时患病,造成左脚跛瘸,导致行动不便。去年,这个孩子到了入学年龄,其父黄某带他到黄家屯小学报名入学,但学校认为他是残疾儿童,拒绝招收。为了使儿子能够入学,黄某又带领儿子到附近的另一所学校龙门镇小学报名。龙门镇小学又以此儿童非所属学区为由,拒绝招收。这件事使家长十分着急,在没有办法的情况下,向上一级教育行政部门申诉。

试分析这位儿童是否有资格上普通小学,家长有没有资格申诉,学校有没有责任收这名儿童入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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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某市一初中在市举办的地方文化节期间,利用学校地处中心的位置,将操场改为临时停车场,并停止了校内一切体育活动。学校还组织教师和部分高年级学生轮流疏导和看管车辆。该校校长认为这种做法既为学校增加了经济收入,又为学生提供了勤工助学的机会,一举两得。

(1)这所学校的行为是否合法?为什么? (2)教育行政机关应当如何处理?

教育法律法规参考答案 第一章

教育法律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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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单项选择题

1.C[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是我国汲取的基本法律,是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调整教育内部、外部相互关系的基本法律,对整个教育全局起宏观调控作用。

2.C[解析]依据教育法规的效力等级和内容重要程度的不同,分为,根本法和普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是我国教育的根本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是教育的普通法

3.C[解析]实体法和程序法规定的内容不同,实体法是规定行使具体权利义务内容或法律保护的具体情况的法律,如民法、婚姻法等,程序法是规定行使具体实体法所要遵循的程序的法律,如民事诉讼法。我国现行教育法规中,尚没有纯粹的程序法。

4.C[解析]《山东省职业教育条例》是由山东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制定的,只在山东省有效,所以属于地方性教育法规

5.D[解析]只有依据教育在内的规律来确立有关的教育管理体制、办学体制等,才能更好的发展教育。

6.B[解析]行政法是由最高国家行政机关制定的,我国的最高国家行政机关是国务院

7.D[解析]特殊法是一般法的对称,指适宜于特别的法律关系主体、特别时间、特别地区的法律

8.C[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是规定义务教育方面的规范性文件,所以属于教育单行法律,是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的。 9.B[解析]法律的实施是以国家的强制力为前提的。 10.B[解析]“可以”“有权”“不受`````干涉“是规定了法律关系主体有权作出或者不作出某种行为的法律规范,所以属于授权性规范。

11.C[解析]制裁性规范是对违反行为准则的有过错行为进行制裁的规范,奖励性规范是对做出有益于社会的行为给予奖励的规范,两者是不同的法律后果。

12.B[解析]平权型的教育法律关系是两个就是平等法律地位点教育关系主题之间产生的教育法律关系,通常称为教育民事法律关系。教师与学生之间属于平权型法律关系

13.D[解析]学校教育法律关系的内容包括学校与政府、学校与社会、学校与教师、学校 学生,不包括学校与家长

14.A[解析]教育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和消灭是由一定的客观情况的出现引起的,这种客观情况称为“法律事实”

15.A[解析]教师申诉的范围是特定的,企事业单位及其他个人侵犯教师合法权益的不属于教师申诉的范围。

16.C[解析]题干是对“义务性规范”的概念的阐述 17.B[解析]受权性规范中常采用“可以”“有权”“不受````````干涉“等术语 18.D[解析]教育法规范的结构包括法定条、法律后果、法律事实

19.A[解析]权利义务关系是以法律规范为前提,在法律规范的基础上调整的主体之间的利益关系,教育法律关系是一种权利义务关系

20.A[解析]因管理问题发生重大伤亡,学校负责人要承担刑事责任。 21.C[解析]略

22.D[解析]当教师的合法权益受到侵犯时,教师应该想主观学校的教育行政部门进行申诉 23.D[解析]教育法律救济的目的在于补救相对人受损害的合法权益,为其合法权益提供法律保护。

24.C[解析]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5.B[解析]略

26.C[解析]诉讼救济也叫司法救济,是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寻求法律救济的途径,当相对人通过其他途径都得不到满意救济时,最好的途径就是诉讼途径

27.A[解析]教师或者学生对学校的行政处分不服的,不可以通过教育行政复议的方式获取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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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可以通过教育申诉制度进行申诉,如果还是没有得到恰当的处理,可以通过诉讼救济的渠道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28.A[解析]当教师在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时,应该向主观学校的教育行政机关提出申诉,因此需要向教育局提出申诉

二、判断题

1错[解析]我国现行的教育法基本上都属于成文法之列 2对[解析]我国现行教育法中尚没有纯粹的程序法,因此程序法内容和实体性内容通常在同一部法规中

3错[解析]我国教育法律法规的最高层次是《宪法》中有关教育条款 4错[解析]法律关系的核心是权利与义务

5对[解析]校舍如果经过及时的修复就不会坍塌伤人,所以是以主体的意志为转移的法律事实,因此属于行为

6错[解析]教育法律关系发生以后,如果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改变了,法律关系也随之变更 7错[解析]撤职属于行政处分

8错[解析]追究某一违反教育法的行为的法律责任时,责任形式并不限于一种,可以提出追究两种甚至三种法律责任 9对[解析]略

10错[解析]“权力”不需要救济,因为权力本身就是一种可以强制他日服从的力量。救济的是“权利”

