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合同
出租方(甲方):
证件类型及编号:(身份证)地址:
电话:
承租方(乙方)
证件类型及编号:(身份证及号码)
地址:
电话: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与(以下简称乙方)于年月日,双方一致就以下各项条款达成该协议。
一、租赁地点及设施:
1、租予乙方使用;
2、室内附属设施:入户门钥匙
二、租用期限及其约定:
1、租用期限:甲方同意乙方租用年日起 至月
2、房屋租金:自年年日,租金为元/月。
3、付款方式:按年支付,第一次付款人民币(于签订合同后三日付清,)以后每年提前一个月支付(即每年月日支付下年租金);
4、租赁期限内的水、电、煤气、电话、有线电视、卫生费、上网费、物业管理费、室内设施维修费用由乙方支付;
5、租用期内,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终止合同,收回房屋使用权:
(1)乙方利用承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
(2)乙方无故拖欠房屋租金达
(3)连续天不付所有费用的;
(4)乙方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的;
(5)乙方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导致附属物品、设备设施损坏并拒不赔偿的;
(6)乙方擅自将房屋转租给第三方的;
6、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时交付出房屋供承租人使用的,负责赔付违约金元;
(2)乙方逾期交付租金的,以及乙方未按约定时间返还房屋的,除仍因及时如数补交外,应按每天月租金的5%标准支付违约金。
(3)在租赁期内,甲、乙双方如有一方需解除协议的,必须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且需支付一年房租做为违约金。(另:如房屋为乙方装修,甲方违约还需支付乙方装修费,如乙方违约,乙方装修归甲方所有)。
三、双方责任及义务:
1、乙方必须按时交纳水、电、煤、电话等费用,并务必将以上费用账单交给甲方,甲方必须监督检查以上费用;
2、在租赁期内,甲方必须确保乙方的正常使用,不得将乙方租用的房屋转租给任何第三者,或在租赁期内房租加价;
3、租赁期满后,乙方如需继续使用,应提前两个月提出,甲方可根据实际情况,在同等条件下给予优先;
4、乙方入住该物业应保持周围环境整洁并做好防火防盗工作,如发生事故乙方负全部责任;
5、乙方不得擅自改变室内结构,并爱惜使用室内设施,若认为损坏的将给予甲方相应赔偿;如发生自然损坏,因及时通知甲方,并配合甲方及时给予修复。
6、租赁期内,乙方若因特殊原因需要转租时,必须在履行完合同后,
经甲方同意乙方可以将该房屋转租给第三方使用。
四、承租方在租赁期内所产生的一切经济及法律责任与甲方无关。
五、其他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按有关现行法规办理或提交有关仲裁机关仲裁;
六、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后即行生效。 入住检查签字
出租方(甲方)签章:
连续方式:
日
搬出检查签字
出租人:
月日
承租方(乙方)签章:连续方式: 年月承租人:年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