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3
无工作单位人员收入证明
区(县)民政部门:
根据申请人家庭诚信申报材料和提供的相关证明,经核实,我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的居民 ,性别 ,年龄 周岁,身份证号为 。
人员类型属于:
1、法定劳动年龄内具有劳动能力的人员
( )
2、退休前“灵活就业”的“4050”人员(指男性50岁、女性40岁以上的大龄下岗失业人员)
( )
3、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人员
( )
4、男性60岁、女性55岁以上且没有退休金的人员
( )
5、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人员
( )
6、16岁以上的在学人员
( )
7、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人员
( )
8、患有重大疾病的人员
( )
其月收入:
1、按不低于我市上年城镇职工最低工资标准核定
( )
2、按不低于当年申请租房补贴家庭人均月收入认定标准核定 ( )
3、按零计算
( )
4、按高于上年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标准核定
( )
5、收入可不参与家庭收入认定
( )
经办人(签章)
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
(盖章)
年 月 日
《无工作单位人员收入证明.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编辑。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