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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引进高层次人才住房补贴实施意见

发布时间:2020-03-03 04:30:43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中共厦门市委

厦门市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厦门市引进高层次人才住房补贴实施意见》的通知

厦委发„2016‟5号

各区委、区政府,各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市直各部、委、办、局,各人民团体,各有关企事业单位:

•厦门市引进高层次人才住房补贴实施意见‣已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厦门市委 厦门市人民政府 2016年1月20日

厦门市引进高层次人才住房补贴实施意见

一、适用范围和适用对象

本意见所称的引进高层次人才(以下简称人才),是指从厦门市外新引进到本市企事业单位工作,具有较强创新创业能力或较高学术技术、经营管理水平,按照本意见审核确认的人才。

新引进是指自2015年12月1日起,按规定经市组织、人社、教育部门核准办理人事关系调入厦门的人员(含留学人员和柔性引进人员,下同)。

本市企业单位是指在我市辖区范围内办理商事登记、税务登记并纳税的企业。

本市事业单位是指市、区(园区)属事业单位(含民办非企业单位、不含参公事业单位)。

二、基本条件和认定标准 1.基本条件

(1)按规定已办理人事关系入厦手续;

(2)申请时在职在岗,且距法定退休年龄5年及以上; (3)企业单位人才年度薪酬须达到本市上一年度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5倍以上,事业单位人才年度薪酬须达到2.5倍以上。年度薪酬的计算以在厦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为凭;

(4)已在厦门办妥购房或租房手续。 2.认定标准

符合本意见适用范围、适用对象和基本条件,并按•中共福建省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印发†福建省引进高层次人才评价认定办法(试行)‡的通知‣(闽委人才„2015‟5号,见附件1)审核确认为A类、B类、C类的相应对象,分别对应确认为本市A、B、C类人才。

同时,增加符合以下资格条件者为C类人才:

(1)福建省引才“百人计划”入选者或国家“百千万工程”省级人选;

(2)厦门市引进高层次人才“双百计划”入选者或厦门市“海纳百川”人才计划金鹭英才卡持卡人;

(3)经市教育、卫生、文化、体育等社会事业领域主管部门认定的学科技术带头人或领军人才(不含柔性引进的);

(4)在符合市发改委发布•厦门市重点发展产业指导目录‣(见附件2)的企业中,担任高管以上职务或中层以上技术岗位的专业技术人才(不含柔性引进的)。

三、补贴方式与补贴标准 1.补贴方式

住房补贴分为购房补贴和租房补贴两种,所发补贴视同市政府奖金。

购房补贴是指人才以其本人、配偶、未成年子女名义在本市购买持有商品房后,市、区(园区)财政给予一定的货币化补贴。

租房补贴是指人才在本市租用住房时,市、区(园区)财政给予一定的货币化补贴。

2.补贴标准

A类人才:购房补贴每人每年10万元,最长发放期限10年,累计不超过100万元;租房补贴每人每月5000元,最长发放期限5年,累计不超过30万元。

B类人才:购房补贴每人每年8万元,最长发放期限10年,累计不超过80万元;租房补贴每人每月4000元,最长发放期限5年,累计不超过24万元。 C类人才:购房补贴每人每年3.5万元,最长发放期限10年,累计不超过35万元;租房补贴每人每月3000元,最长发放期限5年,累计不超过18万元。

上述补贴在兑现时,应扣除人才本人按我市•关于进一步激励人才创新创业的若干措施‣(厦委发„2016‟4号)所享受的个人所得税奖励金额。

四、申办程序

1.申请。符合条件的人才可申请租房补贴,也可申请购房补贴。其中,获批租房补贴的人才,在享受租房补贴期间在厦购买商品房的,可转申请购房补贴。转申请购房补贴的,获批后享受购房补贴的期限应扣除其已享受的租房补贴年限,补贴金额应扣除已享受的租房补贴总金额。

人才个人向用人单位提出申请,并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户口本(已婚的另提供结婚证)、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在厦房产证(或有效购房合同)或经国土房产部门登记备案的有效租房合同及复印件。夫妻双方只能一方提出申请,不重复享受。