三、案例分析(答案要点) (1)《教师法》规定教师有制止有害于学生的行为的义务,同时具有评定学生品行的权利,因此本案例中王老师提醒学生看书合情合理的。 (2)《教育法》规定受教育者有尊敬师长,努力学习,完成规定学习任务的义务,提出也有人身自由权等。案例中学生很懂得维护自己的权利,但是不尊敬师长,还带有恐吓教师的成分,并且也没有按照老师的规定完成学习任务,因此是不对的。

(3)教师学生还需要更多的沟通,教师有义务去充分全面的了解学生,了解学生这种反应的真实原因,学生也有义务向老师说明自己存在的一些问题,并向老师承认错误

第二章

依法执教与教师违法行为预防

一、单项选择题

1. C[解析]依法执教是对教师的教学工作的基本要求,因而其主体是教师

2. A[解析]1995年制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是我国第一次以国家基本法律的形式明确教育的地位和作用,从而为教育事业的改革和发展提供了坚实有力的法律保障

3. A[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规定,受教育享有“参加教育教学计划安排的各种活动”的权力,这是学生在学校中享有的最基本的权力。

4. B[解析]文具属于学生的私人合法财产,教师没有资格没收

5. D[解析]人格尊严是指学生享有受他人尊重、保持良好形象及尊严的权利,如教师不得对学生进行辱骂、体罚、变相体罚等

6. A[解析]教师未经许可,拆看学生信件,侵犯了学生的隐私权 7. A[解析]有法可依是依法治国的法律前提

8. B[解析]选项A、C、D的内容都是违反依法执教的行为

9. D[解析]教师违法行为的主要法律责任包括行政责任、民事责任、刑事责任,不包括违宪责任

10. C[解析]作为学生,其最基本的权利是受教育权

11. B[解析]权利人可以依法转让名称权,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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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A[解析]“人性”讲求道义与和谐,“狼性”则遵循弱肉强食的生存法则。这句话运用到教育上,可以理解为发展学生的个性,培养其自主探究的能力 13. B[解析]有法必依是依法治国的关键

14. D[解析]教师限制学生的行动自由,所以侵犯了学生的人身自由权

15. D[解析]把高中阶段的学生送去劳动教育,侵犯了学生的人身权利。了解教养是依据国务院即使教养相关法规的一种行政处罚,公安机关毋须经法庭审讯定罪,即可对疑犯投入劳教场所实行最高期限为四年的限制人身自由、强迫劳动、思想教育等措施

16. B[解析]《未成年人保护法》第14条规定,学校应当尊重未成年学生的受教育权,不得随意开除未成年学生

17. D[解析]教师以一定的不作为致人损害的行为,属于不作为违法侵权,教师应该对生病的学生加以适当的救护,救护不力就属于不作为违法侵权

二、判断题

1. 错[解析]依法治教强调教育的治理,依法执教强调的是教师使教育教学活动法制化和规范化,依法执教是依法治教的重要内容

2. 对[解析]虽然总体上教师能尊重学生,但是也存在着一些老师体罚、辱骂学生的现象 3. 错[解析]教师需要增强法律意识,了解法律才能尊重学生,也才能更好的维护自己的权益 4. 错[解析]教师实施的侵权行为若是执行职务的行为,那么学校必须承担因此导致的损害后果。如果是教师的个人行为导致他人权利受损,则学校不必承担责任

5. 错[解析]学生自行外出期间发生的伤害,学校不需要负责任,但是如果教师发现学生擅自离校等与学生人身安全直接相关的信息,而没有及时告知未成年学生的监护人,这时学生发生的伤害学校是需要负责任的

6. 错[解析]中小学生的作文是学生自己独立完成的,体现了自己的思想、情感、构思等,学生本人享有发表权,任何人不得未经许可发表其作品 7. 对[解析]学生的合法财产受法律保护,教师不得侵占

8. 错[解析]如果学生的合法权利受到侵害,可以通过申诉或者诉讼形式获得救济,不可以通过行政复议的形式

9. 错[解析]我国诸多法律法规都对保护未成年人做了明确规定,但是大部分教育立法还比较薄弱

10. 对[解析]体罚不仅给学生的身体带来伤害,更重要的是伤害了学生的尊严 11. 对[解析]冒名顶替别人上大学是以侵犯姓名权的手段侵犯了别人的受教育权

12. 对[解析]学校和教师必须尊重学生的人格尊严,给学生贴上差生的标签会极大的伤害学生的自尊心

13. 错[解析]我国第一部教育法律是1980年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颁布实施至今即《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是我国第一次以国家基本法律的形式明确了教育的地位和作用,是1995年制定的

14. 错[解析]教师增强法律意识不仅是为了规范自己的教育教学行为,也为了能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15. 错[解析]学生在学校自杀,学校已经履行了相应职责的,行为并无不当的,无法律责任

三、案例分析(答案要点) 1.《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教师应当尊重学生的人格,不得歧视学生,不得对学生实施体罚。李老师的行为侵犯了学生的生命权、身体权和健康权。学校应当给李老师处分。 2.启示是李老师需要加强对教育法律法规的学习,增强法律意识。

第三章

主要教育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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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填空题

