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 入 证 明
兹证明系本单位(临时,正式)职工,于年月进入本单位工作,现工作岗位为,现任职务为,职称为。
上一年度(自然年)该职工在我单位的税后总收入(包含但不仅限于基本工资、奖金、各类补贴、加班费、年终奖、分红等)为人民币¥元
(大写:万仟佰拾圆角分)。
近3个月内(时间以提交申请之日起推算)该职工在我单位的税后收入分别为:年月收入为:元年月收入为:元年月收入为:元
上述情况属实,特此证明。
单位名称(公章):
经 办 人:
联系电话:
经办日期:年月日
注:此证明供上海理工大学学生申请2012-2013学年困难生认定之用,请配合如实开具。
《收入证明1(有工作单位).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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