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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制度(餐饮)

发布时间:2020-03-02 08:10:02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不安全食品召回制度

为了加强食品安全监管,避免河减少不安全食品的危害,保护消费者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本制度所谓召回,是指销售按照规定的程序,对由其生产原因造成的某一批次或类别的不安全食品,通过换货、退货、补充或修正消费说明等方式,及时消除或减少食品安全危害的活动。

二、对于消费者反映出现重大质量问题或有关部门根据客观事实河法律法规责令企业召回时,企业及时召回产品,并根据消费者或经销商提出的要求进行检验、确认,并制定纠正预防措施,有效预防再次出现质量问题。

三、确认食品为应召回的不安全食品的,应立即停止销售。自召回之日起实施,一级召回每3日,二级召回为每7日,三级召回每15日,通过所在地市级药品监督部门向省级食品药品监督部门提交食品召回阶段性进展报告。

四、食品餐饮者建立完善的质量安全档案和相关的管理制度,应当准确记录并保存生产环节中原料采购、生产加工、储运、销售以及残品标识等信息,保存消费者投诉、食源性疾病事故、食品污染事故的记录以及食品危害信息的档案。

五、食品餐饮者向食药监部门上报食品危害信息,不得隐瞒或虚报其销售产品的危害身体健康的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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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召回产品及时进行无害化处理。根据有关规定应当销毁的应及时予以销毁并留有影像。

七、食品召回处理应有详细记录,并向所在地食药监部门报告,接受监督。生产者保存召回记录内容:召回批次、数量、比列、原因结果

本人承诺:保证遵守上述制度

承 诺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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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一、食品餐饮者应当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二、患有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三、食品餐饮从业人员(包括临时工)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上岗工作。不得先上岗后查体。

四、对于健康证明过期的从业人员,立即停止食品餐饮活动,才能继续上岗。

五、从业人员体检合格证明应随身携带或者明示,以备检查。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合格证不得涂改。

六、从业人员上岗前,药先经过卫生培训教育,方可上岗。上岗时,要做好个人卫生,防止污染食物。

七、食品餐饮企业应建立培训档案。定期对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和健康管理培训,并做好培训记录。

本人承诺:保证遵守上述制度

承 诺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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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弃物处置制度

一、建立食品餐饮废弃物处置管理制度,将废弃物分类放置,做到日产日清;

二、保证食品废弃物收集容器、污染防治设施完好、密闭和整洁,并保持周边环境干净、整洁;

三、由经相关部门许可或备案废弃物收运、处置单位或个人处理。留存与处置单位或个人签订的合同及其经营资质证明文件;

四、建立食品餐饮废弃物处置台账,详细记录废弃物的种类、数量、去向、用途等情况;

本人承诺:保证遵守上述制度

承 诺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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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管理员制度

一、食品餐饮企业应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对职工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加强食品检验工作,依法从事经营活动。

二、食品餐饮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应当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对本企业的食品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三、食品餐饮企业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应包括:食品安全管理机构、食品安全岗位要求、食品安全流程制度、食品安全培训制度等。

四、食品餐饮企业应当配备专职或兼职食品安全人员,做到企业的食品安全工作有专人负责。同时加强对其培训和考核,经考核不具备食品安全管理能力的,不得上岗。

五、食品安全管理员负责组织本单位食品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技术要求等知识的培训,培训合格者才允许上岗。

六、食品安全管理员负责对本单位的食品安全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总结、推广经验,批评和奖励,制止违法行为。

七、食品安全管理员协助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实施食品安全监督、监测。

本人承诺:保证遵守上述制度

承 诺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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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方案

一、本单位主要负责人为食品安全事故报告的第一责任人,设立本单位各部门食品安全专(兼)职管理人员,并负责制定必要的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在食品安全事故中对食品安全等问题进行统筹协调和应急处理。

二、本单位负责人在发生疑似或认定为食品安全事故后,负责人配合执法人员对可疑食品进行封存、留样(每个品种留样不少于100克,在冷藏条件下保存48小时)及现场控制等具体工作。

三、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时,本单位各部门负责人应立即向主管领导汇报;对于重大的食品安全事故,要立即向企业主要负责人报告,并在2小时内及时向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迅速做出应急响应措施,并认真做好食品安全事故处置工作,任何部门或者个人不得对食品安全事故隐瞒、谎报、缓报。

