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家尖中学教师外出学习的暂行规定
学科组以及教师外出参观学习、业务培训,参加学术会议等活动是学科教学教研的需要,也是教师通过学习,开阔视野,更新观念,进而提高业务水平的有效途径。为加强和规范外出学习交流的管理,特制定以下暂行规定:
1、学习形式
凡对学科教学、学校管理和教研教改有促进作用的参观考察、互访交流、培训学习或学术研讨等活动。
2、培训周期(在上级规定的允许范围内)
(1)教研组:一般情况下,教研组可以教研组或备课小组的形式,每隔一年安排外出学习、参观交流或业务培训一次。
(2)毕业班教师:任教毕业班的教师,当年内可外出学习、参观交流或业务培训一次。
(3)其他年级教师:非毕业年级的教师个人或小组,若在教育教学活动中取得优异成绩的,又在三年内没有外出活动机会时,可安排外出学习、参观交流或业务培训一次。
3、具体要求
(1)计划安排:外出学习必须有明确目标、周密安排。教研组在学年度初工作计划中,教研组长对科组外出应做好初步设想和计划(时间和地点等),由教务处根据学校整体工作做统筹安排;教师个人或小组教师参加学术会议等活动,要在计划中写明活动内容、方式、意义等。所有外出活动尽量安排在假日或假期内进行,以免影响正常的教学秩序。
(2)审核程序:学科所有外出计划需经教研组长初审签名,教务处审核,报校长室研究批准后,方可成行;教师个人或备课组参加学术会议等活动须出具邀请单位的邀请函,经教研组长初审签名,教务处审核,报校长室研究批准后,方可成行。 (3)总结交流:教研组由组长在教研组会议上做活动总结,在教务处工作会议上交流学习心得,并交书面总结一篇到教务处;教师个人或小组要在教研组会议上作汇报,并交书面总结一篇到教务处;教师出国留学或较长时间接受培训,回校后要在全校教工会议上汇报,并交书面总结一篇到教育教学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