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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职业健康安全和环境管理

发布时间:2020-03-02 20:08:02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建筑工程职业健康安全和环境管理

建筑工程安全管理

掌握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管理

建筑施工企业必须坚持“安全 整体提

升与分片式提升);悬挑式脚手架;门型脚手架;挂脚手架;吊篮脚手架;卸料平台。

(7)塔吊、施工电梯等特种设备安拆工程。

(8)起重吊装工程。

(9)采用人工、机械拆除或爆破拆除的工程。

(10)其他危险性较大的工程:建筑幕墙的安装施工;预应力结构张拉施工;大型设备安装施工;网架和索膜结构施工;6m以上的边坡施工;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可能影响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危险性较大的工程等。

2.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必须有设计、有计算、有详图、有文字说明。

3.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应由施工企业专业工程技术人员编制,由施工企业技术部门的专业工程技术人员及监理单位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核,审核合格,由施工企业技术负责人、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审批后执行。

建筑工程危险源辨识

危险源是指可能导致人员伤害或疾病、物质财产损失、工作环境破坏的情况或这些情况组合的根源或状态的因素。危险因素与危害因素同属于危险源。根据危险源在安全事故发生发展过程中的机理,一般把危险源划分为两大类,即

4.根据对全国伤亡事故的调查统计分析,建筑业伤亡事故率仅次于矿山行业。其中高处坠落、物体打击、机械伤害、触电、坍塌事故,为建筑业最常发生的五种事故,近几年来已占到事故总数的80%~90%以上,应重点加以防范。

三、安全事故的主要诱因

1.人的不安全行为:主要包括身体缺陷、错误行为、违纪违章等。

2.物的不安全状态:主要包括设备、装置的缺陷,作业场所缺陷,物质与环境的危险源等。

3.环境的不利因素:现场布置杂乱无序、视线不畅、沟渠纵横、交通阻塞、材料工器具乱堆、乱放,机械无防护装置、电器无漏电保护、粉尘飞扬、噪声刺耳等使劳动者生理、心理难以承受,则必然诱发安全事故。

4.管理上的缺陷:对物的管理失误,包括技术、设计、结构上有缺陷、作业现场环境有缺陷、防护用品有缺陷等;对人的管理失误,包括教育、培训、指示和对作业人员的安排等方面的缺陷;管理工作的失误,包括对作业程序、操作规程、工艺过程的管理失误以及对采购、安全监控、事故防范措施的管理失误。

建筑工程安全事故防范

安全事故防范的主要措施如下:

(一)落实安全责任、实施责任管理

(二)安全教育与训练

(三)安全检查

(四)作业标准化

(五)生产技术与安全技术的统一

(六)施工现场文明施工管理

(七)正确对待事故的调查与处理

建筑工程安全检查

建筑工程安全检查内容

安全检查是发现、消除事故隐患,预防安全事故和职业危害比较有效和直接的方法之一,是主动性的安全防范。

一、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检查的主要内容

1.安全检查要根据施工生产特点,具体确定检查的项目和检查的标准。

(1)查安全思想主要是检查以项目经理为首的项目全体员工(包括分包作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和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视程度。

(2)查安全责任主要是检查现场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的建立;安全生产责任目标的分解与考核情况;安全生产责任制与责任目标是否已落实到了每一个岗位和每一个人员,并得到了确认。

(3)查安全制度主要是检查现场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建立和执行情况。

(4)查安全措施主要是检查现场安全措施计划及各项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审核、审批及实施情况;重点检查方案的内容是否全面、措施是否具体并有针对性,现场的实施运行是否与方案规定的内容相符。

(5)查安全防护主要是检查现场临边、洞口等各项安全防护设施是否到位,有无安全隐患。

(6)查设备设施主要是检查现场投入使用的设备设施的购置、租赁、安装、验收、使用、过程维护保养等各个环节是否符合要求;设备设施的安全装置是否齐全、灵敏、可靠,有无安全隐患。

(7)查教育培训主要是检查现场教育培训岗位、教育培训人员、教育培训内容是否明确、具体、有针对性;三级安全教育制度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的落实情况是否到位;教育培训档案资料是否真实、齐全。

(8)查操作行为主要是检查现场施工作业过程中有无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发生。

(9)查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主要是检查现场劳动防护用品、用具的购置、产品质量、配备数量和使用情况是否符合安全与职业卫生的要求。

(10)查伤亡事故处理主要是检查现场是否发生伤亡事故,对发生的伤亡事故是否已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了调查处理,是否已有针对性地制定了纠正与预防措施;制定的纠正与预防措施是否已得到落实并取得实效。

二、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检查的主要形式

1.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检查的主要形式一般可分为定期安全检查、经常性安全检查、季节性安全检查、节假日安全检查、开工、复工安全检查、专业性安全检查和设备设施安全验收检查等。

2.安全检查的组织形式应根据检查的目的、内容而定,因此参加检查的组成人员也就不完全相同。

(1)定期安全检查。建筑施工企业应建立定期分级安全检查制度,定期安全检查属全面性和考核性的检查,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应至少每旬开展一次安全检查工作,施工现场的定期安全检查应由项目经理亲自组织。

(2)经常性安全检查。建筑工程施工应经常开展预防性的安全检查工作,以便于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保证施工生产正常进行。施工现场经常性的安全检查方式主要有:

1)现场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安全值班人员每天例行开展的安全巡视、巡查。

2)现场项目经理、责任工程师及相关专业技术管理人员在检查生产工作的同时进行的安全检查。

3)作业班组在班前、班中、班后进行的安全检查。

(3)季节性安全检查。季节性安全检查主要是针对气候特点(如:暑季、雨季、风季、冬季等)可能给安全生产造成的不利影响或带来的危害而组织的安全检查。

(4)节假日安全检查。在节假日、特别是重大或传统节假El(如:“五一”、“十一”、元旦、春节等)前后和节日期间,为防止现场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思想麻痹、纪律松懈等进行的安全检查。节假日加班,更要认真检查各项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

(5)开工、复工安全检查。针对工程项目开工、复工之前进行的安全检查,主要是检查现场是否具备保障安全生产的条件。

(6)专业性安全检查。由有关专业人员对现场某项专业安全问题或在施工生产过程中存在的比较系统性的安全问题进行的单项检查。这类检查专业性强,主要应由专业工程技术人员、专业安全管理人员参加。

(7)设备设施安全验收检查。针对现场塔吊等起重设备、外用施工电梯、龙门架及井架物料提升机、电气设备、脚手架、现浇混凝土模板支撑系统等设备设施在安装、搭设过程中或完成后进行的安全验收、检查。

建筑工程安全检查方法

建筑工程安全检查在正确使用安全检查表的基础上,可以采用“问\"、“看”、“量”、“测\"、“运转试验”等方法进行。

1.“问”。主要是指通过询问、提问,对以项目经理为首的现场管理人员和操作工人进行的应知应会抽查,以便了解现场管理人员和操作工人的安全意识和安全素质。

2.“看”。主要是指查看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资料和对施工现场进行巡视。例如:查看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等的持证上岗情况;现场安全标志设置情况;劳动防护用品使用情况;现场安全防护情况;现场安全设施及机械设备安全装置配置情况等。

3.“量”。主要是指使用测量工具对施工现场的一些设施、装置进行实测实量。

4.“测”。主要是指使用专用仪器、仪表等监测器具对特定对象关键特性技术参数的测试。例如:使用漏电保护器测试仪对漏电保护器漏电动作电流、漏电动作时间的测试;使用地阻仪对现场各种接地装置接地电阻的测试;使用兆欧表对电机绝缘电阻的测试;使用经纬仪对塔吊、外用电梯安装垂直度的测试等。