2.受理。用人单位受理个人申请,并负责核查个人提供的申请材料。核查无误拟同意上报的,应在本单位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单位填写•厦门市引进高层次人才住房补贴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并分别按以下途径上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市人社局):

企业单位:由用人单位将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申请人担任高管以上职务或中层以上技术岗位证明、申请表和申请人的申请材料上报;

市属事业单位:经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后,由用人单位将申请表和申请人的申请材料上报;

区(园区)属事业单位:经所在区人社局(园区管委会)审查同意后,将申请表和申请人的申请材料上报。

申请、受理时间由市人社局在其门户网站上公布。

3.审核。市人社局收到上报材料后,负责牵头协调市有关部门进行审核。

市地税局负责核查提供申请人个人所得税缴交情况和年收入情况并提供核查结果。

市国土房产局协助核查申请人(包括本人、配偶及其未成年子女)在厦住房及房产交易情况并提供核查结果。

市发改委牵头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负责认定申报企业是否符合•厦门市重点发展产业指导目录‣。

市教育、卫生、文化、体育等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负责认定是否属于本行业学科技术带头人或领军人才。

4.确定。在市有关部门审核的基础上,市人社局提出拟分配人选名单,报市政府分管领导研究确定公示名单。

5.公示。市人社局在其门户网站上公示确定的拟分配人选名单7个工作日。

6.发放。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市人社局组织发放购房补贴或租房补贴。

五、补贴兑现

住房补贴申请获批后,市人社局每年发放一次,原则上在上半年发放。从第二个发放年度起,市人社局对发放对象是否仍符合发放条件进行复核。若符合的,则继续发放补贴;若不符合的,则取消该年度补贴发放资格。

六、附则

1.已享受厦门市市级人才住房优惠政策的,不得按本意见申请享受人才住房补贴。

2.非首次调入人员应在厦工作3年及以上且未享受过厦门市市级人才住房优惠政策的,方可按本意见申请享受人才住房补贴。

3.在本意见适用对象之外,对在经济社会领域做出突出贡献的人才,报经市委、市政府研究批准后,可给予人才住房特别奖励。

4.购房补贴和租房补贴的分配与管理按照政务公开制度,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对弄虚作假,骗取购房补贴或租房补贴等违反有关规定情形的,由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核实后,报市人社局取消当事人享受购房补贴或租房补贴资格、停发补贴,由用人单位负责追回已发放的补贴并上缴市财政局,同时取消用人单位申报资格3年。情节严重的,提请有关部门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5.市、区(园区)财政部门按本意见负责人才住房补贴资金和工作经费保障。市、区(园区)属事业单位人才的购房补贴和租房补贴由同级财政全额承担,企业单位人才的购房补贴和租房补贴由市、区(园区)两级财政按共享税分成比例分别承担。以上资金先由市财政垫付,年终再由市财政局通过市、区(园区)两级财政体制进行结算。购房补贴和租房补贴资金纳入市人社局的年度预算,从人才发展资金中列支。

6.本意见自2015年12月1日起实施,由市人社局组织实施并负责解释。

附件:1.中共福建省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印发•福建省引进高层次人才评价认定办法(试行)‣的通知(闽委人才„2015‟5号)

2.厦门市重点发展产业指导目录

附件1

中共福建省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

印发《福建省引进高层次人才评价认定办法(试行)》的通知

(闽委人才„2015‟5号)

各设区市党委,平潭综合实验区党工委,省直、中央驻闽有关单位党组(党委):

•福建省引进高层次人才评价认定办法(试行)‣已经省委常委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

各设区市委组织部(平潭综合实验区党工委党群工作部)要在本通知印发10个工作日内公布受理申报引进人才的窗口及咨询电话,会同有关部门认真做好审核确认工作。省人社厅要在本通知印发10个工作日内制定公布引进高层次人才申报工作实施细则。

在执行过程中的重要情况及建议,请及时报送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

中共福建省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

2015年6月25日

福建省引进高层次人才评价认定办法(试行)