四、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后应立即停止经营活动,对引起中毒的=可疑食品放入冷藏箱(柜)等待调查人员检验,禁止继续使用和擅自销毁可疑食品,在执法人员到达后,积极配合执法人员对中毒时间进行调查处理。

五、本单位食品安全专(兼)职管理人员负责组织对食品安全事故造成的食品安全问题进行记录,并配合相关部门分析和处理。

本人承诺:保证遵守上述制度

承 诺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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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责任制度

一、负责人为本单位食品安全第一负责人,对食品经营负全面责任,负责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全面培训教育,保证本单位《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食品安全自检自查与报告制度》、《食品进货查验和查验记录制度》、《不合格食品召回制度》、《食品贮存管理制度》、《食品经营场所及设施设备清洗消毒和维修保养制度》等相应的管理制度落实和实施到位。

二、负责人或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对食品安全管理工作负责;严谨采购法律法规禁止上市的食品;严禁从证照不全的企业采购食品;进货室认真检查供货单位的《食品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和《检验合格证》等,从业人员要确保所售的食品在保质期内,并应定期检查在售食品的外观和保质期,发现问题立即下架,同时向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或负责人报告。

三、负责人或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建立并管理员工健康档案,每年负责安排从业人员的健康体检,监督检查员工保持日常个人卫生;从业人员负责监督营业场所和仓库的温度在规定的范围内,确保经营食品的质量;发现可能影响食品安全的问题应立即解决,或向负责人报告;按时做好营业场所和仓库的清洁卫生工作,确保食品的经营条件和存放设施安全、无害、无污染。

四、应履行质量承诺责任,主动向消费者提供销售凭证,自觉对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履行更换、退货等义务,保证不欺诈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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者。食品经营者与消费者发生食品质量安全争议时,负责人应主动处理好争议,协调管理部门妥善处理好投诉与争议。

五、负责人应定期检查本单位各项食品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及时消除食品安全事故隐患。

本人承诺:保证遵守上述制度

承 诺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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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自检自查与报告制度

一、食品餐饮者应当建立食品安全自查制度,定期对食品安全状况进行检查评价。

二、食品餐饮者应当定期对经营全过程的食品安全状况进行检查和评价。

三、食品餐饮者通过自我发现、监督部门监督检查或者通过社会监督发现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应当立即采取整改措施或者停止经营。

四、发现有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潜在风险的,应当立即停止经营活动,并向所在地食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本人承诺:保证遵守上述制度

承 诺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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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进货查验和查验记录记录制度

一、与初次交易的供货者交易时,本店负责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分别索取、查验以下证明供货者和生产加工者主体资格合法的证明文件,并复印留存,每年核对一次是否有效:

(一)营业执照;

(二)生产许可证;

(三)卫生许可证;

(四)有关质量认证标志、商标注册证、专利、绿色或无公害食品的证明;

(五)强制认证证书(国家强制认证的食品如QS);

(六)生猪定点机械化屠宰厂证书;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证明文件。

二、每次进货时,接验员要详细检验食品外包装是否符合国家《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的规定,并按批次向供货者或生产加工者分别索取、查验以下证明食品符合质量标准或上市规定,以及证明食品来源的票证,并复印留存:

(一)食品质量合格证明;

(二)检疫(检验)证明;

(三)进货票据;

(四)农产品产地来源证明。对不能提供相关质量证明或包装不规范、破包、透气等的食品拒绝进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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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接验员对所进商品的种类、规格、数量应与供货方出具的发票及清单逐一核对。

四、对获得驰名商标、著名商标、绿色食品等称号的优质食品,凭以上称号相应标识和凭证,只在初次交易时索取票证直接进入超市销售,不再按批次索取其他票证。

五、食品经营者发现有毒有害、污染、变质、不合格食品,要详细造册登记,立即报告工商行政管理或者质检验检疫、卫生行政等执法机关,并按照规定予以销毁或者退回供货商处理。商品质量管理员对进货人员索取的票证进行检查验收并做好记录,分管质量管理的负责人在食品入库或上架前查验记录,并自行组织食品抽查。并对索证索票情况在食品安全信息公示栏向消费者公示。

六、食品批发商将加盖公章的进货票据直接装订成册建立进货台账,供货商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生产许可证)、本品种本批次检验合格证或质量检验合格报告单和进口食品的商检证明查验备案。将加盖公章的销货票据装订成