5.“运转试验”。主要是指由具有专业资格的人员对机械设备进行实际操作、试验,

检验其运转的可靠性或安全限位装置的灵敏性。

建筑工程安全检查标准

《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 59-99)条文共22项,18张检查评分表,168项安全检查内容,575项控制点。安全检查内容中包括保证项目(85项)和一般项目(83项)。保证项目为一票否决项目,在实施安全检查评分时,当一张检查表的保证项目中有一项不得分或保证项目小计得分不足40分时,此张检查评分表不得分。

《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 59-99)是以汇总表的总得分及保证项目达标与否,作为对一个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情况的综合评价依据,评价分为优良、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

《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 59-99)中各检查表检查项目的构成如下:

1.《建筑施工安全检查评分汇总表》主要内容包括:安全管理、文明施工、脚手架、基坑支护与模板工程、“三宝”及“四口”防护、施工用电、物料提升机与外用电梯、塔吊、起重吊装和施工机具10项,所示得分作为对一个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情况的综合评价依据。

2.《安全管理检查评分表》检查项目包括:安全生产责任制、目标管理、施工组织设计、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技术交底、安全检查、安全教育、班前安全活动、特种作业持证上岗、工伤事故处理和安全标志10项内容。其中:安全生产责任制、目标管理、施工组织设计、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技术交底、安全检查:安全教育6项内容为保证项目。

3.《“三宝”、“四口”防护检查评分表》是对安全帽、安全网、安全带使用和楼梯口、电梯井口、预留洞口、坑井口、通道口及阳台、楼板、屋面等临边防护情况的评价。检查项目包括:安全帽、安全网、安全带、楼梯口电梯井口防护、预留洞口坑井口防护、通道口防护和阳台楼板屋面等临边防护7项内容。该检查评分表中没有设置保证项目。

建筑工程安全隐患的防范

基础工程安全隐患的防范

基础工程施工容易发生坍塌、中毒、触电、机械伤害等类型生产安全事故,坍塌事故尤为突出。

一、基础工程施工安全隐患的主要表现形式

1.挖土机械作业无可靠的安全距离。

2.没有按规定放坡或设置可靠的支撑。

3.设计的考虑因素和安全可靠性不够。

4.土体出现渗水、开裂、剥落。

5.在底部进行掏挖。

6.沟槽内作业人员过多。

7.施工时地面上无专人巡视监护。

8.堆土离坑槽边过近、过高。

9.邻近的坑槽有影响土体稳定的施工作业。

10.基础施工离现有建筑物过近,其间土体不稳定。

11.防水施工无防火防毒措施。

12.人工挖孔桩施工前不进行有毒气体检测。

二、基坑发生坍塌以前的主要迹象

1.周围地面出现裂缝,并不断扩展。

2.支撑系统发出挤压等异常响声。

3.环梁或排桩、挡墙的水平位移较大,并持续发展。

4.支护系统出现局部失稳。

5.大量水土不断涌入基坑。

6.相当数量的锚杆螺母松动,甚至有的槽钢松脱等。

三、基础工程施工安全控制的主要内容

1.挖土机械作业安全。

2.边坡与基坑支护安全。

3.降水设施与临时用电安全。

4.防水施工时的防火、防毒安全。

5.人工挖孔桩施工的安全防范。

四、基坑(槽)施工安全控制要点

(一)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

(二)基坑(槽)开挖前的勘察内容

(三)基坑(槽)土方开挖与回填安全技术措施

1.基坑(槽)开挖时,两人操作间距应大于2.5m。多台机械开挖,挖土机间距应大于10m。在挖土机工作范围内,不允许进行其他作业。挖土应由上而下,逐层进行,严禁先挖坡脚或逆坡挖土。

2.土方开挖不得在危岩、孤石的下边或贴近未加固的危险建筑物的下面进行。施工中应防止地面水流入坑、沟内,以免发生边坡塌方。

3.在坑边堆放弃土、材料和移动施工机械时,应与坑边保持一定的距离,当土质良好时,要距坑边lm以外,堆放高度不能超过1.5m。

4.基坑(槽)开挖应严格按要求进行放坡。施工时应随时注意土壁的变化情况,如发

现有裂纹或部分坍塌现象,应及时进行加固支撑或放坡,并密切注意支撑的稳固和土壁的变化。当采取不放坡开挖时,应设置临时支护,各种支护应根据土质及基坑深度经计算确定。

5.采用机械多台阶同时开挖时,应验算边坡的稳定,挖土机离边坡应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以防塌方,造成翻机事故。

6.在有支撑的基坑(槽)中使用机械挖土时,应防止碰坏支撑。在坑槽边使用机械挖土时,应计算支撑的强度,必要时应加强支撑。

7.在进行基坑(槽)和管沟回填土时,其下方不得有人,所使用的打夯机等要检查电器线路,防止漏电、触电,停机时要切断电源。

8.在拆除护壁支撑时,应按照回填顺序,从下而上逐步拆除。更换护壁支撑时,必须先安装新的,再拆除旧的。

(四)基坑工程的监测

基坑工程的监测包括支护结构的监测和周围环境的监测。

(五)基坑施工的安全应急措施

1.在基坑开挖过程中,一旦出现了渗水或漏水,应根据水量大小,采用坑底设沟排水、

引流修补、密实混凝土封堵、压密注浆、高压喷射注浆等方法及时进行处理。

2.如果水泥土墙等重力式支护结构位移超过设计估计值时,应予以高度重视,同时做好位移监测,掌握发展趋势。如果位移持续发展,超过设计值较多时,则应采用水泥土墙背后卸载、加快垫层施工及加大垫层厚度和加设支撑等方法及时进行处理。

3.如果悬臂式支护结构位移超过设计值时,应采取加设支撑或锚杆、支护墙背卸土等方法及时进行处理。如果悬臂式支护结构发生深层滑动时,应及时浇筑垫层,必要时也可以加厚垫层,以形成下部水平支撑。

4.如果支撑式支护结构发生墙背土体沉陷,应采取增设坑外回灌井、进行坑底加固、垫层随挖随浇、加厚垫层或采用配筋垫层、设置坑底支撑等方法及时进行处理。

5.对于轻微的流砂现象,在基坑开挖后可采用加快垫层浇筑或加厚垫层的方法“压住”流砂。对于较严重的流砂,应增加坑内降水措施进行处理。

6.如果发生管涌,可以在支护墙前再打设一排钢板桩,在钢板桩与支护墙间进行注浆。

7.对临近建筑物沉降的控制一般可以采用回灌井、跟踪注浆等方法。对于沉降很大,而压密注浆又不能控制的建筑,如果基础是钢筋混凝土的,则可以考虑采用静力锚杆压桩的方法进行处理。

8.对于基坑周围管线保护的应急措施一般包括增设回灌井、打设封闭桩或管线架空等方法。

五、打(沉)桩施工安全控制要点

打(沉)桩施工前,应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对邻近的原有建筑物、地下管线等进行全面检查,对有影响的建筑物或地下管线等,应采取有效的加固措施或隔离措施,以确