1.一律平等

2.财政拨款

其它多种渠道筹措教育经费 3.适龄儿童

少年

4.生产劳动

建设者和接班人 5.未成年人禁止进入

6.《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7.8

8.县级以上人民政府 9.3

10.每月

11.初等教育

中等教育

12.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 13.九年制

14.以人为本

素质教育 15.不停止

16.田径

17.教育为主

惩罚为辅

18.教育专项基金 19.十

20.法律形式

21.非法

22.政治素质

业务素质

心理素质

23.二级乙等

24.继续教育 25.工作成绩

26.刑事责任

27,社会生活指导

心理健康辅导

青春期教育

28.重点学校

非重点学校 29.十六

30.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

统筹落实 31.教育行政部门

32.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 33.普通话

34 .200 35.校长

36.1995 37.1986

主席令

38.教师资格 39.批评教育

40.未成年人

41.教育法

42.中级职务

高级职务 43.教职工代表大会

44.教科书

寄宿生生活费 45.不低于或者高于

46.教师资格

47.专业人员

48.教育管理

保护 49.《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

50.1994 51.义务教育

52.学杂费 53.有理想

有道德

有文化

有纪律

54.社会 55.六

教育行政部门

56.免试就近57.2006

58.十八 59.特殊教育

60.人民政府 61.志愿者

62.十六周岁

63.教育教学

学校、家庭、社会

64.严加管教

收容教养

65.公安机关 二.单项选择题

1.A[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二条规定,义务教育是国家统一实施的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必须接受的教育,是国家必须予以保障的公益性事业。 2.B[解析]对未成年人犯罪一律不公开审理的年龄是吧14-16周岁。

3.D[解析]民办学校实行股份制公司管理形式,由学校董事会进行学校事务的决策,由校长进行学校日常事务的管理。

4.B[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九条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为盲、聋哑和弱智儿童、少年举办特殊教育学校(班)

5.A[解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十一条规定,凡年满六周岁的儿童,其父母或者其它监护人应当送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

6.D[解析]本题可以采用排除法,非常具体的操作性法条一般来源于实施基本法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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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C[解析]依照我国法律,个人不能成为行政诉讼的被告。

8.D[解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十四条规定,禁止用人单位招用应当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少年。

9.B[解析]教育法律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发布,国务院作为政府部门只能够提出教育行政法规。

10.B[解析]王某的伤害责任应该由寄宿学校承担,司机虽然也有过错,然而,学校和司机签订合同后,司机履行的行为属于公职行为,学校应该承担责任。 11A[解析]略。

12.A[解析]该条例属于教育行政法规,它是由国家最高行政机关(国务院)依据宪法和教育法律,高于地方性教育法规和教育规章。 13.A[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一条规定,为了发展教育事业,提高全民族的素质,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根据宪法,制订本法。

14.C[解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规定,在民族地区和边远贫困地区工作的教师享有艰苦贫困地区补助。

15.D[解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二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各级各类教育,使用本法。留学生是留居外国学习或研究的学生,根据的是所在国的有关教育的相关法律。

16.A[解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总则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指定本法 17.A[解析]成绩属于学生的隐私。

18.B[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的规定学生的作品受到保护,教师随意采用侵犯了学生的著作权。

19.B[解析]不作为侵权行为是指行为人以一定的不作为致人损害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学校和教师有保护学生的法定义务。如果教师没有积极履行保护职责或阻止有害学生的行为即构成不作为侵权。 20.B[解析]同上。

21.B[解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特殊教育教师享有特殊岗位补助津贴。

22.B[解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十四条规定,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根据分级管理、分工负责的原则,领导和管理教育工作。中等及中等以下教育在国务院领导下,由地方人民政府管理。高等教育由国务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管理。

23.A[解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七十一条规定:违反国家有关规定,不按照预算核拨教育经费的,由同级人民政府限期核拨;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专管人员和其它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24.C[解析]本题考察的知识点是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相关条例的记忆。《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规定:凡年满六周岁的儿童其父母或者其它法定监护人应当送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实施义务教育,不收学费、杂费;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入学,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近入学。故应当 选C 25.C[解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十二条规定,汉语言文字为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的基本教学语言文字。少数民族学生为主的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可以使用本民族或者当地民族通用的语言文字进行教学。

26.A[解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大家好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用于实施义务教育财政拨款的增长比例应当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比例。

27.A[解析]本题考察〈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教师资格问题,这个问题一直是历年考试的重点。〈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十一条规定:取得小学教师资格,应当 具备中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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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28.B[解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十一条规定:取得初级中学教师、初级职业学校文化、专业课教师资格,应当 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29.D[解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七十九条规定,非法举办国家教育考试的,由教育行政部门宣布考试无效。

30.B[解析]〈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规定,从学校至高中设置综合实践活动并作为必修课程。

31.D[解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国家实行教科书审定制度,教科书的审订办法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规定。

32.C[解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规定适龄儿童、少年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未成年人的家长和监护人有保证其参加义务教育的义务。

33.A[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未成年人可以运用 法律手段维护自身的合法利益。

34.B[解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五十七条规定,学校 有四种情形的,由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题目所述是四种情形之一。 35.C[解析]不断提高思想政治觉悟是教师应当履行的义务。

36.B[解析]〈教师法〉第十七条规定,学校或者其它教育机构应当逐步实行教师聘任制。 37.B[解析]〈教师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学校或者其它机构应当对教师的政治思想素质、业务水平、工作态度和工作成绩进行考核。教育行政部门对教师的考核工作 进行指导和监督。 38,B[解析]略。

39.C[解析]强制搜身严重的侵犯学生的人格尊严权,对学生以后地方影响非常恶劣,因此学校应当 对教师进行处分 。

40.B[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国家、社会、学校和家庭都应该承担对未成年人进行教育的义务。 41.B[解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教职员工应当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不得对其进行体罚。体罚是侵犯未成年人生命健康、人格尊严的行为。

42.A[解析]首先小明属于未成年,虽然父母离婚,然而其父母双方仍然对小明有监护和抚养的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明确规定,父母或者其它监护人应当创造良好的家庭环境,依法履行对未成年人的监护责任和抚养义务。 43.C[解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学校应当 尊重未成年学生受教育的权利,关心、爱护学生,对品性有缺点、学习有困难学生,应当耐心教育、帮助、不得歧视,不得违反法律和国家规定开除未成年学生。

