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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监招考

发布时间:2020-03-01 17:43:02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贵州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系统

2012年县区局稽查队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方案

贵州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是省人民政府主管标准化、计量、质量工作并行使执法监督职能的正厅级直属机构,1999年质监部门实行省以下垂直管理。承担着质量、标准化、计量、特种设备安全、认证认可、食品生产环节质量卫生安全、化学危险品安全、棉花纤维检验、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批与发放等方面的综合管理、行政执法和技术检测工作。所属的各县(市、区、特区、开发区、风景区、高新区)局稽查队主要是受理辖区内违反有关质量技术监督法律、法规、规章的举报、申诉、投诉工作;组织查处辖区内违反质量技术监督法律、法规、规章的违法行为,依法实施行政处罚;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市场专项治理及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承担执法专项整治和整规工作,打击假冒伪劣违法行为等。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和《贵州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黔人发〔2006〕4号)精神,结合实际,经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同意,特制定本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方案。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

(三)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对象及人数

(一)招聘对象

1、户籍或生源属其所报考的市州辖区内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2、外省籍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毕业生。

(二)招聘人数

根据工作需要,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83名。

具体招聘岗位及要求见《贵州省质量技术监督系统2012年县区局稽查队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计划表》(附件)。

三、招聘条件

报名参加公开招聘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

(二)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人格健全。

(三)安心应聘岗位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四)具有胜任应聘岗位需要的相关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

(五)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4年1月1日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77年1月1日以后出生),以上日期均含当日。

(六)身体健康。

(七)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其它具体资格和条件。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和时间: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应聘人员登录“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http://)报名。网上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提交报名申请。应聘人员可在2012年2月20日9:00至2月24日18:00期间,登录“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提交

报名申请,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照片(jpg格式,20KB以下)。每位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根据所报职位要求,填写《报名表》。报名申请被接受后,系统会向报考者反馈一个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报考者查询报考资格审查结果、报名确认、下载打印准考证和成绩查询等事项的重要依据,请妥善保管。

应聘人员须仔细阅读《报名表》,如实提交本人有关信息和材料。《报名表》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委托他人报名,若报名信息出现上述情况,视同应聘人员本人填写,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相关责任。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职位报名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达不到3:1比例的,经请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同意后,对该职位招聘计划予以调整或取消。

应聘人员报名时提交的有关证件与笔试、面试时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

2、招聘单位进行网上资格初审。招聘单位只对报考者的照片是否符合规定进行审核,不对报考者是否属于招聘对象、是否符合招聘条件,以及是否符合职位所需条件进行审核。应聘人员必须认真阅读《贵州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系统2012年县区局稽查队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方案》中所规定的招聘对象、招聘条件、职位表要求等简章中的各项内容,确定自己属于招聘对象范围并符合招聘条件之后,再根据职位表选择符合自己的职位进行填报。否则,错报、误报和瞒报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对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招聘单位应下载并打印留存应聘人员报名信息,供资格复审和考察时使用。因资格初审不严导致不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进入考试环节的,该应聘人员考试成绩作无效处理。资格初审时间:为2012年2月20日9:00至2月25日18:00。

3、查询资格初审结果。应聘人员可于2012年2月20日9:00至2月25日18:00登录“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查询是否通过报名资格初审。招聘单位对已经提交报名申请的应聘人员,必须在24小时内审查完毕。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不得再报考其他职位。

4、报名确认。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于2012年2月20日9:00至2月26日24:00期间登录“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 进行网上报名确认并缴纳90元考务费。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报名确认并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

5、网上打印准考证。报名确认并缴费成功后,应聘人员于2012年3月12日9:00至3月16日16:00期间自行登录“贵州省人事考试信息网”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二)报名咨询电话:

1、应聘人员对资格审查的有关问题咨询,请与各市、州质量技术监督局人事科联系,报名政策咨询电话见《贵州省质量技术监督系统2012年县区局稽查队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咨询电话》(附件)。

2、网上报名、准考证打印时如遇问题,请及时与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考试院联系解决。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851-68318

33、6810676。

(三)考试

1、笔试

笔试为闭卷考试。笔试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笔试内容为:《产品质量法》、《行政复议法》、《行政处罚法》、《食品安全法》等质监法律法规和公共基础知识等。所考科目均不指定参考书。

考生必须同时持有效身份证和准考证才能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考试时间为2012年3月18日。具体安排为:

上午 9:00—11:30 《综合基础知识》

考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报考人员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未完成笔试科目并未取得有效成绩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笔试成绩在贵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贵州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网上公布。

2、现场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在笔试结束后进行,贵州省质量技术监督系统事业单位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根据各招聘职位计划与招聘人数1:3比例确定拟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贵州省质量技术监督系统事业单位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公示的拟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按照《招聘方案》和应聘

人员填写的《报名表》,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应聘职位所需资格条件进行复审,经复审符合招聘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应聘人员,由负责资格复审的同志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经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进入面试资格。该职位按报考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按照公布的招聘条件和要求,进入拟面试的报考人员须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近期同底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4张,在职人员还须持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中、小学教师须持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证明),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

按照各招聘职位计划与招聘人数1∶3的比例,在通过报考资格复审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同一职位通过资格复审的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出现末位并列的,同时进入面试。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在贵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贵州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网上公布。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

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成绩计算:考生总成绩按以下比例分类计算。

考生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计算。笔试、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照“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单个岗位参加面试人员数与该岗位招聘计划数达不到3:1比例的,应聘人员面试成绩须达到以70分以上,才能进入体检环节。

如同一岗位应聘人员总成绩末位并列的,笔试成绩高的进入体检环节;未参加面试的取消进入体检环节的资格。面试成绩、总成绩在贵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贵州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网上公示。

(四)体检

面试结束后,由招聘单位根据应聘人员总成绩由高到低按单个岗位招聘计划人数与该岗位参加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因参加体检人员体检不合格等原因造成缺额的,根据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人员。同一岗位总成绩出现末位并列的,以笔试成绩高的列为体检对象。

体检在县级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标准参照贵州省人事厅、卫生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黔人发〔2005〕4号)的规定执行。体检的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五)考察

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由招聘单位对其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时还须进一步核实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应聘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在考察中发现下列情况之一者,考察不合格,报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审定后,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并按程序依次递补进入体检: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人员;

2、报名时仍在高校就读的学生。

3、现役军人;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5、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6、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或近三年在机关、事业单位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的人员;

7、截止资格复审时未能提交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的人员;

8、不符合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或条件的人员;

9、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10、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六)公示招聘结果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在贵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贵州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网站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七天,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进行递补工作。

(七)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按规定办理审批及聘用手续。

被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到招聘单位报到。拒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有关说明

(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在贵州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的统一领导下,成立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二)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公开招聘工作,加强对公开招聘工作的监督;应聘人员和相关工作人员应自觉遵守回避制度,确保招聘工作公正、公平。如出现违纪违规情况,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

(三)联系电话:6511094监督电话:6500589

六、未定事宜,由省质量技术监督系统事业单位招聘领导小组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研究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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