保施工安全。

六、人工挖孔桩施工安全控制要点

1.人工挖孔桩施工前应编制专项施工方案,严格按方案规定的程序组织施工。

2.桩孔内必须设置应急软爬梯供人员上下井,使用的电葫芦、吊笼等应安全可靠,并配有自动卡紧保险装置。

3.每日开工前必须对井下有毒有害气体成分和含量进行检测,并应采取可靠的安全防护措施。桩孔开挖深度超过l0m时,应配置专门向井下送风的设备。

4.孔口四周必须设置安全防护栏杆。挖出的土石方应及时运离孔口,不得堆放在孔口四周1m范围内。机动车辆通行应远离孔口。

5.挖孔桩各孔内用电严禁一闸多用。孔上电缆必须架空2.0m以上,严禁拖地和埋压土中,孔内电缆线必须有防磨损、防潮、防断等措施。照明应采用安全矿灯或12V以下的安全电压。

脚手架搭设安全隐患的防范

脚手架搭设作业容易发生高处坠落、物体打击和架体倒塌等类型安全事故。

一、脚手架搭设作业安全隐患的主要表现形式

1.作业人员违章。

2.作业现场未设安全警戒区。

3.架体结构未经严格设计。

4.架体基础不实或承载力不够。

5.架体的构造尺寸过大。

6.架体连墙件设置过少,连墙点以上自由高度过大。

7.未按要求设置剪刀撑与其他整体拉结杆件。

8.架体立杆垂直度、水平杆水平度不够。

9.架体节点构造和连接安装不符合规定要求。

10.悬挑式脚手架挑支件、撑拉件和挑支构造的制作或安装不符合设计要求。

11.附着升降式脚手架和整体提升脚手架的提升构造和设备不符合设计要求。

12.任意混用不同规格和材质的钢管扣件。

二、一般脚手架作业安全控制要点

(一)一般脚手架作业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

1.脚手架搭设之前,应根据工程的特点和施工工艺要求确定搭设(包括拆除)施工方案。

2.施工方案内容主要应包括:基础处理、搭设要求、杆件间距及连墙件设置位置、连接方法、拆除作业程序、保证安全的技术措施,并绘制施工详图及节点大样图。脚手架

的搭设高度超过规范规定的,要进行相应的计算。

(二)脚手架地基与基础施工

1.脚手架地基与基础施工,必须根据脚手架搭设高度、搭设场地土质情况与现行国家地基与基础工程施工验收规范中有关规定进行。

2.当脚手架基础下有设备基础、管沟时,在脚手架使用过程中不应开挖,否则必须采取加固措施。

(三)脚手架主节点杆件的设置

1.脚手架主节点处必须设置一根横向水平杆,用直角扣件扣接且严禁拆除。

2.主节点处两个直角扣件的中心距不应大于150mm。在双排脚手架中,靠墙一端的

外伸长度不应大于杆长的0.4倍,且不应大于500mm。

(四)脚手架扫地杆的设置

1.脚手架必须设置纵、横向扫地杆。

2.纵向扫地杆应采用直角扣件固定在距底座上皮不大于200mm处的立杆上。

3.横向扫地杆亦应采用直角扣件固定在紧靠纵向扫地杆下方的立杆上。

4.当立杆基础不在同一高度上时,必须将高处的纵向扫地杆向低处延长两跨与立杆固定,高低差不应大于lm。靠边坡上方的立杆轴线到边坡的距离不应小于500mm。

(五)脚手架剪刀撑的设置

1.高度在24m以下的单、双排脚手架,均必须在外侧立面的两端各设置一道剪刀撑,并应由底至顶连续设置,中间各道剪刀撑之间的净距不应大于15m。

2.高度在24m以上的双排脚手架应在外侧立面整个长度和高度上连续设置剪刀撑。

3.剪刀撑、横向斜撑搭设应随立杆、纵向和横向水平杆等同步搭设,各底层斜杆下端均必须支承在垫块或垫板上。

(六)脚手架拉结点的设置

1.对高度在24m以下的单、双排脚手架,宜采用刚性连墙件与建筑物可靠连接,亦可采用拉筋和顶撑配合使用的附墙连接方式,严禁使用仅有拉筋的柔性连墙件。

2.对高度在24m以上的双排脚手架,必须采用刚性连墙件与建筑物可靠连接,连墙件必须采用可承受拉力和压力的构造。

3.50m以下(含50m)双排脚手架连墙件应按3步3跨进行布置,50m以上的脚手架连墙件应按2步3跨进行布置。

(七)一般脚手架搭设作业的安全技术措施

架上作业人员必须戴安全帽、系安全带、穿防滑鞋,并站稳把牢。

当遇有六级及六级以上大风和雾、雨、雪天气时,应停止脚手架搭设作业。

(八)一般脚手架拆除作业的安全技术措施

1.拆除作业应按与搭设相反的程序由上而下逐层进行,严禁上下同时作业。

2.每层连墙件的拆除,必须在其上全部可拆杆件均已拆除以后进行,严禁先松开连墙

件,再拆除上部杆件。

3.凡已松开连接的杆件必须及时取出、放下,以免作业人员误扶、误靠。

4.分段拆除架体高差不应大于2步,如高差大于2步,应增设连墙件加固。

5.拆下的杆件、扣件和脚手板应及时吊运至地面,禁止自架上向下抛掷。

6.当遇有六级及六级以上大风和雾、雨、雪天气时,应停止脚手架拆除作业。

(九)脚手架的检查验收程序

1.脚手架的检查与验收应由项目经理组织,项目施工、技术、安全、作业班组长等有关人员参加,按照技术规范、施工方案、技术交底等有关技术文件,对脚手架进行分段验收,确认符合要求后,方可投入使用。

2.脚手架及其地基基础应在下列阶段进行检查和验收:

(1)基础完工后及脚手架搭设前。

(2)作业层上施加荷载前。

(3)每搭设完10-13m高度后。

(4)达到设计高度后。

(5)遇有六级及六级以上大风、大雨后。

(6)寒冷地区土层解冻后。

(7)停用超过1个月。

(十)脚手架定期检查的主要内容

1.杆件的设置和连接,连墙件、支撑、门洞桁架等的构造是否符合要求。

2.地基是否积水,底座是否松动,立杆是否悬空。

3.扣件螺栓是否松动。

4.高度在24m以上的脚手架,其立杆的沉降与垂直度的偏差是否符合技术规范的要求。

5.架体安全防护措施是否符合要求。

6.是否有超载使用现象。

三、挑、吊、挂脚手架搭设作业的安全控制要点

1.挑、吊、挂脚手架搭设作业应编制专项施工方案,严格按照设计要求和规定程序进行搭设和拆除作业。

2.挑梁、挑架等悬挑支承构架应采用机械吊装方式进行安装,挑梁、挑架与结构的附着必须固定牢固。

3.用杆件组装方式搭设挑架子构造时,上架人员必须具有安全作业的条件。

4.搭设过程中要及时装设整体性拉结杆件。

5.拆卸应严格按方案拟定的技术措施按顺序进行。

6.整体安装和拆除的脚手架,在安装和拆除之前应进行严格的检查工作。

四、附着式升降脚手架(整体提升脚手架或爬架)作业的安全控制要点

1.附着式升降脚手架(整体提升脚手架或爬架)作业要针对提升工艺和施工现场作业条件编制专项施工方案,专项施工方案要包括设计、施工、检查、维护和管理等全部内容。

2.安装、搭设作业必须严格按照设计要求和规定程序进行,安装后经验收并进行荷载试验,确认符合设计要求后,方可正式投入使用。

3.在进行提升和回降作业时,架上人员和材料的数量不得超过设计规定并尽可能地减少。

4.升降作业前必须仔细检查附着连接和提升设备的状态是否良好,发现异常时应及时查找原因和采取措施解决。

5.升降作业时应统一指挥、协调动作。

6.在安装、升降、拆除附着式升降脚手架(整体提升脚手架或爬架)时,应划定安全警戒范围并设专人监护。

五、井架搭设作业的安全控制要点

1.井架搭设作业应根据现场工作条件及设备情况编制专项施工方案,严格按设计构造尺寸进行搭设。

2.架体的基础应按图纸施工,杆件组装前应认真检查地基和垫木情况是否符合要求。

3.在

1.高处作业安全防护设施不到位。

2.机械设备的安装、使用不符合安全要求。

3.用电不符合安全要求。

4.混凝土浇筑方案使支撑架受力不均衡,产生过大的集中荷载、偏心荷载、冲击荷载或侧压力。

5.过早地拆除支撑和模板。

二、现浇混凝土工程安全控制的主要内容

1.模板支撑系统设计。

2.模板支拆施工安全。

3.钢筋加工及绑扎、安装作业安全。

4.混凝土浇筑高处作业安全。

5.混凝土浇筑用电安全。

6.混凝土浇筑设备使用安全。

三、现浇混凝土工程的安全控制要点

(一)现浇混凝土工程施工方案的编制

1.现浇混凝土工程施工应编制专项施工方案。

2.施工方案的主要内容应包括模板支撑系统的设计、制作、安装和拆除的施工程序、作业条件。有关模板和支撑系统的设计计算、材料规格、接头方法、构造大样及剪刀撑的设置要求等均应详细说明,并绘制施工详图。

(二)现浇混凝土工程模板支撑系统的选材及安装的安全技术措施

(三)模板工程施工前的安全审查验证

模板工程施工前,要对模板的设计资料进行审查验证,审查验证的项目主要包括:

1.模板结构设计计算书的荷载取值是否符合工程实际,计算方法是否正确,审核手续是否齐全。

2.模板设计图、结构构件大样及支撑体系、连接件等设计是否安全合理,图纸是否齐全。

3.模板设计中有关安全措施是否齐全。

(四)保证模板安装施工安全的基本要求

1.模板工程作业高度在2m及2m以上时,要有安全可靠的操作架子或操作平台,并按照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的相关要求进行防护。

2.施工人员上下通行必须借助马道、施工电梯或上人扶梯等设施,不允许攀登模板或其支撑架体上下,不允许在墙顶、独立梁及其他狭窄而又无安全防护栏杆的模板面上行走。

3.操作架子上、平台上不宜堆放模板,必须短时间堆放时,一定要码放平稳,所堆放模板的重量必须控制在架子或平台的允许荷载范围之内。

4.高处支模作业人员所用工具在不用时要放在工具袋内,不得随意将工具、装配件等放在脚手架上,以免坠落伤人。

5.冬期施工,对于操作地点和人行通道上的冰雪应事先清除,避免人员滑倒摔伤。

6.雨季施工,高耸结构的模板作业,要安装避雷装置,沿海地区要考虑抗风和加固措施。

7.五级以上大风天气,不宜进行大块模板拼装和吊装作业。

8.在架空输电线路下方进行模板施工,如果不能停电作业,应采取隔离防护措施。

9.夜间施工,必须有足够的照明。

10.模板安装施工要注意防火。

(五)保证模板拆除施工安全的基本要求

1.现浇混凝土结构模板及其支架拆除时的混凝土强度应符合设计要求。当设计无要求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不承重的侧模板,包括梁、柱、墙的侧模板,只要混凝土强度能保证其表面及棱角不因拆除模板而受损时,即可进行拆除。

(2)承重模板,包括梁、板等水平结构构件的底模,应在与结构同条件养护的试块强度达到规定要求时,方可进行拆除。

(3)后张预应力混凝土结构或构件模板的拆除,侧模应在预应力张拉前拆除,其混凝土强度达到侧模拆除条件即可。进行预应力张拉,必须在混凝土强度达到设计规定值时进行,底模必须在预应力张拉完毕方能拆除。

(4)在拆模过程中,如发现实际结构混凝土强度并未达到要求,有影响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时,应暂停拆模,经妥当处理、实际强度达到要求后,方可继续拆除。

(5)已拆除模板及其支架的混凝土结构,应在混凝土强度达到设计要求后,才允许承受全部设计的使用荷载。

(6)拆除芯模或预留孔的内模时,应在混凝土强度能保证不发生塌陷和裂缝时,方可进行拆除。

(六)混凝土浇筑施工的安全技术措施

1.混凝土浇筑作业人员的作业区域内,应按高处作业的有关规定,设置临边、洞口安全防护设施。

2.混凝土浇筑所使用机械设备的接零(接地)保护、漏电保护装置应齐全有效,作业人员应正确使用安全防护用具。

3.交叉作业应避免在同一垂直作业面上进行,否则应按规定设置隔离防护设施。

4.用井架运输混凝土时,小车不得伸出料笼外,车轮前后要挡牢。

5.用料斗进行混凝土吊运时,料斗的斗门在装料吊运前一定要关好卡牢,以防止吊运过程被挤开抛卸。

6.用混凝土输送泵泵送混凝土时,混凝土输送泵的管道应连接和支撑牢固,试送合格

后才能正式输送,检修时必须卸压。

7.有倾倒掉落危险的浇筑作业应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

吊装工程安全隐患的防范

吊装工程容易发生起重伤害、高处坠落、高处落物伤人和触电等类型安全事故。

一、吊装工程安全隐患的主要表现形式

1.吊装设备的技术性能不能可靠地满足吊装要求,其负载能力没有足够的安全备量。

2.吊装设备与吊点布置不能完全确保吊装的安全要求。

3.缆风绳和地锚的设置不安全可靠。

4.牵拉就位和吊装措施不安全有效。

5.共同作业的多种设备在性能和动作配合上存在不够协调的问题。

6.施工组织、指挥和信息系统不完备,存在薄弱环节。

7.构件或设备的加固措施有缺陷。

8.吊装作业架子和设施不完备,不能为工人提供安全可靠的作业条件。

9.吊装作业场地狭窄,或有影响吊装作业安全的障碍物。

10.结构拼装质量存在缺陷。

二、吊装工程的安全控制要点

(一)起重吊装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

(二)预防起重伤害事故的安全技术措施

1.起重机的选型必须合理,行驶道路必须平坦坚实,不得停留在斜坡上工作。当起重机通过墙基或地梁时,应在墙基或地梁两侧铺垫道木或石子,以免起重机直接辗压在墙基或地梁上。

2.起重机要做到“十不吊”,即:吊物重量不明或超负荷不吊、指挥信号不明不吊、违章指挥不吊、吊物捆绑不牢不吊、吊物上有人不吊、起重机安全装置不灵不吊、吊物被埋在地下不吊、作业场所光线阴暗或视线不清不吊、斜拉吊物不吊、有棱角的吊物没有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不吊。并禁止在六级及六级以上强风的情况下进行吊装作业。

3.起重机应避免带载行走,如需作短距离带载行走时,载荷不得超过允许起重量的70%,构件离地面不得大于50cm,并将构件转至正前方,拉好溜绳,控制构件的摆动。

4.双机抬吊时,要根据起重机的起重能力进行合理的负荷分配,操作时要统一指挥,互相密切配合。在整个抬吊过程中,两台起重机的吊钩滑车组均应基本保持垂直状态。

5.绑扎构件的吊索需经过计算,绑扎方法应正确可靠。所有起重工具应定期进行检查。

6.起重吊装作业应根据重物的外形、重心及工艺要求选择吊点,吊点的选择应与重物的重心在同一垂直线上,且吊点应在重心之上。当采用几个吊点起吊时,应使各吊点的合力作用点,在重物重心的位置之上。