44.B[解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的规定。父母或者其它监护人应当 关注未成年人的生理、心理状况和行为习惯以健康的思想、良好的品行和适当的方法教育和影响未成年人,引导其进行有益身心的活动,预防和制止其吸烟、酗酒、流浪、沉迷网络等。 45.B[解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国家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未成年人全面发展,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包括人身、财产和其它合法权益。

46.C[解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如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受到侵犯,任何组织和个人都有予以劝阻、制止或向有关部门提出检举或控告。

47.A[解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学校应当保障学生的生命财产安全,学校、幼儿园、托儿所不得使学生在危及人身安全、健康的校舍和其它教育教学设施中活动。 48.C[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六条规定,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教育目的是增强未成年人的法制观念,使未成年人懂得违法和犯罪行为对个人、家庭、社会造成的危害,违法和犯罪应当承担的责任,树立遵纪守法和防范违法犯罪的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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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B[解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父母禁止对未成年人实施家庭暴力,禁止虐待、遗弃未成年人,禁止溺婴和其它残害婴儿的行为,不得歧视女性未成年人或身体有残疾的未成年人。

50.B[解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博物馆、纪念馆、动物园和公园等场所,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对未成年人免费或者优惠开放。 51.A[解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中央和地方国家机关应当在其职责范围内做好未成年人的保护工作,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职责不仅仅属于教育机构,还属于各级国家机关。

52.D[解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二条规定,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立足于教育和保护,从小抓起,对未成年人的不良行为及时进行预防和矫治。

53.A[解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父母应该履行对未成年人的监护责任和抚养义务。本题也可 采用排除法。

54.C[解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对离家出走的未成年人由儿童福利机构收容教育。注意儿童福利机构和社会救助团体的区别在于是否专门针对儿童。 55.C[解析]略。

56.A[解析]当离婚夫妇双方因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权发生争执时,应当根据双方保障子女权益的能力进行裁决,应当将孩子的抚养,权给予较能保障子女权益的一方。

57.B[解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对未成年人的信件、电子邮件,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隐匿、毁弃,除因追查犯罪的需要由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检查,或者对无行为能力的未成年人的信件由其父母或者其它监护人代为拆开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开拆。

58.A[解析]尿床之疾属于李某的隐私,《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未成年人的隐私受到法律保护,王某的行为侵犯了李某的隐私权。

59.C[解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十六条规定,收留夜不归宿的未成年人的,应当征得其父母或者其它监护人的同意,或者在二十四小时内通知其父母或者其它监护人、所在学校或者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

60.A[解析]《教师资格条例》第十条规定,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的教师资格考试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老师资格考试,每年进行一次。 61.A[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教师资格证在全国范围内适用。

62.C[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财产状况、宗教信仰等,依法享有平等的受教育权利。 63.D[解析]本题的重点在于考察学校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人。法律规定,学校负责任和相关直接负责人都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64.D]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教师如果认为行政机关的行为构成侵犯,可以在得知行为60日内提起行政复议申请。

65.A[解析]《教师资格条例》第十八条规定,依照教师法第十四条的规定丧失教师资格的,不能重新取得教师资格,其教师资格证书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收缴。 66,A[解析]过错原则的概念也叫过失责任原则它是以行为人主观上的过错为承担民事责任的基本条件的认定责任的准则。按过错责任原则 ,行为人仅在有过错的情况下,采承担民事责任。学校责任适用的归责原则是过错责任原则。

67.B[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规定,学校不得聘用曾经因故意犯罪被依法剥夺政治权利的人员担任工作人员。

68.C[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规定,侵占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校舍、场地及其他财产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69.D[解析]《教师资格条例》第十九条规定,被撤销教师资格的,自撤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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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其教师资格证书有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收缴

70.C[解析]《高等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暂行条例》第四条规定,教代会的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

71.D[解析] 《高等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的构成,既要照顾到学校各方面的人员,又要充分体现学校以教学为主,其中教师代表一般应占60%左右。代表实行常任制,任期3年,到期改选,可以连选连任。

72.A[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中国公民,符合条件的经认定合格的,可以取得教师资格。

73.B[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教师的权利受到保护,不得随意开除教师。 74.B[解析]聘任教师担任职务任期一般为三到五年。

75.C[解析]《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第八条规定归责原则是学生伤害事故的责任,应当根据相关当事人的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依法确定。

76.B[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自1995年9月1日开始实施。 77.B[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修订于2006年6月29日。

78.A[解析]修订后的新《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于2006年9月1日开始实施。

79.B[解析]《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第十二条规定了一系列学校可援引的免责抗辩事由,题目所述情形属于列出的情形之一。

80.A[解析]《教育行政处罚暂行实施办法》第二十一条规定,教育行政处罚执法人员对公民处以50元以下、对法人或其它组织处以1000元以下罚款给予警告处罚的,可以适用简单程序,当场做出处罚决定,但应报所属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81.A[解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规定,义务教育实施国务院领导,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统筹规划实施,县级人民政府为主管理的体制。

82.D[解析]《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规定,教育要发展,根本靠改革, 83.B[解析]略。 84.C[解析]略。 85.A[解析]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包括未满10周岁的未成年人和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10周岁是无民事行为能力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分界线。 三.多项选择题。 1.ABCD[解析]法律责任可以从不同的角度或按不同的标准分类,做出多种不同的分类形式。其中最为常见的分类是按违法的性质和为害程度的不同做出的划分。依次标准,法律责任可分为:民事法律责任、行政法律责任、刑事法律责任、和违宪法律责任。

