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职业技术学院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证明
同学为我校(学院)(专业)级(入学年份)学生;学号;身份证号码),学制()年。
经审查,该生没有在校办理国家助学贷款。
该借款学生在我校每学年学费为()元,住宿费为()元。
我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具体负责南宁职业技术学院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管理工作,联系电话: 0771- 2029322。
特此证明。
二级学院(公章)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公章)年月日年月日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证明.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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