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恒智工程有限公司合同编号:HZ140513
建筑防水施工合同
承包方: 湛江恒智工程有限公司(简称乙方)
为了明确双方在施工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和责任。按照确保工程质量、工程进度、工程安全的原则,协商确定如下合同条款共同遵守执行。 发包方: 吴川市土木建筑工程公司(简称甲方)
一、工程名称: 盛邦临时家居广场A东段
二、工程地点: 湛江开发区乐悠路2-12号
三、承包方式:包工包料,保证质量和施工安全。
四、开工时间及工期
双方签订合同后乙方即可备料进入施工场地,工期应按甲方土建施工进度要求,各分部施工时间以甲方通知进入施工后贰天内完成,如遇雨期或不可抗力因素,工期顺延。甲方未按合同时间付款,因此拖延工期与乙方无关。
五、工程施工内容及价格
承包范围:天面防水层。
1、防水材料选用金帅牌丙纶防水卷材(400#)水泥基胶结材料两油一布,工料费 17元/m2;(注:本价格不含税金,水泥甲供)
六、结算方式及付款方法
乙方包工包料按实际施工面积进行结算。合同签订,乙方即可备料进入施工场地;
(1)材料进场并通过甲方验收认可后,乙方才能施工;
(2)每批次施工前,双方应对当批次的施工面积及工程款总额进行预算。待当批次工程全部完成经相关单位验收合格后,甲方应支付该批工程款总额的70%作为进度款;
(3)当工程全部完成并经相关单位验收合格后,15天内进行结算,30天内支付工程款至97%,结算扣留 3%作为保修金,待保修期满后10天内付款清给乙方;
(4)本合同所有工程款项转入指定账户,详见合同附件;
七、质量技术要求
1、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防水工程施工规范,不渗漏(结构裂缝部位除外);
2、技术要求:按甲方指定材料精心施工,所用材料进场必须为合格产品(同时应有出厂合格证,检验报告等相关认证书),并与甲方选用的样板相符,否则责任自负。施工每道工序前必须报甲方进行隐蔽验收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
八、保修要求
本防水工程保修期贰年,从验收合格之日起算,在保修期内如因乙方施工质量、材料等造成渗漏,由乙方负责免费上门保修。乙方接收维修通知24小时之内必须赶到现场进行维修处理;如因人为损坏或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损坏的,不属乙方工程质量问题的,乙方负责有偿维修;
维修服务电话: 0759-3389633
九、双方责任
1、甲方责任
(1)负责免费提供水泥、水、电给乙方施工;
(2)负责提供材料存放场地;
(3)负责组织验收,办理验收手续;
(4)按合同规定支付工程款,如甲方不按时付款,造成的拖延工期与乙方无关;
2、乙方责任
(1)负责做到安全文明施工,因乙方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和经济损失,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
(2)乙方必须保证施工质量,必须按甲方指定的材料进行施工,不得偷工减料,乙方按预算所需的材料进入工地,所进材料必须通过甲方验收认可;
(3)因施工质量不合格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
(4)乙方必须对现有成品进行保护,若造成污染或损坏的,由乙方负责;
(5)乙方在进场施工当中必须保护好原有建筑物,如乙方在施工过程中损坏或污染原有建筑物的必须给予修复,无法修复的酌情处以罚款;(注:本防水工程验收合格,甲方才能进
行下道工序。)
十、违约条款
1、本合同任何一方未履行本协议所规定的任何条款均被视为违约。
2、本合同如有一方违约造成对方经济损失的,违约方应双倍赔偿对因自己的违约行为而造成的经济损失。
十一、争议的解决
因履行本合同产生的纠纷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
二、其他
1、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或签订补充协议。
2、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3、本合同双方签字之日起即生效,待双方权利义务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甲方:乙方:
代表:代表:
2014年月日2014年月日
合同附件:
工程款指定收款账户: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湛江汇景支行
开户名称:谭清山
开户账号:6228 4506 2803 2596 375
2014
湛江恒智工程有限公司 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