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置小区物业管理服务合同
(3)确保道路畅通。
6、贯彻执行并督促业主、物业使用人遵守物业管理及其他有关法律、政策,协助乙方落实各项管理工作;
7、负责收集、整理物业管理所需全部图纸、档案、资料,并于小区交付时向乙方移交;
8、协助乙方做好物业管理工作,开展宣传教育;
9、将各类公共设备等有关维保合同书复印件交乙方一份;
10、协助召开小区首届业主大会。
2、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专人维护保养。
3、环境卫生。
(1) 环境整洁、无污染; (2) 垃圾日产日清。
4、交通秩序与车辆停放。
(1) 畅通有序; (2) 停放整齐。
5、绿 化
(1) 养护得当,定期修剪; (2) 美观协调。
6、现场管理员。
(1) 统一服装,挂牌上岗,文明值勤; (2) 协查各类违法案件。
7、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小修和急修。
(1) 小修:2日完成; (2) 急修:当日完成。
8、消防:小区内的消防栓,每月检查一次,确保有效率达100%;现场管理员熟练掌握消防常识,小区内无重大责任火灾事故。
3、公用设施和附属建筑、构筑物的小修、养护费用,在物业管理费用中列支;大中修费用,由专项维修基金承担;更新费用,由专项维修基金承担。
4、公共绿地的养护费用,在物业管理费用中列支;改造、更新费用,由专项维修基金承担。
5、小区内道路路灯电费及垃圾清运费,在物业管理费用中列支。
6、附属配套建筑和设施的小修、养护费用,在物业管理费用中列支;大中修费用,由专项维修基金承担;更新费用,由专项维修基金承担。
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年 月
日
《安置小区物业管理服务合同 副本.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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