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东职业中专学校
关于2013年省级优秀学生评选条件的决定
2014年2月26日下午4:30,经过学校班子扩大会议讨论决定,2013年省级优秀学生评选条件为:
1、上学年班里总评成绩排名前10名的学生做为候选人,各科成绩由班主任、教务处、科任老师或班里学生咨询确定。
2、遵守纪律,旷课节数少,积极参加劳动,积极参加学校或班里的一切活动。
3、综合考虑上个学期该学生的思想表现,没有违反学校的规章制度,不谈恋爱,不破坏公物,不喝酒抽烟,不打架斗殴等现象。
4、上学期(2013年10月22日—2014年1月18日)全程参加学校组织的顶岗实习(除特殊情况外),顶岗实习期间各方面表现较好,得到学生和老师认可(班主任需征求驻厂带队老师意见确定)。
5、参加校级和省级技能大赛获奖的学生,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考虑。
6、有突出表现和对学校有突出贡献的学生,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考虑。
7、根据以上几点层层淘汰候选人后,可由全班同学投票表决,产生优秀学生候选人(3名)。
8、经过民主评选,排名前3位的学生由班主任最后决定确认2个优秀学生人选。
乐东职业中专学校
2014年2月26日
《省级优秀学生评选条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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