7.起重机的指挥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作业时应与起重机司机密切配合,执行规定的指挥信号。起重机司机应听从指挥,当信号不清或错误时,司机可拒绝执行。

8.严禁起吊重物长时间悬挂在空中。作业中遇突发故障,应采取措施将重物降落到安全地方,并关闭发动机或切断电源后进行检修。在突然停电时,应立即把所有控制器拨到零位,断开电源总开关,并采取措施将重物降到地面。

9.应经常对起重机的吊钩吊环进行检查,吊钩吊环严禁补焊。当吊钩吊环表面有裂纹、严重磨损或危险断面有永久变形时,应予以更换。

(三)预防高处坠落的安全技术措施

1.吊装作业人员必须正确使用安全带。

2.雨天和雪天进行吊装作业时,必须采取可靠的防滑、防寒和防冻措施。

3.遇有六级及六级以上强风、浓雾等恶劣气候,不得从事露天高处吊装作业,暴风雪及台风、暴雨后,应对吊装作业安全设施逐一加以检查。

4.吊装作业登高用梯子必须牢固,梯脚底部应坚实,梯子的上端应有固定措施。

5.吊装作业固定式直爬梯应使用金属材料制成,埋设与焊接必须牢固,梯子顶端的踏棍应与攀登的顶面平齐,并加设1~1.5m高的扶手。

6.吊装作业人员在脚手板上通行时,思想应集中。在高处使用撬杠时,人要站稳。

7.安装有预留孔洞的楼板或屋面板时,应及时用木板把孔洞盖严,或及时设置防护栏杆、安全网等防坠落措施。

8.进行屋架和梁类构件安装时,必须搭设牢固可靠的操作平台,需在梁上行走时,应设置防护栏杆或绳索。

(四)预防高处落物伤人的安全技术措施

1.吊装作业人员必须正确配戴安全帽。

2.现场人员应避免在高空作业面的正下方停留或通过,禁止在起重机的起重臂或正在吊装的构件下停留或通行。

3.吊装作业应设置安全警戒区,禁止与吊装作业无关的人员进人。

4.吊装作业人员使用的工具、零配件等,应放在随身佩带的工具袋内,不得向下抛掷。

5.在高处用气割或电焊切割物件时,应采取措施,防止火花飞落伤人。

6.构件或设备安装完毕后,必须认真检查连接质量,只有证实连接确实安全可靠时,才能松钩或拆除临时固定工具。

(五)预防触电事故的安全技术措施

1.吊装工程施工方案中,必须有现场电气线路及设备位置平面布置图。

2.吊装作业起重机的任何部位与架空输电线路边线都要保持可靠的安全距离。

3.构件、设备运输时,构件、设备或车辆与高压线净距不得小于2m,与低压线净距不得小于1m,否则,应采取停电或其他保证安全的措施。

4.吊装作业使用的电焊机的电源线必须架高,手把线绝缘应良好,电焊线如与钢丝绳

交叉时应有绝缘隔离措施。

5.使用塔式起重机或长起重臂的其他类型起重机时,应有避雷防触电设施。

6.吊装作业使用行灯照明时,电压不得超过36V。

7.在雨天或潮湿地点作业的人员,应戴绝缘手套,穿绝缘鞋。

高处作业安全隐患的防范

高处作业是指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m以上(含2m)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高处作业容易发生高处坠落、物体打击等类型安全事故。

一、高处作业安全隐患的主要表现形式

1.作业人员不正确佩戴安全帽,在无可靠安全防护措施的情况下不按规定系挂安全带。

2.作业人员患有不适宜高处作业的疾病。

3.违章酒后作业。

4.各种形式的临边无防护或防护不严密。

5.各种类型的洞口无防护或防护不严密。

6.攀登作业所使用的工具不牢固。

7.设备、管道安装、临空构筑物模板支设、钢筋绑扎、安装钢筋骨架、框架、过梁、雨篷、小平台混凝土浇筑等作业无操作架,操作架搭设不稳固,防护不严密。

8.构架式操作平台、预制钢平台设计、安装、使用不符合安全要求。

9.不按安全程序组织施工,地上地下并进,多层多工种交叉作业。

10.安全设施无人监管,在施工中任意拆除、改变。

11.高处作业的作业面材料、工具乱堆乱放。

12.暑期施工无良好的防暑降温措施。

二、高处作业安全控制的主要内容

1.临边作业安全。

2.洞口作业安全。

3.攀登与悬空作业安全。

4.操作平台作业安全。

5.交叉作业安全。

三、高处作业的安全控制要点

(一)高处作业的基本安全要求

1.高处作业前应认真检查所用的安全设施是否牢固、可靠,脚手架、平台、梯子、防护栏杆、挡脚板、安全网应符合安全要求。

2.施工单位应为高处作业人员提供合格的安全帽、安全带等必备的个人安全防护用

具,作业人员应按规定正确佩戴和使用。

3.危险部位应悬挂安全警示标志,夜间施工应有足够的照明并设红灯示警。

4.高处作业人员不得攀爬脚手架或栏杆上下,所用工具、材料严禁投掷。

5.高处作业上下应设联系信号或通信装置,并指定专人负责。

6.在雨雪天应采取防滑措施,在六级及六级以上强风和雷电、暴雨、大雾等恶劣气候条件下,不得进行露天高处作业。

(二)临边作业的安全技术措施

1.在进行临边作业时,必须设置安全警示标志。

2.基坑周边、尚未安装栏杆或栏板的阳台周边、无外脚手架防护的楼面与屋面周边、分层施工的楼梯与楼梯段边、龙门架、井架、施工电梯或外脚手架等通向建筑物的通道的两侧边、框架结构建筑的楼层周边、斜道两侧边、料台与挑平台周边、雨篷与挑檐边、水箱与水塔周边等处必须设置防护栏杆、挡脚板并封挂立网进行封闭。

3.临边外侧靠近街道时,除设防护栏杆、挡脚板、封挂立网外,立面还应采取荆笆等硬封闭措施,防止施工中落物伤人。

(三)洞口作业的安全技术措施

1.各种楼板与墙的洞口,按其大小和性质应分别设置牢固的盖板、防护栏杆、安全网或其他防坠落的安全防护设施。

2.坑槽、桩孔的上口、柱形条形等基础的上口以及天窗等处,都要作为洞口采取符合规范的安全防护设施。

3.楼梯口应设置防护栏杆,楼梯段边应设防护栏杆,或者用正式工程的楼梯扶手代替临时防护栏杆。

4.电梯井口除设置固定的栅门外,还应在电梯井内每隔两层(不大于10m)设一道安全平网。

5.在建工程地面入口处和施工现场人员流动密集的通道上方,应设置防护棚,防止因落物产生物体打击事故。

6.施工现场大的坑、槽、陡坡等处,除需设置防护设施与安全标志外,夜间还应设红灯示警。

(四)攀登与悬空作业的安全技术措施

1.攀登作业使用的梯子、高凳、脚手架和结构上的登高梯道等工具和设施,在使用前应认真进行检查,符合安全要求的方可使用。

(五)操作平台作业的安全技术措施

1.移动式操作平台台面脚手板要铺满钉牢,台面面积不得超过10m2,高度不得超过5m,台面四周设置安全防护栏杆。平台移动时,人员必须下到地面,不得站在平台上随平台一起移动。

2.悬挑式操作平台的设计应符合相应的结构设计规范,周围安装安全防护栏杆。安装

时不能与防护脚手架拉结在一起,应与建筑结构进行拉结。

3.操作平台上要严格控制荷载,应在平台上标明操作人员和物料的总重量,不允许超过设计的容许荷载。

(六)交叉作业的安全技术措施

1.交叉作业人员不允许在同一垂直方向上操作,要使上部与下部作业人员的位置错开,使下部作业人员的位置能在上部落物的可能坠落半径范围以外,当不能满足要求时,应设置安全隔离层。

