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出入管理规定
为了进一步加强管理,杜绝闲杂人员入公司,维护本公司正常的内部治安秩序,保证生产、工作的顺利进行,确保本公司的生产和财产的安全,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本公司职工必须准时上下班,职工在上班中途时间出公司门,需携带本部门领导开的出
门证,若无相关证明保安人员不予放行。
二、本公司职工必须佩戴工作证进出公司上岗工作。保安人员有权对进出公司的任何人员进
行询问,查验证件。若发现不佩戴工作证者不予放行。
三、外来人员,凭其有效证件(工作证或身证)在入公司时填写会客单,且在保安人员征得
接洽部门同意后方可进公司接洽工作,进公司接洽工作人员出公司时交回会客单经保安核对注销后方可出公司。
四、本公司拒绝小孩进入生产车间,无论本公司职工子女或外来小孩,均不允许。若发现有
小孩在生产车间游逛,对当班值勤保安记过备案。
五、非本公司机动车辆进出公司区,必须停车到保安处登记。出公司时,所运物品必须到接
洽部门完善出门手续后到保安交验物品,方可放行出公司,若发现出门手续不全者,不予放行。
六、值班保安有权对任何人带出公司门的任何可疑物品进行检查,若发现夹带本公司生产物
资出公司,上报公司总经办,一经查实按物资价值20%给予保安奖励。
七、管理好公司区车辆停放工作和周围的环境卫生工作。
八、凡已辞职或被公司辞退、开除的人员来访,保安必须向公司主管部门领导汇报,经允许
后方可办理来访手续。否则不予放行。
九、保安不能以和出入人员相熟为由就予以放行,必须与被仿人或部门联系好加以确认才予
以放行出入公司。
十、上班期间加强公司巡逻,发现公司区内水、电、门窗、消防设施等不关闭或不安全情况,
以及时采取措施,同时报告公司办公室。
十一、如遇突发事件,应首先向公司高层汇报,同时采取合理的措施进行处理。
十二、保安人员必须自觉遵守本规定,严守工作岗位,做到文明执勤,礼貌待人,不得故意
刁难。
十三、本规定若有未尽事宜,可随时修正补充。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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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