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工作责任状
(学校教务处)
为深入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落实“一岗双责”责任制,增强学校内部安全防范意识,提高学校安全工作的责任心和责任感,分清安全工作责任,确保师生的人身安全和学校财产不受损失,确保学校工作安全无事故,根据上级有关指示精神,特与教务处签订如下工作责任状:
1、教务处主任为本处室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对本处室及所辖部门、人员的安全工作负责。
2、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校安全工作,并建立完善的安全规章制度、安全责任追究制度,建立健全安全责任网络,层层签订安全工作目标责任状,实行一级对一级负责,确保各项安全措施落到实处。教务处也要与相应人员签订安全责任状。
3、加强体育课、自习课、课外活动及学生课间活动的管理,定期地会同后勤部门对学生活动场地、器材进行安全检查,经常性地对学生进行活动安全方面的教育,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加强各科教师课堂教学的管理,上课教师要对本堂课的安全负全面责任;班主任老师要加强自习课的管理,对自习课的学生安全负责。
4、做好职责范围内其它方面的安全检查。主动制止一切妨碍学校及师生安全的行为,遇事不推诿,勇于承担责任。
5、严格执行重大事故上报制度,一旦发生安全事故要立即向校长室汇报,并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防止事态的进一步扩大,努力挽回损失和影响。
6、责任事故相关处理
因安全管理不当、措施落实不力而引发恶性事故,将视其情节作以下处理:
(1)、负责人本年度不得评为各级先进,年度考核不能评为优秀,当年不得参加职称评审。
(2)、直接责任人不得评职晋级,不能评为各级先进,不得享受该年度奖励,甚者将予以转岗、缓聘、落聘处理。
(3)、已构成渎职罪的,将交给有关部门处理。
7、责任状期效:二0一三年二月二十日至二0一三年七月十二日
8、此责任状一式两份,学校和教务处各执一份。本责任书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建平中学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乙方:学校教务处
组长:_______教务主任 :______
2013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