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会计2013年度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
一、责任目标
(一)具体分工
负责会计核算、各种票据管理。具体负责办公室工作、组织安排中心活动和各种行政会议,做好会议记录。协助中心领导处理日常事务,做好文件的上传下达和沟通联络、后勤保障、环境卫生工作。
(二)财务工作
1、按照《会计法》、《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会计制度》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财务制度》及国家有关规定设置会计科目、建立账簿和进行会计预算、核算;财务报告编制准确、完善、及时。
2、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使用合理,账目规范,中心执行收支两条线。
3、建立固定资产登记册;建立耗材专用账目。
4、财政专项收入专款专用;严格执行国家药品价格政策和医疗服务项目价格。
(三)办公室工作
1、协助中心主任管理全中心的业务工作和日常事务,定期不定期检查督促各科室业务工作,年终进行考核评比。负责来客的接待和
生活安排。
2、加强全中心职工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经常深入科室了解职工的思想动态和热点问题,及时向中心领导汇报,并从正面做好宣传、解释、疏导工作,协调好科室之间的关系,增强全体职工的向心力和凝聚力。
3、负责本中心工作计划、总结、请示、报告等文书的起草、打印和校对,认真做好各类会议记录、文件收发、登记、传阅及单位文书和科技资料的收集、整理、立卷、归档工作。
4、协助中心领导对职工进行全面考核,负责管理职工的出勤、休假、疫情及节假日值班。
5、加强车辆管理,建立出车、行车记录和燃料消耗记录,搞好车辆的维修和保养,保证单位的正常用车,确保车辆的正常运转和安全行驶。
二、考核奖惩:
1、加大医疗及公共卫生质量监管力度,质量检查每月不得少于4次。如达不到4次责任人不享受当月负责人津贴。
2、认真落实目标责任书的相关要求,如被省、市、区卫生部门通报,不享受当月负责人津贴并按照规定扣2分、1.5分、1分。
3、财务报表及办公室报表不及时,不享受当月负责人津贴,情节严重者按相关规定处理。
本目标责任书一式三份,监督人、责任人各一份,中心留一份存档,本责任书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监督人:责任人:
签订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