2BCDE[解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的相关规定可知,后四项是一名受教育者应有的权利。学校教育具有系统性和组织性,学生不能自主安排 3.AD[解析]教师申诉和行政复议是教育行政救济的主要途径。

4ABCE[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二十六条规定,设立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必须具备下列具备下列基本条件:有组织机构和章程;有合格的老师;有符合规定标准的教学场所及设施设备等;有必备的办学资金和稳定的经费来源。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是成立法人的必备条件。

5.BDE[解析]A项情形未造成恶劣影响,而且可以通过批评教育等方式进行引导或调解,因而不属于应被解聘的情形。C项也不属于。

6.BCE[解析]关于是否属于体罚的问题,可 结合学生的生理特点、惩罚措施的方式、强度等具体考虑。

7.ABCE[解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五十七条规定,学校有以下情形的,由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责令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选项ABCE均在所述之列,学校 是可以处分 学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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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ABC[解析]监护依设立的方式,可分为法定监护、指定监护和委托监护。依照《民法通则》第16条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

9.ABCD[解析]我国现行的学校教育制度包括学前教育、初等教育、中等教育、高等教育。国家鼓励发展职业教育,但其不属于我国现行的学校教育制度。

10.BCD[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五条规定,保护未成年人的工作应当遵循以下原则: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适应未成年人身心发展的规律和特点;教育和保护相结合。

11.ABCD[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规定,将未成年人培养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的四有新人。 12.ABCDE[解析]1982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二十四条提出,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是中国社会主义道德建设的基本要求。在学校教育中,实施这五方面的教育称为“五爱教育”

13.ABCDE]解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三十条规定,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图书馆、青少年宫、儿童活动中心应当对未成年人免费开放;博物馆、纪念馆、展览馆、美术馆、动物园等场所,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对未成年人免费开放或者优惠开放。

14.ABC[解析]《教师资格条例》第十九条规定,有以下情形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撤销其教师资格: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品行不良、侮辱学生,影响恶劣的。被撤销教师资格的,自撤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重新认定教师资格。被剥夺政治权利的,是丧失教师资格,不能重新获得教师资格。

15.BC[解析]《中小学教师进行了不懈的继续工程实施意见》规定在实施中小学继续教育工程中,要把思想政治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放在突出地位。

16.BCD[解析]《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师德建设的总体要求。

17.BCD[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规定,国家在受教育者中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进行理想、道德、纪律、法制、国防和民族团结的教育。 18.BCE[解析]〈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规定的战略目标是:到2020年,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基本形成学习型社会,进入人力资源强国行列。 19.ACD[解析]参看《禁止使用童工规定》

20.ACDE[解析] 〈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第二十章规定,推进依法治教要做到以下几点:完善教育法律法规;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大力推进依法治校;完善督导制度和监督问责机制。

四、案例分析(答案要点)

1.不对。班主任的行为严重损害了娜娜的人格尊严,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保护未成年人保护法的工作要遵循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原则相违背,禁止给孩子贴标签。正确的处理方法是单独告诉娜娜这么做是不对的,这样即保护了娜娜的尊严,也让娜娜意识到了自己的错误。 2.不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规定,父母对未成年人不得放任不管,不得迫使其离家出走,放弃监护职责。 3.老师的做法不对。我国《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教师法》《义务教育法》均规定教师不得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学生享有人身权利不受侵害。体罚是指通过对人身体的责罚,特别是造成疼痛,来进行体罚或教育的行为。罚学生跪是典型的体罚行为,并且让学生下跪也损害了学生会的人格尊严。 4.其父对小明仍有教育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父母不得因离异不履行教育子女的义务。

5.学校不应承担赔偿责任。因为学校在组织校外活动中仅对学生会负有进行教育、管理、保护的法定职责义务,学校已尽了职责义务,陈某等人不服从管理而私自跑去坐车摔伤。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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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某学校无过错。

6.金某的行为属于意外伤人,其行为发生在课间,不属于学校的责任,金某应负刑事责任,但由于其属于未成年人,可以适当减轻量刑。

7.不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规定,学校不能随意开除学生。 8.不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学校对有不良行为的学生不得歧视。 9.不应该赔偿。学校组织正常的体育教学,进行800米比赛活动,没有违反相关的教学规定,并无过错。孙某晕倒后,学校进行了必要的急救措施,并及时通知医院。作整个救治过程中,学校采取的措施并无不当。因此,孙某的死亡与学校没有关系。

10.本案的关键在于学校是否履行了告知义务。学校给家长发通知,必须考虑到是否能准确无误地及时让家长接到,应该考虑通知方式的有效性。因此学校并没有尽到告知义务,需要付一定的责任。 11.(1)李某不应该赔偿。学生上海事故的归责原则是应该依据相关的当事人的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依法确定。赵某是自己不小心摔倒的,并不是李某推他或故意让他摔倒的,因此李某不应该赔偿。

(2)学校不应该赔偿。本案中,赵某摔伤是因其本人主动与他人追逐打闹而导致的,并非学校未尽管理责任所致。李某、赵某均是具有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能够预见自己的行为可是引发的后果,学校在本案中没有过错,不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12.彭某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教师不得体罚学生的规定。彭某是在履行教师教学职务过程中违反法律规定打伤学生刘某的,依法应由彭某当时任职的学校向刘某承担民事责任,学校可给予彭某行政体罚。