2.在拆除模板、脚手架等作业时,其下方不得有其他作业人员,防止落物伤人。拆下的模板等堆放时,不能过于靠近楼层边沿,应留出不小于lm的安全距离,码放高度也不能超过1m。

3.结构施工自二层起,凡人员进出的通道口都应搭设符合规范要求的防护棚,高度超过24m的交叉作业,应设双层防护棚进行防护。

四、防护栏杆的设置要求

1.防护栏杆应由上、下两道横杆及栏杆柱组成,上杆离地面高度为1.0~1.2m,下杆离地面高度为0.5~0.6m。除经设计计算外,横杆长度大于2m时,必须加设栏杆柱。

2.当栏杆在基坑四周固定时,可采用钢管打入地面50~70cm深,钢管离基坑边口的距离不应小于50cm。当基坑周边采用板桩时,钢管可打在板桩外侧。

3.当栏杆在混凝土楼面、屋面或墙面固定时,可用预埋件与钢管或钢筋焊牢。

4.当栏杆在砖或砌块等砌体上固定时,可预先砌入带预埋铁的混凝土块,再通过预埋铁与钢管或钢筋焊牢。

5.栏杆柱的固定及其与横杆的连接,其整体构造应使防护栏杆在上杆任何处都能经受任何方向的1000N外力。

6.防护栏杆必须自上而下用安全立网封闭,或在栏杆下边设置高度不低于18cm的挡脚板或40cm的挡脚笆,板与笆下边距离底面的空隙不应大于10mm。

五、洞口的防护设施要求

1.楼板、屋面和平台等面上短边尺寸小于25cm但大于2.5cm的孔口,必须用坚实的盖板盖严,盖板应能防止挪动移位。

2.楼板面等处边长为25~50cm的洞口、安装预制构件时的洞口以及缺件临时形成的洞口,可用竹、木等作盖板,盖住洞口,盖板要保持四周搁置均衡,固定牢靠,防止挪动移位。

3.边长为50~150cm的洞口,必须设置一层用扣件扣接钢管而形成的网格,并在其上满铺竹笆或脚手板。也可采用贯穿于混凝土板内的钢筋构成防护网格,钢筋网格间距不得大于20cm。

4.边长在150cm以上的洞口,四周必须设安全防护栏杆,洞口下张设安全平网。

5.垃圾井道和烟道,应随楼层的砌筑或安装而消除洞口,或按照预留洞口的作法进行

安全防护。

6.位于车辆行驶通道旁的洞口、深沟与管道坑、槽,所加盖板应能承受不小于当地额定卡车后轮有效承载力2倍的荷载。

7.墙面等处的竖向洞口,凡落地的洞口应加装开关式、固定式或工具式防护门,门栅网格的间距不应大于15cm,也可采用防护栏杆,下设挡脚板。

8.下边沿至楼板或底面低于80cm的窗台等竖向洞口,如侧边落差大于2m时,应加设1.2m高的临时护栏。

9.对邻近的人与物有坠落危险的其他竖向的孔、洞口,均应予以加盖或加以防护,并固定牢靠,防止挪动移位。

拆除工程安全隐患的防范

拆除工程容易发生坍塌、物体打击、机械伤害、火灾、爆炸等类型安全事故。

一、拆除工程安全隐患的主要表现形式

1.拆除工程施工方案和设计计算存在缺陷。

2.拆除工程施工时,场内电线和市政管线未予切断、迁移或加以保护。

3.拆除工程施工时,未设安全警戒区和派专人监护。

4.拆除施工中,在作业面上人员过度集中。

5.采用掏挖根部推倒方式拆除工程时,掏挖过深,人员未退出至安全距离以外。

6.采用人工掏挖、拽拉、站在被拆除物上猛砸等危险作业。

7.拆除施工所使用的机械其工作面不稳固。

8.被拆除物在未完全分离的情况下,采用机械强行进行吊拉。

9.在人口稠密和交通要道等地区采用火花起爆拆除建筑物。

10.爆破实施操作的程序、爆破部位的防护及爆破器材的储、运管理不到位。

二、拆除工程的安全控制要点

(一)拆除工程施工准备

1.拆除工程开工前应全面了解拆除工程的图纸和资料,进行现场勘察,根据工程特点、构造情况、工程量等编制专项施工方案。

2.拆除工程必须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根据拆除工程施工现场作业环境,制定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

3.拆除施工前,应做好影响拆除工程安全施工的各种管线的切断、迁移工作。当外侧有架空线路或电缆线路时,应与有关部门联系,采取措施,确认安全后方可施工。

4.当拆除工程对周围相邻建筑安全可能产生影响时,必须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对建筑内的人员进行撤离安置。

5.拆除工程施工区域应设置硬质封闭围挡及醒目的安全警示标志,非施工人员不得进

入施工区。当临街的被拆除建筑与交通通道的安全距离不能满足要求时,必须采取相应的安全隔离措施。

6.在拆除工程作业中,如发现不明物体,应立即停止施工,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保护现场,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二)人工拆除作业的安全技术措施

1.拆除施工程序应从上至下,按板、非承重墙、梁、承重墙:柱等顺序依次进行,或依照先非承重结构后承重结构的原则来进行拆除。

2.拆除施工应逐层拆除,分段进行,不得垂直交叉作业,作业面的孔洞应加以封闭。

3.建筑楼板上严禁多人聚集或集中堆放材料,作业人员应站在稳定的结构或脚手架上操作,被拆除的构件应有安全的放置场所。

4.拆除建筑的栏杆、楼梯、楼板等构件,应与建筑结构整体拆除进度相配合,不得先行拆除。建筑的承重梁、柱,应在其所承载的全部构件拆除后,再进行拆除。

5.人工拆除建筑墙体时,不得采用掏掘或推倒的方法。

6.拆除梁或悬挑构件时,应在采取有效的塌落控制措施后,方可切断两端的支撑。拆除柱子时,应沿柱子底部剔凿出钢筋,使用手动倒链进行定向牵引,再采用气焊切割柱子的三面钢筋,保留牵引方向正面的钢筋。

7.拆除原用于有毒有害、可燃气体的管道及容器时,必须查清其残留物的种类、化学性质及残留量,采取相应措施后,方可进行拆除作业。

8.拆除的垃圾严禁向下抛掷。

(三)机械拆除作业的安全技术措施

1.拆除施工时,应按照专项施工方案设计选定的机械设备及吊装方案进行施工,严禁超载作业或任意扩大使用范围。供机械设备使用的场地必须保证足够的承载力,确保机械设备具备不发生塌陷、倾覆的工作面。作业中,机械的回转和行走动作不得同时进行。

2.拆除程序应从上至下、逐层、逐段进行,应先拆除非承重结构,再拆除承重结构。对只进行部分拆除的建筑,必须先将保留部分进行加固,然后再进行分离拆除。

3.当进行高处拆除作业时,对较大尺寸的构件或沉重的材料;必须使用起重机具及时吊下,拆卸下来的各种材料应及时清理,分类堆放在指定场所,严禁向下抛掷。

4.在拆除钢屋架时,必须采用绳索将其拴牢,待起重机吊稳后,方可进行气焊切割作业。在吊运过程中,应采取辅助措施使被吊物处于稳定状态。

5.在拆除施工过程中,必须由专门人员负责随时监测被拆除建筑的结构状态,发现有不稳定状态的趋势时,应立即停止作业,并采取有效措施,消除隐患。

6.拆除吊装作业的起重机司机必须严格执行操作规程,信号指挥人员必须按照现行国家标准《起重吊运指挥信号》(GB 5082)的规定作业,作业人员所使用的机具(包括风镐、水钻、冲击钻等),严禁超负荷使用或带故障运转。