册建立销售台账。

七、食品零售商将加盖公章的进货票据直接装订成册建立进货台账,非本市供货商的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生产许可证)、本品种本批次检验合格证或质量检验合格报告单和进口食品的商检证明查验备案。

八、实行统一配送经营方式的食品经营企业,可以由企业总部统一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进行食品进货查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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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录。食品经营企业应留有企业总部提供的进货查验证明或配送单据备查。统一配送之外自行采购的食品,建立进货查验记录制度。

本人承诺:保证遵守上述制度

承 诺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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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经营场所及设备清洁消毒维修管理制度

1、食品处理区应按照原料进入、原料处理、半成品加工、成品供应的流程合理布局设备、设施,防止在操作中产生交叉污染。

2、配备与生产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虫、洗涤以及处理废水、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备或设施。主要设施宜采用不锈钢,易于维修和清洁。

3、有效消除老鼠、蟑螂、苍蝇及其他有害昆虫及其孳生条件。加工与用餐场所(所有出入口),设置纱门、纱窗、门帘或空气幕,如木门下端设金属防鼠板排水沟、排气、排油烟出入口应有网眼孔径小于6mm的防鼠金属隔栅或网罩;距地面2m高度可设置灭蝇设施;采取有效“除四害”消杀措施。

4、配置方便使用的从业人员洗手设施,附近设有相应清洗、消毒用品、干手设施和洗手消毒方法标示。宜采用脚踏式、肘动式或感应式等非手动式开关或可自动关闭的开关,并宜提供温水。

5、食品处理区应采用机械排风、空调等设施,保持良好通风,及时排除潮湿和污浊空气。

6、用于加工、贮存食品的工用具、容器或包装材料和设备应当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无异味、耐腐蚀、不易发霉。食品接触面原则上不得使用木质材料(工艺要求必须使用除外),必须使用木质材料的工具,应保证不会对食品产生污染;加工直接入口食品的宜采用塑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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型切配板。

7、应当定期维护食品加工、贮存、陈列、消毒、保洁、保温、冷藏、冷冻等设备与设施,校验计量器具,及时清理清洗,必要时消毒,确保正常运转和使用。

8.加强对有关员工的安全操作规程培训,应当定期维护食品加工、贮存、陈列、消毒、保洁、保温、冷藏、冷冻等设备与设施并有记录,校验计量器具,及时清理清洗,必要时消毒,确保正常运转和记录,校验计量器具,及时清理清洗,必要时消毒,确保正常运转和使用。

本人承诺:保证遵守上述制度

承 诺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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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经营过程与控制制度

1.定期对经营环境、场所和设施清洁卫生状况自查,并保存自查记录。

2.建立和保持生产投料记录,包括投料种类、品名、生产日期或批号、使用数量等,建立和保存添加剂使用记录包括添加剂的种类种类、品名、生产日期或批号、使用数量等。

3.建立和保存加工过程关键控制点的控制情况,包括必要的半成品检验记录、温度控制、车间洁净度控制等。

4.经营场所,应避免人流、物流交叉污染,避免原料、半成品、成品交叉污染,保证设备、设施正常运行,现场人员应进行卫生防护,不应使用回收食品。

5.现场使用器具要求每日清洗、消毒,并指定器具专用容器和放置区,容器应采用无毒、耐腐蚀、易清洗的材料制作。现场加工人员如遇下述情况之一时必须洗手、消毒:开始工作之前;上厕所之后;处理被污染的原材料之后;从事与生产无关的其他活动之后。分割肉制品加工人员离开加工场所再次返回前应洗手、消毒。

6.现场地面、墙壁、案台、桶具等每班工作结束后,必须彻底清洗、及时进行消毒,生产车间和其他加工场地的废弃物必须随时清理,通道及周围场地不得堆放杂物。

7.经营场地应定期、随时灭鼠。车间内使用杀虫剂时,应采取妥善措施,不得污染生产产品。使用杀虫剂后应将受污染的设备、工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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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和容器彻底清洗,除去残留药物。