13.该班主任考试诽谤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3章29条4款,学校以适当方式为受教育者及其监护人了解教育者的学业成绩和其他有关情况提供便利,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42条3款,受教育者在学业成绩和品性上获得公正评价,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8条第4款,教师应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之规定,构成了侵害学生的知情权和名誉权。学校的做法是不合适的。 14.《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8条第2款规定,教师应当履行“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遵守规章制度,执行学校的教学计划,履行教学计划,没有很好地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学校的做法是正当的。 15.学校的做法不合理。《教师法》第七条规定教师有参加进修或者培训的权利。根据以上规定,教师参加进修是合理和合法的,宋某可以向学校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申诉,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16.学生陈某主要责任,由其监护人负责赔偿。学校负有管理失职责任,负次要责任,应进行相应赔偿。

17.在本案中,学生的身体健康权受到了侵害。(1)本案中的侵害只涉及身体健康,不涉及人格尊严。(2)在本案中,教师并不希望学生会的身体受到损害,不良结果是出于主观上的过失。由于学生受伤是由于教师公务时疏忽大意所致,属于不作为侵权。所以教师所在学校应对受伤学生负民事赔偿责任,教师应负行政责任。

18.该校的规定违法。陈某有权向学校所在地的教育行政机关提起诉讼。学校的做啥

做法匀《教师法》第2条规定:“本法适用于在各级各类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中专门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教师。”以及第七条规定:“教师享有按时获取工资报酬,享有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以及寒暑假期的带薪休假。”

相违背。陈某在民办学校从事教育工作,因而也属于《教师法》的适应范围,和公办学校教师一样受到《教师法》的保护,并且法律赋予了教师带薪休假的权利,而学校只给教师发生生活费的做法违反规定。陈某可向学校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诉,由教育行政部门责令该学校改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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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该老师的做法严重侵犯了未成年人格尊严权,与《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的规定“学校、教职员工应当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不得对未成年人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相违背。学校应当对该老师进行处分,并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20.不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规定,对未成年人罪犯案件,新闻报道、影视节目,不得披露未成年人的姓名、照片及可能推断出该未成年人的资料。 21.不正确。对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的未成年学生,在人民法院判决生效以前,不得取消其学籍。 22.不妥当。(1)政教处李老师罚迟到的学生冲洗厕所是一种变相体罚学生行为,违反了《义务教育法》教师应当尊重学生的人格,不得对学生实施体罚和变相体罚的规定,以及《未成年人保护法》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等法律法规的规定;(2)罚迟到的学生在上课期间冲洗厕所,是属于侵犯学生受教育权的行为;(3)李某应当把受到处分,根据《教师法》第三十七条、《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可由学校给予李某一定的处分。 23.(1)教师教育权是教师基本权利的重要组成部分。教师的教育教学权主要指教师在教育教学活动及其专业性活动享有的自主性权利。教师在教育教学、管理学生、教育评价等方面的权利,都属于教师教育权的范畴。

(2)学校没有侵犯张某的教育教学权。尽管张某在学历上符合做一名初中教师,但是职业道德、专业能力、教学态度上不符合作为一名教师应该具有基本素质,因此无法正常履行教师的教育教学职责,学校让其离开教师岗位而从事管理工作是合理的。 24.《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教师的合法权益受到保护,学校不能随意扣去和拖欠教师工资,该校的行为违反了国家有关政策和法律,应该承担法律责任。

25.学生考试不及格是属正常教育教学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学校对不及格的学生可按规定采取留级或补考措施,这是学校正常工作的一部分,不能收取其他费用。该校的做法违反了新《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免手续费和杂费的规定,学校对义务教育阶段的学生不得自定标准乱收费。

另外该校强制所有学生都参加补课,这是不对的,应该以自愿为原则。并且该校确定的收费标准也未得到省级部门批准,而且将其收入用于发放教师工资也违反了国家教委的有关规定。因此,学校应该退还所收费用,并承担相应的修正法律责任。

26.教师的工资报酬,包括基础工资、岗位职务工资、奖金、津贴和其他各种政府补贴等。拖欠教师工资是一种严重违法行为,不仅侵犯了教师获取劳动报酬的基本权利,危及教师的生计及其家庭生活,还严重影响师资队伍的稳定和教育教学工作的进行,损害了政府的威信。拖欠教师工资的法律责任主体一般是人民政府或一些教育机构。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是侵害教师合法权益的行为。 27.(1)有违法行为。

(2)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11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9条、第28条等规定。 (3)李某及个体户。 (4)《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15条规定,除因疾病或特殊情况,经当地人民政府批准的以外,适龄儿童、少年不入学接受义务教育的,由当地人民政府对他的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批评教育,并采取有效措施责令送子女或被监护人入学。对招用适龄儿童、少年就业的组织或个人,由当地人民政府给予批评教育,责令停止招用;情节严重的,可以并处罚款、责令停止营业或吊销营业执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49条规定,企业事业组织、个体工商户非法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由劳动部门责令改正,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执照。 28.(1)吴老师私自拆阅学生高某信件的行为和班会上宣读高某信件的行为是不正确的。因为上诉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30条和第31条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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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吴老师的解释不正确,因为吴老师有对学生进行教育和管理的职责,但教师对学生的教育和管理必须建立在尊重学生人格、平等相待的基础上。《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教师要“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促进学生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尊重学生,平等对待学生是教师最基本的职业道德,不能借口教育和爱护学生而侵犯学生的合法权益。本案例中是老师对学生高某的离家出走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29.学校的行为严重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义务教育法》规定:适龄儿童少年依法享有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学校不得开除学生。案例中初三学生小丽属于义务教育阶段的学生,学校应当依法保护其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借口,包括“劝退”的方式,侵犯了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另外,因为学生学习差就将学生“劝退”,也违反了《义务教育法》第五条“依法实施义务教育的学校应当按照规定标准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等法律规定。

