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涪陵区李渡街道李渡小学校文件
———————————————★———————————————— 李小文〔2014〕9号签发人:李国华
李渡小学南校门出入管理(暂行)规定
第一条 为规范和加强校园出入管理,维护校园安全稳定与正常教育教学秩序,保障学校师生人身、财产安全,制定并实施校门出入管理(暂行)规定。
第二条 学校门卫保安和出入学校南校门的行人,必须执行和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 学校南校门开放时间:上午(AM):07:00—08:30;下午(PM):15:30—16:00; 除学校允许特殊时段外的其余时间一律实行封闭管理,禁止通行。
第四条 南校门开放时段,学生上(下)学凭学生证出(入)南校门;非校内定期食宿的外来办事人员出入需凭有效证件经门卫保安审核并登记允许。
第五条 南校门开放时间,行人携带非私人物品或个人大件贵重物品出校门时,须主动告知门卫保安,经门卫保安检查登记后核实后方可出校门。
第六条 出入人员严禁携带国家规定校园安全违禁物品。
第七条 禁止门卫保安将校门钥匙转手他人使用或配制。如转手他人使用与配制或因此发生学校师生人身、财产安全事故,一律解骋,并自行承担相关经济赔偿与法律责任。
涪陵区李渡街道李渡小学校
二○一四年四月六日
主题词:学校 校门 出入 管理 规定
报送:李渡街道教育管理中心、李渡新区派出所
抄发:学校各科室、幼儿园、双桂小学
李渡小学安稳办公室2014年04月06日
(共印5份)
《李渡小学南校门出入管理(暂行)规定9号.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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