一、引进高层次人才的主要对象

本办法所称的引进高层次人才,是指从福建省外引进,按照本办法直接审核确认的杰出人才、创业创新领军人才、急需紧缺创业创新人才。不含正式调入福建省的综合管理类、专业技术类、行政执法类公务员,及以引进生方式选拔引进的优秀毕业生。以政府雇员、政府特聘专家等形式引进的,可按条件和程序确定为引进高层次人才,并享受相关待遇。

引进高层次人才应具有较强的创业创新能力,学术技术、经营管理水平达到国际先进或国内领先,能够引领和带动福建省某一领域科技进步、产业升级、文化繁荣、社会发展和管理服务水平提升。个人(含曾创办企业)信用记录良好。

从境外引进的,应为目前在境外,或近3年内从境外到中国大陆(不含福建)工作或自主创业(超过3年的视同境内引进)。

二、引进高层次人才的方式及基本条件

1.受聘。近1年内来福建省工作,与用人单位签订3年以上、每年在福建省工作时间不低于6个月的劳动合同,担任企事业高管以上职务或相当技术职务;用人单位支付年薪达到所在设区市(区)上一年度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一定比例以上的(企业4倍,事业单位2.5倍)。

2.合作。近1年内,个人或所在机构与福建省机构合作创建公共平台(含创业服务中心、大学科技园、软件园、留学人员创业园、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等人才发展平台,政产学研合作平台,金融、贸易、旅游、电商、文化艺术、文化创意、科研设计等综合平台);担任项目主要负责人或首席技术官,项目建设和运营3年内每年在闽工作时间不少于3个月;自有资金(含技术入股)或海内外跟进的风险投资占项目投资10%以上;拥有项目运营所需的人才团队或战略性伙伴。

3.创办企业。近1年内正式在福建省内注册企业,担任企业法人代表、董事长、总裁或技术总负责人之一,自有资金(含技术入股)或跟进的风险投资占创业投资30%以上,拥有项目研发、成果转化所需的部分资金(不少于50万元)和一支技术研发、生产管理、市场开发等方面人才组成的创新人才团队。 4.受派。受省外企业(机构)选派到福建省内分支机构、企业或项目工作,在选派企业(机构)担任中层正职以上管理人员或相当技术职务,在福建省内受派机构(企业、项目)担任高管以上管理人员或相当技术职务;3年内每年在闽工作时间不少于6个月;选派和受派单位支付年薪合计达到所在设区市(区)上一年度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8倍及以上。

三、引进高层次人才的分类及评价认定标准

福建省引进高层次人才分为杰出人才(A类引进高层次人才)、创业创新领军人才(B类引进高层次人才)、急需紧缺创业创新人才(C类引进高层次人才),各类引进高层次人才应符合的资格条件为:

(一)A类引进高层次人才(杰出人才)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诺贝尔奖获得者(物理、化学、生理或医学、经济等奖项)。 2.以下国际奖项获得者:中国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美国国家科学奖章、美国国家技术创新奖章、法国全国科研中心科研奖章、英国皇家金质奖章、科普利奖章、图灵奖、菲尔兹奖、沃尔夫数学奖、阿贝尔奖、拉斯克奖、克拉福德奖、日本国际奖、京都奖、邵逸夫奖。

3.中国、美国、英国、德国、法国、日本、意大利、加拿大、瑞典、丹麦、挪威、芬兰、比利时、瑞士、奥地利、荷兰、西班牙、澳大利亚、新西兰、俄罗斯、以色列、印度、乌克兰、新加坡、韩国的科学院院士、工程院院士(即成员(member)或高级成员(fellow),见中国科学院国际合作局网站http://www.daodoc.com);台湾中央研究院院士。

4.担任过世界500强企业(见说明1)总部董事会成员、首席技术官或技术研发负责人;或上证50样本股、沪深300样本股、深证成份股、深证100成份股、上证180成份股等上市公司董事长、总裁、首席技术官或技术研发负责人。