30.后一观点是正确的。国务院《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第3条规定,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均不得招用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禁止任何单位或个人为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介绍就业。禁止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开业从事个体经营活动。所以,王力还暂时不能去打工。如果她还没有完成九年义务教育,那么她就应该继续她的学校活动;如果她已经完成了九年义务教育,并且不想继续升学,那么,她可以参加一些国家和生活举办的专业技能培训,为年满16周岁以后的就业做准备。 31.对。学校是少年儿童受教育的地方,为了保护中小学生的受教育权利,法律还专门规定了在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林不能随便开除学生。教育和帮助有缺点的学生是学校和老师的责任,学校、老师应当对学习有困难、品性有缺点的学生给予更多的关心和帮助,使他们改正错误,健康成长。

这位班主任应当认识到自己的错误。经过教育,涛涛也应当认识到自己不仅违反了学校纪律,而且在课堂上随便说话,也影响了别的同学听课,实际上侵犯了其他同学受教育的权利。 32.不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37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任何公民非经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人民法院决定,并由公安机关执行,不受逮捕。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他方法非发剥夺或者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禁止非法搜查公民的身体。 少年儿童的人身自由同样受到法律的保护,无论是学校、老师、还是其他任何组织、个人但没有权利剥夺、侵犯未成年人的人身自由。张老师的行为实际上已经构成了非法拘禁,只是因为情节比较轻微,也没有造成严重后果,可以通过道歉的方式弥补,否则的话,非法拘禁是要刑事责任的。

33.不合理。学校违反了《义务教育法》第二十七条关于“对违反学校管理制度的学生,学校应当予以批评教育,不得开除的规定。小明“太淘气”、“在学校打架数十次”,依据法律的规定,学校首先应当批评教育,对学生负有教育的义务,不能随意开除学生。如果学生屡教不改,严重影响了教育教学秩序,可按照有关法律规定的程序,对具有《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规定的严重不良行为的适龄少年,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和学校应当相互配合,采取措施严加管教,也可以送入相关学校进行矫治并继续接受义务教育。小明可以通过学生申诉制度或者行政诉讼来维护自己的权力。 34.《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38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禁止用任何方法对公民进行侮辱、诽谤和诬告侵害。《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101条规定,公民、法人享有名誉权,公民的人格尊严收法律保护,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公民、法人的荣誉。

未成年人的心理发育还不健全,要更加尊重他们的人格。《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明确规定,学校、幼儿园的教职员工应当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在这一事件中,强强班主任的行为已经对强强的人格构成了侵害,是一种违法行为。因为情节比较轻微,可以用赔礼道歉的方式弥补,如果情节恶劣,严重侮辱强强人格,还要负刑事责任或者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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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 35.《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36条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父母对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11条规定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必须使适龄的子女或者被监护人按时入学,接受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

按照这些人法律规定,尽管扬扬的爸爸妈妈已经离婚了,但扬扬和她爸爸之间的父女关系是改变不了的,扬扬的爸爸仍然有抚养扬扬的义务,必须负担扬扬义务教育的费用,并把扬扬抚养成人。扬扬的爸爸如果不给抚养费,扬扬可以请妈妈代她去法院告爸爸,法律会帮助扬扬的。 36.(1)学校的做法错误。《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十七条规定,学校和幼儿园安排未成年人学生和儿童参加集会、文化娱乐、社会实践等集体活动,应当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防止发生人身安全事故。本例中,城关小学及其教师明知刘腾辉等系未满10周岁的未成年人,但却安排并默许其从事用水桶抬开水喝这一危险行为,城关小学主观上有过错,客观上存在疏于管理、同意未成年人从事不利于身体健康成长的活动的行为,造成了刘腾辉绊倒被开水烫伤。

(2)首先,安全防范从小事做起,规范学校管理,杜绝散漫管理带来的安全隐患,另外,规范教师行为,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教师行为坚决予以制止和批评。其次,加强学校的安全教育,提高教师的安全防护意识和法律知识。再次,作好学生的自护教育。最后,做好学校的安全保障方面的硬件设施的维护,搞好学校应急事故处理程序的研究准备。 37.(1)上述现象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三十五条和第三十七条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根据适龄儿童、少年身心发展的状况和实际情况,确定教学制度、教育教学内容和课程设置,改革考试制度,并改进高级中等学校等学校招生办法,推进实施素质教育。学校和教师按照确定的教育教学内容和课程设置开展教育教学活动,保证达到国家规定的基本质量要求。国家鼓励学校和教师采用启发式教育等教育教学方法,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第三十七条规定,学校应当保证学生的课外活动时间,组织开展文化娱乐等课外活动。社会公共文化体育设施应当为学校课外活动提供便利。学校的做法是违反教育规律、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的,不利于学生身心的健康发展。

(2)实现素质教育的关键在于实现学习方式的转变。实现学习方式的转变是多方面共同努力的结果。首先,教师要确立新的教学观念,积极转变教学方式。教师应积极把自己定位为学生学习的组织者、引导者、合作者,视学生为积极的主体。其次,积极探索新的学习形式。如研究型学习,合作型学习。实行启发式教学,让学生更多地参加社会实践活动。要让学生在教育教学过程中德智体美都能得到健康发展。最后,教师要积极引导学生实现学习方式的转变。 38.(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颁布多年后出现这种情况实在是一件令人遗憾的事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关于“就近入学”的规定,实验小学应接收小李入学,该校以名额爆满为有拒绝接收是不对的,既然每班已超过60人,已经不符合教学卫生要求,难道多收一个孩子就达到极限了?因为孩子是差生就将其拒之门外,合情但侼理。

