辞退员工的纠纷处理
本群下午案例讨论:辞职信:HR应当注意什么?
张某是上海某公司的员工,由于家庭原因,他向公司提出辞职。辞职信从头到尾都是打印的,企业也很快的给他办理了离职手续。不日,张某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说辞职信上没有本人的签名,要求裁决公司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双倍经济补偿金。请问,张某能否得到支持?
本群下午案例解析:
本案争议的焦点是双方劳动关系的解除,是因为张某的辞职还是公司的辞退造成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三条的规定,因用人单位作出的开除、除名、辞退、解除劳动合同、减少劳动报酬、计算劳动者工作年限等决定而发生的劳动争议,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因此,上海某公司应当对双方劳动关系的解除承担举证责任,但由于辞职信上的名字是打印上去的,公司因无法举证辞职信为张某本人所提交而承担违法解雇的不利后果。最终裁决公司违法解雇,向张某支付双倍经济补偿金。所以,在收到员工的辞职信时, HR要注意细节,细节决定成败。
《辞退员工的案例.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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