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国县餐饮服务卫生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餐饮服务卫生关系到广大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到社会的稳定和谐。近几年我县加强了餐饮服务安全隐患监督,采取有效措施,加大整治力度,餐饮服务卫生安全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为保障我县群众的健康安全,有效消除餐饮服务卫生安全隐患,根据《赣州市关于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餐饮服经营单位卫生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通知》的要求,在全县范围内开展餐饮服务卫生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按照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以《食品安全法》要求,按照“依法整治,突出重点,打防结合,促进发展”的工作原则,开展餐饮服务卫生安全专项整治活动,全面提高餐饮服务卫生安全工作水平,确保全县群众饮食卫生安全。
二、工作重点和范围
所有餐饮服务经营单位(含学校食堂、建筑工地食堂)。
三、工作任务
1、要求所有食品原料采购必须索证,餐饮服务经营单位的食品及原料必须统一采购进货;
2、严厉查处使用“地沟油”和废弃油脂行为,查处使用非食用物质加工食品,查处使用病死或死因不明畜禽及其制品的违法行为;
3、各项卫生制度必须上墙;
4、监督员对不符合卫生要求的情况要立即提出整改意见和要求,并记录在案,当事人必须签字;
5、所有的菜肴必须烧熟煮透,并留样48小时,每份留样量不得少于100克。对可疑食品不得使用;
6、所有蔬菜必须洗涤干净,用流动水浸泡30分钟以上方可加工食用;
7、操作加工过程特别注重生熟分开,避免交叉污染(如抹布、砧板、容器具等),监督操作人员着重注意手的卫生;
8、所有餐饮具、食品用工具、盛具等必须严格消毒。使用的小方巾必须清洗消毒,不得过湿、有异味。监督员对消毒、保洁情况进行检查;
9、从业人员必须持健康证上岗,近期有感冒发烧和肠道病症状的从业人员必须离岗;
10、督促餐饮服务有二次供水的要求加强监测工作,每天应检测二次供水余氯含量,确保达到国家标准;
11、对餐饮服务的蚊、蝇、蟑螂、鼠害情况加强检查,督促餐饮服务单位落实灭四害工作。
四、整治工作时间
整个集中整治行动分三个阶段进行,从2010年1月至2010年11月底。
1、调查摸底阶段:从2010年1月至4月底。对餐饮服务单位进行全面检查,针对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采取坚决措施,全面开展整治工作,消除安全隐患。
2、清理整顿阶段:从2010年5月至9月15日。对各类餐饮服务单位监督检查,对不符合条件的提出整改意见,并对整改情况进行督查,对此次整治仍未按提出的整改要求整改到位的将对学校及负责人予以通报。
3、巩固提高阶段:12月1日至12月15日。在自查自纠、检查督办的基础上,采取暗访调查和重点抽检的方式,开展集中整治“回头看”工作,巩固整治成果,建立长效管理机制,落实管理措施,确保取得实效,在整治活动结束后及时进行总结和通报。
五、工作要求
1、明确任务,注重细节,层层负责。将具体任务分解落实到每个卫生监督员,明确责任、严明纪律,建立严格的专项整治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分管领导要亲自指挥,并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
2、卫生监督员必须保证保持通讯畅通,在实施整治工作的过程中要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法》、《赣州市关于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餐饮服经营单位卫生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通知》的要求开展整治。
兴国县卫生监督所
二0一0年三月二十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