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申请文件资料
完整的网上商户申请资料包括: 1.工商企业基本资质材料(必须提供):
有效期内的商户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有效期内的税务登记证或相关纳税证明复印件;
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及其身份证明复印件;
经营国内航空机票代理类商户,需提供“航空运输销售代理业务经用批准证书”复印件。经营国际航空机票代理类商户,需提供“国际航空运输协会(IATA)认可证书”复印件;
企业财务状况(例如财务报表,企业验资报告或其他形式的证明文件)或业务规模;
企业经营期限。
2.互联网经营许可(商户提供互联网服务性质提供):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的须提交互联网经营许可证(ICP)复印件或通信管理局备案信息。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履行备案手续,实施备案管理或通信管理局备案信息。
提供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中的移动网络信息服务业务的,提供此项服务的须提供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SP)复印件或通信管理局备案信息。(适用于移动互联网商户)。 委托外包公司对其网站及网上支付工作进行管理及维护的,则需提供该外包公司的ICP或SP复印件或通信管理局备案信息及相关委托协议复印件。
从事新闻、出版、教育、医疗保健、药品和医疗器械、文化、广播电影电视节目等互联网信息服务,根据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家有关规定经有关主管部门审核同意的,应提交相关主管部门审核同意的文件(主要是指经营业务的准入资质或相关部门开具的证明)。
域名注册证或其他对所提供域名享有权利的证明复印件。 3.第三方支付平台公司需增加提供的材料:
非金融机构支付业务许可证复印件(2011年9月前,2010年9月后开办的第三方平台公司必须提供;2011年9月后,全部第三方平台公司必须提供) 第三方支付平台管理二级商户的规章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