(四)爆破拆除作业的安全技术措施

1.爆破拆除工程的设计必须按级别经当地有关部门审核,做出安全评估和审查批准后方可实施。

2.爆破拆除单位必须持有所在地法定部门核发的《爆炸物品使用许可证》,承担相应等级的爆破拆除工程。爆破拆除工程的设计人员应具有承担爆破拆除作业范围和相应级别的爆破工程技术人员作业证,从事爆破拆除施工的作业人员亦应持证上岗。

3.爆破拆除单位如需购买爆破器材,必须向工程所在地法定部门申请领取《爆炸物品购买许可证》,到指定的供应点购买。

4.运输爆破器材时,必须向所在地法定部门申请领取《爆破物品运输许可证》,并按照规定的路线运输,派专人押送。

5.爆破器材的临时保管地点,必须经当地法定部门批准,严禁同室保管与爆破器材无关的物品。

6.爆破拆除的预拆除施工应确保建筑安全和稳定,预拆除施工可采用机械和人工方法拆除非承重的墙体或不影响结构稳定的构件。

7.爆破拆除建筑施工时,应对爆破部位进行覆盖和遮挡防护。

8.爆破拆除工程的设计和施工,必须按照《爆破安全规程》(GB 6722-2004)有关爆破实施操作的规定进行。

(五)静力破碎安全技术措施

1.采用具有腐蚀性的静力破碎剂作业时,灌浆人员必须佩戴防护手套和防护眼镜。

2.孔内注入破碎剂后,作业人员应保持安全距离,严禁在注孔区域行走或停留。

3.静力破碎剂严禁与其他材料混放。

4.在相邻的两孔之间,严禁钻孔与破碎剂注入同步施工。

5.在进行静力破碎时,如发生异常情况,必须停止作业,待查清原因并采取相应措施确保安全后,方可继续施工。

装饰装修工程安全隐患的防范

一、高空坠落和物体打击防范

二、触电伤害防范

三、机具伤害的防范

四、火灾的防范

五、使用有毒物品的防范

建筑机具的安全操作要点

一、塔吊的安全控制要点

1.塔吊在安装和拆卸之前必须针对其类型特点,说明书的技术要求,结合作业条件制定详细的施工方案。施工方案的主要内容应包括作业程序、人员的数量及工作位置、配合作业的起重机类型及工作位置、地锚的埋设、索具的准备和现场作业环境的防护等。

2.塔吊的安装和拆卸作业必须由取得相应资质的专业队伍进行,安装完毕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人使用。

3.塔吊的路基和轨道的铺设,必须严格按照其说明书的规定进行。固定式塔吊的基础施工应按照设计图纸进行,其设计计算和施工详图应列入塔吊的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内容之一。

4.塔吊的力矩限制器、超高、变幅、行走限位器、吊钩保险、卷筒保险、爬梯护圈等安全装置必须齐全、灵敏、可靠。

5.塔吊司机必须身体健康,持证上岗。

6.塔吊的使用,应遵照有关安全技术标准、规范、规程和使用说明书中的有关规定进行。

二、施工电梯的安全控制要点

1.施工电梯在安装和拆卸之前必须针对其类型特点,说明书的技术要求,结合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制定详细的施工方案。

2.施工电梯的安装和拆卸作业必须由取得相应资质的专业队伍进行,安装完毕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三、物料提升机(龙门架、井字架)的安全控制要点

四、木工机具的安全控制要点

1.木工机具安装完毕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2.不得使用合用1台电机的多功能木工机具。

3.平刨的护手装置、传动防护罩、接零保护、漏电保护等装置必须齐全有效,严禁拆除安全护手装置进行刨削,严禁戴手套进行操作。

4.圆盘锯的锯片防护罩、传动防护罩、挡网或棘爪、分料器、接零保护、漏电保护等装置必须齐全用效。锯片不得连续断齿2个,锯片裂纹长度不得超过20mm,裂纹末端应冲止裂孔。作业人员不得站在和面对锯片离心力方向操作,手不得跨越锯片。

五、钢筋机械的安全控制要点

1.钢筋机械安装完毕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2.钢筋机械明露的机械传动部位应有防护罩,机械的接零保护、漏电保护等装置必须齐全有效。

3.钢筋冷拉场地应设置警戒区,设置防护栏杆和安全警示标志。

4.钢筋冷拉作业应有明显的限位指示标记,卷扬机钢丝绳应经封闭式导向滑轮与被拉钢筋方向成直角。

六、手持电动工具的安全控制要点

七、电焊机的安全控制要点

八、搅拌机的安全控制要点

九、翻斗车的安全控制要点

十、气瓶的安全控制要点

一、潜水泵的安全控制要点

二、打桩机械的安全控制要点

建筑工程职业健康与环境管理

熟悉施工现场的环境保护

施工企业应提高环境保护意识,加强现场环境保护,做到和谐健康发展。

一、建筑工程施工环境影响因素的识别与评价

1.建筑工程施工应从噪声排放、粉尘排放、有毒有害物质排放、废水排放、固体废弃物处置、潜在的油品化学品泄漏、潜在的火灾爆炸和能源浪费等方面着手进行环境影响因素的识别。

2.建筑工程施工应根据环境影响的规模、严重程度、发生的频率、持续的时间、社区关注程度和法规限定等情况对识别出的环境影响因素进行分析和评价,找出对环境有重大影响或潜在重大影响的重要环境影响因素,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进行控制,减少有害的环境影响,降低工程建造成本,提高环保效益。

二、建筑工程施工对环境的常见影响

1.施工机械作业,模板支拆、清理与修复作业,脚手架安装与拆除作业等产生的噪声排放。

2.施工场地平整作业,土、灰、砂、石搬运及存放,混凝土搅拌作业等产生的粉尘排放。

3.现场渣土、商品混凝土、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原材料运输等过程中产生的遗洒。

4.现场油品、化学品库房、作业点产生的油品、化学品泄漏。

5.现场废弃的涂料桶、油桶、油手套、机械维修保养废液废渣等产生的有毒有害废弃物排放。

6.城区施工现场夜间照明造成的光污染。

7.现场生活区、库房、作业点等处发生的火灾、爆炸。

8.现场食堂、厕所、搅拌站、洗车点等处产生的生活、生产污水排放。

9.现场钢材、木材等主要建筑材料的消耗。

10.现场用水、用电等的消耗。

三、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环境保护

1.施工现场必须建立环境保护、环境卫生管理和检查制度,并应做好检查记录。对施工现场作业人员的教育培训、考核应包括环境保护、环境卫生等有关法律、法规的内容。

2.在城市市区范围内从事建筑工程施工,项目必须在工程开工十五日以前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管理部门申报登记。施工期间的噪声排放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建筑施工场界噪声排放标准。夜间施工的,需办理夜间施工许可证明,并公告附近社区居民。

3.施工现场污水排放要与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市政管理部门签署污水排放许可协议,申领《临时排水许可证》。雨水排入市政雨水管网,污水经沉淀处理后二次使用或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施工现场泥浆、污水未经处理不得直接排入城市排水设施和河流、湖泊、池塘。

4.施工现场产生的固体废弃物应在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卫部门申报登记,分类存放。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应与所在地垃圾消纳中心签署环保协议,及时清运处置。有毒有害废弃物应运送到专门的有毒有害废弃物中心消纳。