(2)解决问题的办法:一是教育局、学校和学生家长坐下来,冷静商量解决的对策。作为学校领导和教育工作者应该知晓,孩子的可塑性是极大的,孩子成绩不好,有自身的原因,也有学校、家庭、教育方法等多方面的原因,但不能因此将正在接受义务教育的孩子拒之门外。二是如果商谈解决不了问题,可用义务教育的强制性,自上而下地予以解决。当然这不是一个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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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截留、挤占和挪用教育经费的现象严重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义务教育法》第四十九条规定,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占、挪用义务教育经费;第五十四条规定,侵占、挪用义务教育经费的由上级人民政府或者上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财政部门、价格行政部门和审计机关根据职责分工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本案例涉及金额巨大,应该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40.由上述案例可以看出,当教师不服学校作出的决定时,依《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的规定可以向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提出申诉。如果教师仍不服教育主管部门作出的申诉处理决定,由于其申诉内容;

是有关教师工作的安排及工资待遇问题,涉及人身权、财产权及其他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的规定,属于行政复议的受案范围,教师有权向作出申诉处理意见的教育行政机关的本级人民政府或上一级教育部门申请复议。可见,教育行政复议本身既是一条独立的行政救济途径,同时也为另一条教育行政救济途径教育申诉提供了救济,可以更切实地保障教育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 41.该案例涉及到公民受教育权利的保护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4条规定,国家、社会、学校和家庭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第5条规定,凡年满六周岁的儿童,不分性别、民族、种族,应当入学接受规定的义务教育。条件不具备的地区,可以推迟到七周岁入学。而本案争议的焦点正在于入学实际年龄的确定。而保障适龄儿童按时入学、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权利的行使,这当然是各级人民政府的法定职责。《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正式实施以来,此类案件中的相对日一方可依法向区教委所属的本级人民政府(区政府)或其上一级教育行政部门(市教委)申请复议,区人民政府或教委应予以处理。

42.黄某的儿子所有残疾,但正常的学习和生活尚可自理,普通小学应给其学习的机会,黄家屯小学和龙门镇小学拒收矛黄某的儿子入学后的行为是违法的。其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等有关规定。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国家和社会帮助安排盲、聋、哑和其他有残疾公民劳动、生活和教育。由此可知,任何人都有受教育的权利,并且,国家保障残疾儿童受教育的权利。因而,黄家屯小学和龙门镇小学的做法是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 (2)《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和权利和义务。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财产状况、宗教信仰等,依法享有平等性的受教育机会。受教育者在入学、升学、就业等方面依法享有平等权利。国家、社会、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根据残疾人身心特征和需要实施教育,并为其提供帮助和便利。由此可知,残疾人和健康人一样享有受教育权利,而黄家屯小学和龙门镇小学的做法是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的。 (3)《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规定,普通教育机构对具有接受教育能力的残疾人实施教育。普通小学、初等中等学校必须招收那适应其学习生活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

,不得因其残疾而拒绝招收;拒绝招收的当事人或者其家属、监护人可以要求有关部门处理,有关部门应当责令该学校招收的。可见,黄家屯小学和龙门镇小学拒绝招收残疾儿童入学的做法,违反《残疾人保障法》。

(4)对本案中,龙门镇小学提出的该生不属于其学区,故不能招收其入学的问题,应如何看待呢?我国《义务教育法实施细则》规定,实施义务教育法的学校的设置,由该区的市级或县级人民政府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小学的设置应当把有利于适龄儿童、少年就近入学。由此可知,就近入学是小学设置的要求,也是划分学区的标准。一般来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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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正常学生来说,应当依照所划定的学区入学,家长不能挑选学校。对对有残疾的儿童,则应当给予照顾。

43.(1)本案初中的做法是不正确的,具体表现在三个方面。

1.该初中将校舍挪作他用的非法的。《中华人民共和国 义务教育法实施细则》第38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地方人民政府或者有关部门依照管理权限对有关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将学校校舍、场地出租、出让或者转移他用,妨碍义务教育实施的„„该初中将操场改为临时停车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 2.该初中私自停止了校内的一切体育活动,既侵害了学生的合法权益,又没有履行应○尽的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42条第一款规定,学生有“参加教育教学计划安排的各种活动,生活教育教学设施、设备、图书资料”的权利。该初中侵犯了学生正常使用校内体育设施的合法权益。

3.该初中组织教师和部门高年级学生轮流疏导和看管车辆的做法是违法的。本来我们○应一分为二来看待这种做法,即如果该校的行为是在双休日,又是教师和学生自愿的,那就无可厚非,正如校长所说,是一举两得;但如果是在正常工作日内,该校的行为就属于违法行为。从本案来判断,该校“停止校内一切体育活动”,这说明该校的行为是在正常的工作日内进行的,因此是一种违法违法行为。

(2)《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81条规定,侵犯教师、受教育者、学校或其他教育机构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失或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因此,当地人民政府或相关教育行政机关应做如下处理。

1.制止该初中的一切体育活动的停止行为,停止侵犯,恢复学生使用学校体育设施的权利; ○2.依法收回该校已向游客收取的费用; ○3.依法追究该校校长的法律责任,根据该初学收取费用的目的,依照管理权限对该校校长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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