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工作单位人员收入证明
天津港保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我单位职工,性别,年龄岁,身份证号职务,上年度工资总额为(税前)元,上年度交纳个人所得税元,上年度个人缴纳社保基金元。扣除交纳的个人所得税及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障支出后平均月工资总额为元,大写元,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元/月,缴存比例为%,社保基金缴存基数为元/月。该职工自年月到我单位工作。
工资总额包括所从事主要职业的工资以及从事第二职业、其它兼职和零星劳动得到的其它劳动收入。还包括各种奖金、医疗费补贴、电话和交通补贴和加班费等。
我单位保证所提供收入证明的真实性,并同意将其作为单位诚信信息系统的诚信记录,如有虚假,愿承担全部后果,包括相应的法律责任。
工作单位地址:
劳资(财务)部门经办人(签章):固定电话:
手机:
工作单位负责人(签章):工作单位(盖章)年月日
《有工作单位人员收入证明.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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