8.经营场所内部光线充足、确保工作人员正常开展生产和经营工作,吊挂在产品上方的灯具,必须装有安全防护罩,以防灯具破碎而污染成品,并定期除尘清理。

9.经营场所有良好的通风、排风装置,及时排除污染的空气和水蒸气,保持恒温生产状态。

10.盛装废弃物的容器不得与盛装原材料、半成品及成品容器混用,不同容器应有明显的标志,并区分存放专人负责检查监督。

11.按生产工艺的先后次序和特点,应将原料处理、半成品处理和加工、包装材料和容器的清洗、消毒、成品包装和检验、成品贮存等工序分开设置,防止前后工序相互交叉污染。

本人承诺:保证遵守上述制度

承 诺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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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经营人员培训制度

一、食品从业人员必须接受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食品卫生知识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工作。

二、认真制定培训计划,在有关主管行政部门的指导下定期组织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参加食品安全、卫生知识、职业道德和法律、法规的培训及卫生操作机能培训。

三、定期组织本单位食品从业人员学习《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黑龙江省食品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及时掌握和了解国家及地方的各项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做到知法守法。

四、食品从业人员的培训包括负责人、食品管理人员和食品从业人员。

五、新参加工作的人员包括实习工、实习生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六、培训方式以集中讲授与自学相结合,定期考核,不合格者离岗学习一周,待考试合格后再上岗。

七、建立食品从业人员培训档案,将培训时间、培训内容、考核结果记录归档,以备查验。

本人承诺:保证遵守上述制度

承 诺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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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贮存管理制度

一、目的:对物资、成品的贮存、保管、入库、出库进行有效管理,做到数量准确、质量完好、加速周转、降低费用、确保食品安全。

二、适用范围:使用于食品仓库的管理。

三、入库物资的管理:

1.外购物资进厂后,采购人员及时通知质检人员,经检验合格后,采购人员将《进货检验记录》、《发货票》、《入库单》等手续,交给保管员,办理入库手续。

2.保管员应按验收单的内容和要求,查对收到的物资名称、数量、规格、质量及包装的完好情况,认真核对数量、质量证明书、合格证、装箱单等,检验合格后,方可入库。

3.如发现单据不全、品种和规格不符、数量短缺或多出、包装破坏影响质量时,应及时/反馈给经办人员,从速处理。

4.未经检验和索证索票不全(生产许可证、工商执照、当批次检验报告)一律不得入库。

四、账务管理

1.按规定项目和要求仔细记好账目,做到日清、日结。 2.记账要认真、字迹清晰,数字准确,要保持账物一致。 3.及时准确的填报月份材料结存对账表,原始凭证要装订好。

五、物资的保管与保养

1.物资要根据类型、形状、特点、用途、分类、分区保管,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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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管物资不同特点,做到合理牢固、定量、整齐、安全、方便、标识清楚。

2.达到二齐、三清、四定位、五五堆放、十防: a二齐:库容整齐、摆放整齐; b三清:规格清、材质清、数量清;

c四定位:区域、料架、层次、货位号实行固定位置,对号入座; d五五堆放:按存放物资适宜做到的应以五为基本单位,定量堆放,达到过目知数;

e十防:防锈、防霉、防腐、防潮、防冻、防混、防雨、放热、防火、放盗。

3.充分利用仓库的空间、注意堆放的高度和形状,货架上摆放的物资应上轻下重,中间存放经常流动的物资。

4.库内要保持卫生,通道畅通和禁示烟火。保管的物资做到“十防”并按物资保管技术要求。

本人承诺:保证遵守上述制度

承 诺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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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自查制度

1、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的建立落实情况。检查本企业的制度是否健全完善,经营过程的每个环节是否按照控制要求进行操作。

2、设施、设备是否处于正常、安全的运行状态。餐具饮具包装材料等是否清洁、无毒无害。用水是否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食品贮存和运输是否符合要求。

3、检查从业人员在工作中是否严格遵守操作规范和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4、检查从业人员在工作中是否具备相应的安全知识和安全生产技能。

5、经营过程中是否符合食品经营的记录查验制度,

6、食品的标签是否符合规定。

7、检查与食品安全有关的事故隐患

8、发现问题食品是否及时召回处理。

9、其他事项

本人承诺:保证遵守上述制度

承 诺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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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餐饮食品安全制度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制度

食品安全示范区餐饮单位制度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信息公示制度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责任人约谈制度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餐饮)

餐饮食品安全承诺书

餐饮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餐饮食品安全承诺书

食品安全责任书(餐饮)

食品安全制度(餐饮)
《食品安全制度(餐饮).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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