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办居住证书面材料:
[ 居住证材料由本人递交我司,由于材料重要,我司不接受快递!目前《上海市居住证》新办只受理与我司建立劳动关系的员工。办理成功人员人事局会统一手机短信通知。]
1.国内人才《上海市居住证》申请表(加盖单位公章),表格可在http:// 下载;
2.学历验证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注:请先携带您的学历证书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至我司办理,费用80元/本)(验原件);
3.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张;(验原件);
4.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张(原件须交至人事局柜面验证,待办理完毕返还);
5.本人外地居民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需要外地详细住址首页、本人信息页),本人为集体户口的由集体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验原件)
6.本市住所证明复印件(以下4种情况请按照自身情况提交材料):
[1].已在沪购置产权房的提供产权证原件及复印件(验原件);
[2].居住单位集体宿舍的由单位出具集体宿舍证明原件,附单位房地产权证原
件及复印件(验原件);
[3].借住在亲友家的提供房主的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或者户口簿原件及复印
件: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a.您的亲友必须是户主;b.提供房主户口簿的必须提供户口簿的首页+本人页;c.书面同意入住证明原件(户主签字且需居委会盖章);d.户主所在地居(村)委会出具的寄宿证明原件。(验原件)
[须注意:证明中不可出现租、借等字样。请参照如下格式:(姓名+ 身份证号码) 和(户主姓名+ 身份证号码)乃亲友关系 现同意 (姓名+身份证号码)入住XXXXX地址房屋,特此证明。]
[4].租房居住的须提供房屋租赁合同原件及复印件、由房地部门出具的房屋租
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原件及复印件(验原件) 。
7.本市二级以上医院(包括二级)出具的健康状况证明(体检证明3个月之内有效)原件及复印件(验原件);
8.一年期及以上的劳动合同(首次办理时,合同至少还有6个半月以上有效期)原件及复印件(验原件);
9.派遣公司与用工单位的派遣岗位协议(邮件附件内查收,word文档。请填入相关信息并在左下用工单位处盖章);
10.派遣单位和用人单位有效的营业执照和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
11.调档人员信息表(邮件附件内查收,word文档。请填入相关信息),要求请务必仔细
阅读:
根据上海市人事局政策,09年2月起办理居住证在书面材料审核完毕后还需调取您的人事档案档案进行最后的审核,请将下列档案材料和申请书面材料一并提交,具体如下:
[1] 请核查您的人事档案接受单位名称、保管地详细地址(注:此地址请精确
到XX省XX市XX区XX路XX号)、邮编、档案保管处联系人、联系电话,核实后请把您的户籍所在地址和上述档案保管地信息书写在新办《上海市居住证》调档人员信息表中。
[2] 请结清相关档案费用并提供档案管理费支付凭证,否则人才中心无法调档。
[3] 必须在档案里附有上家单位相关退工材料原件和上家单位劳动合同原件。
并提供给我司该材料的复印件(退工单、或者上家单位开具的退工证明),毕业后一直在上海工作的请将您上家单位退工的退工单原件归档至您的人
事档案内。
[4] 如果是集体户口、档案挂靠在各城市人才中心的必须提供存档凭证复印件。
[5] 应届生无需调档,只需提供报到证(即进沪就业通知单,请至延安西路900
号上海市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开具)。
注:毕业后档案留在学校的,请联系学校询问该校是否有档案保管权。确认后请将档案地址等信息书写在新办《上海市居住证》调档人员信息表中。
备注:1)应届毕业生新办居住证前,办理了《高等学校毕业生进沪就业通知单》则无
需提供本人学历验证证明和健康状况证明,其他材料按常规操作。
2)申领人婚姻状况为已婚或离异,则需提供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配偶持上海户口,则提供配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配偶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另:增加随员:
1、为未成年独生子女申报随员,提供子女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独生子女证原件及复印件(16周岁以上的提供在读证明和学籍证明)、父母结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验原件)
2、为未成年的非独生子女办理随员,提供子女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准生证或者社会抚养费缴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父母结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6周岁以上的提供在读证明和学籍证明)。(验原件)
3、为配偶申报随员:提供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配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配偶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需外地详细住址首页及本人页)。如配偶符合办理《上海市居住证》条件的,建议分别办理《上海市居住证》主证。(验原件)
[材料总结]:
1、填写完毕并签名的国内人才《上海市居住证》申请表;
2、学历验证证明原件、复印件;
3、学历证书原件、复印件2张;
4、身份证原件、复印件2张;
5、本人外地户口簿原件、复印件(需要外地详细住址首页及本人页)或户籍证明
原件、复印件;
6、本市住所相关证明原件、复印件(4种情况请按照自身情况提交材料);
7、本市二级以上医院(包括二级)出具的健康状况证明原件、复印件(体检证明3
个月之内有效);
8、一年期及以上的劳动合同原件、复印件(首次办理时,合同至少还有6个半月
以上有效期);
9、派遣岗位协议(派遣岗位协议需要用人单位和用工单位双方盖章,员工只需至用工单位(即员工所派往单位)盖章,用人单位章(即派遣人才公司)由我方加盖。样章在邮件附件内,请下载);
10、派遣单位和用人单位有效的营业执照和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
11、个人档案查阅情况表(务必将上几家单位的离职证明原件和劳动合同原件放入
您的人事档案内)
(据上海市人才服务中心要求,上文中所有证件必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经验证完毕后立即归还。若提供不出原件则无法办理,如有异议由市人才服务中心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