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人范文网 范文大全

生源地助学贷款

发布时间:2020-03-03 21:22:16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关于做好2012年生源地助学贷款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校区:

生源地贷款是指国家开发银行或农信社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生发放的、在学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县(市、区)办理的助学贷款。生源地贷款为信用贷款,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为做好此项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目前,山西、内蒙古、吉林、江苏、安徽、江西、山东、湖北、湖南、广西、海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河北、福建等省、市、自治区全面推行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二、凡来自以上地区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在原户籍所在地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除江西省6个地市(上饶、九江、景德镇、萍乡、鹰潭、吉安市)的生源地贷款由农信社承办外,江西省其它地市及其它省(直辖市、自治区)均由国家开发银行承办生源地贷款。

1、学生网上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网址:(1)农信社系统登陆网址:http://zizhu.jxedu.gov.cn,(2)开行系统登陆网址:https://sls.cdb.com.cn,登陆后点击继续浏览此网站。

首次申请贷款

(1)网上申请。借款学生登录网址https://sls.cdb.com.cn或http://zizhu.jxedu.gov.cn注册后进行贷款申请,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和申请信息,导出并打印《生源地助学贷款申请表》。

(2)资格认定。首次申请贷款的学生需持申请表前往高中、村(居)委会、乡镇(街道)民政部门任一单位进行资格审查并加盖公章。

(3)申请受理。学生和共同借款人持盖章的申请表、身份证、户口簿和高校录取通知书(在读学生持学生证)及上述材料复印件前往县资助中心办理申请。

(4)签订合同。县资助中心对借款学生进行审查,审查通过后与借款学生签订《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借款合同》。

(5)确认回执。学生持县资助中心打印的《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受理证明》到高校报到,由高校资助中心录入电子回执,县资助中心确认后生效。

再次申请贷款

再次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的同学持本人签名的申请表和学生证复印件前往县资助中心办理。如借款学生或共同借款人一方不能前往受理现场,另一方可持《授权委托书》办理申请,借款学生与共同借款人默认为委托授权关系。

2、学生无论是在省开行或省农信社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都需要在7月1日至10月8日到学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县(市、区)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和办理相关手续(未在网上预申请的学生,也可在这段时间内,直接到户籍所在地县资助管理中心申请办理)。

3、工作要求

(1)各学院(校区)负责学生资助工作的老师要了解网上预申请的工作程序和操作办法,认真指导申请学生的预申请和贷款办理工作。

(2)贷款学生需了解申请和办理情况,可登录系统查看本人贷款申请和审核情况。

(3)凡是在办理贷款时需向当地县(市、区)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提供《XX大学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证明》的学生,按《XX大学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证明》的要求填写好交本学院,X月X日前由学院统一收齐并到学工部盖章,发放给学生。

学生工作部

XX年X月X日

生源地助学贷款

生源地助学贷款

生源地助学贷款要求

生源地助学贷款.doc

生源地助学贷款感言

感恩生源地助学贷款

生源地助学贷款问答

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

生源地助学贷款说明

感恩生源地助学贷款

生源地助学贷款
《生源地助学贷款.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编辑。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
点击下载本文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