5.施工现场的主要道路必须进行硬化处理,土方应集中堆放。裸露的场地和集中堆放的土方应采取覆盖、固化或绿化等措施。施工现场土方作业应采取防止扬尘措施。

6.拆除建筑物、构筑物时,应采用隔离、洒水等措施,并应在规定期限内将废弃物清理完毕。建筑物内施工垃圾的清运,必须采用相应的容器或管道运输,严禁凌空抛掷。

7.施工现场使用的水泥和其他易飞扬的细颗粒建筑材料应密闭存放或采取覆盖等措施。混凝土搅拌场所应采取封闭、降尘措施。

8.除有符合规定的装置外,施工现场内严禁焚烧各类废弃物,禁止将有毒有害废弃物作土方回填。

9.在居民和单位密集区域进行爆破、打桩等施工作业前,项目经理部除按规定报告申请批准外,还应将作业计划、影响范围、程度及有关措施等情况,向有关的居民和单位通报说明,取得协作和配合;对施工机械的噪声与振动扰民,应有相应的措施予以控制。

10.经过施工现场的地下管线,应由发包人在施工前通知承包人,标出位置,加以保护。

11.施工时发现文物、古迹、爆炸物、电缆等,应当停止施工,保护好现场,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按照有关规定处理后方可继续施工。

12.施工中需要停水、停电、封路而影响环境时,必须经有关部门批准,事先告示,并设有标志。

施工现场的卫生与防疫

施工企业应加强现场的卫生与防疫工作,改善作业人员的工作环境与生活条件,防止施工过程中各类疾病的发生,保障作业人员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一、施工现场卫生与防疫的基本要求

1.施工企业应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施工现场的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2.施工现场应配备常用药品及绷带、止血带、颈托、担架等急救器材。

3.施工现场应结合季节特点,做好作业人员的饮食卫生和防暑降温、防寒取暖、防煤气中毒、防疫等各项工作。

4.施工现场应设专职或兼职保洁员,负责现场日常的卫生清扫和保洁工作。现场办公区和生活区应采取灭鼠、灭蚊、灭蝇、灭蟑螂等措施,并应定期投放和喷洒灭虫、消毒药物。

5.施工现场办公室内布局应合理,文件资料宜归类存放,并应保持室内清洁卫生。

6.施工现场生活区内应设置开水炉、电热水器或饮用水保温桶,施工区应配备流动保温水桶,水质应符合饮用水安全卫生要求。

二、现场宿舍的管理

1.现场宿舍必须设置可开启式窗户,宿舍内的床铺不得超过2层,严禁使用通铺。

2.现场宿舍内应保证有充足的空间,室内净高不得小于2.4m,通道宽度不得小于0.9m,每间宿舍居住人员不得超过16人。

三、现场食堂的管理

现场食堂应设置独立的制作间、储藏间,门扇下方应设不低于0.2m的防鼠挡板,配备必要的排风设施和冷藏设施,燃气罐应单独设置存放间,存放间应通风良好并严禁存放其他物品。

四、现场厕所的管理

1.现场应设置水冲式或移动式厕所,厕所大小应根据作业人员的数量设置。

五、现场淋浴间的管理

六、现场文体活动室的管理

七、现场食品卫生与防疫

1.施工现场应加强食品、原料的进货管理,食堂严禁购买和出售变质食品。

2.施工作业人员如发生法定传染病、食物中毒或急性职业中毒时,必须要在2小时内向施工现场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卫生防疫等部门进行报告,并应积极配合调查处理。

3.施工作业人员如患有法定传染病时,应及时进行隔离,并由卫生防疫部门进行处置。

建筑工程的文明施工

建筑工程施工现场是企业对外的“窗口”,直接关系到企业和城市的文明与形象。施工现场应当实现科学管理,安全生产,文明有序施工。

一、现场文明施工管理的主要内容

1.抓好项目文化建设。

2.规范场容,保持作业环境整洁卫生。

3.创造文明有序安全生产的条件。

4.减少对居民和环境的不利影响。

二、现场文明施工管理的基本要求

1.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应当做到围档、大门、标牌标准化、材料码放整齐化(按照平面布置图确定的位置集中码放)、安全设施规范化、生活设施整洁化、职工行为文明化、工作生活秩序化。

2.建筑工程施工要做到工完场清、施工不扰民、现场不扬尘、运输无遗洒、垃圾不乱弃,努力营造良好的施工作业环境。

三、现场文明施工管理的控制要点

1.施工现场出入口应标有企业名称或企业标识,主要出入口明显处应设置工程概况牌,大门内应设置施工现场总平面图和安全生产、消防保卫、环境保护、文明施工和管理人员名单及监督电话牌等制度牌。

2.施工现场必须实施封闭管理,现场出入口应设门卫室,场地四周必须采用封闭围挡,围挡要坚固、整洁、美观,并沿场地四周连续设置。一般路段的围挡高度不得低于1.8m,市区主要路段的围挡高度不得低于2.5m。

建筑工程职业病的防范

一、建筑工程施工主要职业危害种类

1.粉尘危害。

2.生产性毒物危害。

3.噪声危害。

4.振动危害。

5.紫外线危害。

6.环境条件危害。

二、建筑工程施工易发的职业病类型

1.矽肺。例如:碎石装运作业、喷浆作业。

2.水泥尘肺。例如:水泥搬运、投料、拌合、浇捣作业。

3.电焊尘肺。例如:手工电弧焊、气焊作业。

4.锰及其化合物中毒。例如:手工电弧焊作业。

5.氮氧化合物中毒。例如:手工电弧焊、电渣焊、气割、气焊作业。

6.一氧化碳中毒。例如:手工电弧焊、电渣焊、气割、气焊作业。

7.苯中毒。例如:油漆作业。

8.甲苯中毒。例如:油漆作业。

9.二甲苯中毒。例如:油漆作业。

10.五氯酚中毒。例如:装饰装修作业。

11.中暑。如:高温作业。

12.手臂振动病。例如:操作混凝土振动棒、风镐作业。

13.电光性皮炎。例如:手工电弧焊、电渣焊、气割作业。

14.电光性眼炎。例如:手工电弧焊、电渣焊、气割作业。

15.噪声聋。例如:木工圆锯、平刨操作、无齿锯切割作业。

16.白血病。例如:油漆作业。

三、职业病的预防

(一)工作场所的职业卫生防护与管理要求

危害因素的强度或者浓度应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

(二)生产过程中的职业卫生防护与管理要求

(三)劳动者享有的职业卫生保护权利

1.有获得职业卫生教育、培训的权利。

2.有获得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诊疗、康复等职业病防治服务的权利。

3.有了解工作场所产生或者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危害后果和应当采取的职业病防护措施的权利。

4.有要求用人单位提供符合防治职业病要求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具、用品,改善工作条件的权利。

5.对违反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以及危及生命健康的行为有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的权利。

6.有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进行没有职业病防护措施作业的权利。

7.参与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工作的民主管理,对职业病防治工作有提出意见和建议的权利。

职业健康安全环境管理工作总结

建设项目职业健康安全和环境管理标准

3 职业健康安全和环境管理措施

某项目部职业健康安全、环境管理工作计划

1Z205000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与环境管理

职业健康安全和环境管理目标、指标及管理方案

2Z105000 建设工程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管理

0500建设工程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管理

1H40机电工程施工现场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管理

机电工程项目施工现场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管理

建筑工程职业健康安全和环境管理
《建筑工程职业健康安全和环境管理.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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