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仪化公司劳动纪律检查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2020-03-02 23:30:16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仪化公司劳动纪律检查管理办法(暂行) (征求意见稿)

1 总则

1.1为规范仪化公司劳动纪律管理,维护正常的生产和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结合仪化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暂行办法。

1.2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在岗职工。劳务派遣工参照执行。

1.3 本办法所称“劳动纪律”是指员工在劳动过程中必须共同遵守的规章、制度和工作秩序。每个员工应按照规定的时间、质量、程序和方法完成本身应承担的工作任务。

1.4本办法所称“单位”是指公司各中心及机关部门。 2职责与分工

2.1人力资源部负责公司劳动纪律管理;对各单位劳动纪律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

2.2各单位负责组织本单位劳动纪律的教育、管理、检查等工作。单位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综合办公室(人力资源)负责组织日常检查、考核等工作。

2.3装置(工区)负责本区域劳动纪律管理和检查。装置长(工区主任)是第一责任人。

2.4值班长(大班长、班长)负责本班各岗位的劳动纪律的管理和检查,并有督促、提醒本班组职工遵守劳动纪律的责任。 3 劳动纪律检查

3.1生产现场检查

3.1.1公司人力资源部组织对各单位劳动纪律进行抽查,每周不少于一次,每次不少于2个单位,检查情况在公司综合调度会上予以通报。

3.1.2各单位组织对各装置(工区)劳动纪律进行抽查,中夜班检查每周不少于一次、并覆盖所有岗位,检查情况每周在本单位予以通报。

3.1.3 各装置(工区)对本区域劳动纪律进行检查,其中装置长对中夜班的检查每周不少于一次。各装置(工区)检查情况及时予以通报。

3.4值班长在中夜班当班期间,采取到各岗位巡检签字的方式进行劳动纪律检查,每班不少于二次(上班的前4小时和后4小时各一次,两次相隔2小时以上),因工作原因值班长不能到岗签字的,电话告知该岗位,并做好电话时间及原因记录。

3.5 班长应及时督促和提醒本岗位职工遵守劳动纪律。中夜班期间每1小时对岗位人员巡视一次,在工余可组织职工开展做工间操、读报、岗位练兵等活动。

3.6单位值班人员在值班期间应到岗位进行劳动纪律检查,中夜班各一次。其余时间电话督促值班长做好劳动纪律检查,中夜班各一次。 4 视频检查

4.1检查频次

4.1.1人力资源部、企业管理部定期对各单位生产工作现场的劳动纪律和单位检查情况组织抽查,每周分别检查回放视频不少于2个单位,覆盖4个横班。

4.1.2 各单位综合办公室组织每天对各岗位中夜班的视频进行回放

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及时反馈到各装置(工区),并跟踪落实考核。

4.1.3 对视频暂未联网的单位,由各装置(工区)每天对视频进行回放检查。单位综合办公室组织进行抽查,每周检查回放视频不少于2个装置(工区),覆盖4个横班,并对违纪行为落实考核。

4.1.4 各单位值班人员通过视频对岗位劳动纪律情况实时进行抽查,中夜班各1次。

4.1.5 各单位要加强对视频头的管理,视频头的安装要覆盖整个岗位,便于劳动纪律的检查。

4.2 检查时段

视频劳动纪律检查以中、夜班为主,其中2:00—6:00时段每小时均应有抽查记录,每小时检查视频不少于10分钟。

4.3 视频检查违纪行为处理

4.3.1 对有以下违纪行为的,扣减月度绩效奖100元。

4.3.1.1 在岗位脚跷在操作台或椅、凳上的;

4.3.1.2 在生产和工作场所使用睡觉物品、衣服穿戴不整齐的;

4.3.1.3 岗位上利用物品故意遮挡身体的;

4.3.1.4 违反定置管理规定,移动桌、椅的;

4.3.2 对有以下违纪行为的,扣减月度绩效奖300元。

4.3.2.1 离开操作台坐在视频死角的。

4.3.2.2 在岗位久坐不动超过20分钟的。

4.3.3 对有以下违纪行为的,给予通报批评。

4.3.3.1 在岗位躺卧的;

4.3.3.2 在岗位趴伏超过3分钟的;

4.3.3.3 在岗位久坐不动,未按规定巡检、抄表、作业的;

4.3.3.4 离开视频超过60分钟以上,且无作业记录的。

4.3.5 经视频检查,在生产现场,发现的其它违纪行为,按公司相关规定处理。

5 电子考勤检查

5.1 各单位应实施电子考勤,通过指纹、ID卡打卡、刷卡、拍照等电子考勤机系统,对职工上、下班时点进行电子考勤,并保存好相关记录。

5.2 职工上下班(进出工作区域)、加班(包括法定节假日)、值班都必须进行电子考勤。以完成一定工作量的岗位职工也必须有电子考勤记录,每个班次打卡≥2次。

5.3 电子考勤记录

5.3.1电子考勤记录与书面考勤相结合,作为加班、迟到、早退、请假等考勤的依据。

5.3.2 电子考勤记录与书面考勤记录不符的,应通过摄像视频记录等方式予以印证。装置(工区)应每天确认人员在岗情况,并将电子考勤核查情况予以公布。

5.4 特殊情况的处理

5.4.1 除因考勤设备故障造成无法电子考勤外,未进行电子考勤的,单位对其进行处罚,每次扣罚50元。

5.4.2 对个人原因无法进行电子考勤的,应及时向考勤员说明,考勤

员做好书面记录,装置(工区)及时核查确认。

5.5 加班、工作时间请假(包括病假、零星事假等)须进行电子考勤,工时统计应同电子考勤记录进行核对。

5.6 各单位电子考勤系统应指定专人负责,做好电子考勤数据的采集、存档及与纸质考勤的印证等管理工作。

5.7 电子考勤数据一般应保存1年以上,作为考勤的重要依据。 6 管理与考核

6.1 各单位要建立劳动纪律检查台账(现场检查、视频检查及考勤检查),对检查的情况做好记录。

6.2 对检查出的违纪行为按《仪化公司职工奖惩管理规定》、《仪化公司考勤和假期管理细则》、各单位绩效考核办法等规定以及本办法进行处理。各单位对处理情况及时进行通报。

6.3 各单位综合办公室人力资源负责对每月检查情况进行跟踪考核,并同装置、单位值班干部、当班值班长、班长等相关责任人挂钩考核。具体办法在各单位绩效考核办法中体现。

6.4 公司劳动纪律检查出的违纪行为同各单位组织绩效考核挂钩,每人次扣罚单位月度绩效奖200-500元。

6.5 公司劳动纪律检查发现违纪行为超过3人次的,同单位领导班子成员绩效考核挂钩。超过3人次的,每人次扣罚单位主要领导150元,班子其他成员每人次100元。全年累计10人次以上的,与单位班子成员年度绩效考核挂钩。

7 本管理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2014年4月9日

劳动纪律检查通知

劳动纪律检查通报

劳动纪律检查实施方案

劳动纪律检查考核

工艺纪律检查管理办法

.3.15劳动纪律检查情况

劳动纪律检查制度[推荐]

劳动纪律检查管理规定

某公司劳动纪律检查情况通报

S仪化公司产品介绍

仪化公司劳动纪律检查管理办法
《仪化公司劳动纪律检查管理办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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