5.国际成熟自由港、自贸试验区或国际知名开发区管理机构负责人。

6.国际著名金融机构(见说明2)首席执行官或首席专家,国际著名会计师事务所(见说明3)首席执行官。

7.担任过国际著名学术组织(见说明4)主席或副主席,担任过国际标准组织(ISO)标样委员会委员。

8.国际公认的三大世界大学排名最新同时排前100名大学(见说明5)的校长、副校长。

9.美国、英国、德国、法国、日本、意大利、加拿大重大科技计划项目成果负责人或首席科学家。 10.担任过国际著名艺术比赛(见说明6)评委会主席、副主席。 11.近5年内,获得过国际著名建筑奖(见说明7)、著名文学奖(见说明8)、著名电影、电视、戏剧奖(见说明9)、著名音乐奖(见说明10)、著名广告奖(见说明11)中最高级别个人奖项及国际一类艺术比赛(见说明6)大奖。 12.近5年内,获得过国际著名工业设计iF奖的金奖,或红点奖的至尊奖。

13.拥有国际发明专利或核心技术国内发明专利,或掌握核心竞争力、形成有独创性领先性的商业模式,年销售额1亿元人民币以上或年纳税额500万元人民币以上,近3年内企业成长性年平均100%以上的企业董事长、总经理或首席技术专家。

14.经设区市(区)或省(中)直单位组织人事部门研究,并报省人社厅、省委人才办研究同意,有明确资格条件标准可直接确认的。

(二)B类引进高层次人才(创业创新领军人才)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近10年内担任过国际公认的三大世界大学排名最新同时排前200名大学的教授1年以上,或前100名大学的副教授3年以上。

2.具有下述各岗位经历之一的高层次人才:担任过世界500强企业(见说明1)二级公司或地区总部高管以上、技术研发负责人;近10年内担任过上证50样本股上市公司中层正职管理人员或相当技术岗位3年以上,或沪深300样本股、深证成份股、深证100成份股、上证180成份股等上市公司公布的高管以上高级经营管理人员或相当技术岗位1年以上。

3.近7年内担任过下述企业之一的高管以上高级经营管理人员或相当技术岗位1年以上的:年营业收入30亿元以上,市值100亿元以上,年税收5000万元以上,公司规模3000人以上。 4.近5年内所在企业获得以下荣誉或称号之一,并担任企业(集团、总公司)副总经理以上高级经营管理人员或相当技术岗位1年以上的:中国驰名商标、国家创新型企业、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国家级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国家规划布局内重点软件企业、国际科技合作基地、国家高技术研究发展(863)计划承担单位、中国软件100强、工信部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一级资质、全国企事业知识产权试点单位、国家引进外国智力示范单位、国家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中国优秀诚信企业。 5.近5年内,担任过国际高水平科技期刊(•期刊引用报告‣JCR

一、二区)正、副总编(主编)。 6.有1年以上工作经历、近5年内毕业于国际公认的三大世界大学排名最新同时排前100名大学(见说明5)的博士。 7.师从符合A类引进高层次人才资格条件的高层次人才的博士。

8.担任过美国、英国、德国、法国、日本、意大利、加拿大国立研究所所长、首席研究员或国家实验室主任、高级研究员。 9.担任过国际著名学术组织的高级成员(fellow,见说明4)。 10.近5年内,获得美国、英国、德国、法国、日本、意大利、加拿大科学基金杰出青年类资助的人才。

11.担任过国际著名艺术比赛(见说明6)评委会评委,或担任过国家级重大艺术比赛或艺术节评委会主任。

12.近5年内,获得过国际一类艺术比赛二等奖以上或国际二类艺术比赛大奖(见说明6),或获得过国家级重大艺术比赛或艺术节政府奖项一等奖。

13.近5年内,获得过国际著名工业设计iF奖或红点奖的产品设计奖、传达设计奖、包装设计奖。

14.近7年内,在Nature、Science、Cell或所在专业领域影响因子25以上的著名科技期刊发表论文的第一或通讯作者(含同等贡献作者)。

15.近10年担任过下列职务之一: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荣誉学部委员,国家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首席专家,973计划、863计划的首席科学家,国家科技支撑(攻关)计划项目负责人,国家一级学会理事长或执行理事长(常务副理事长),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主任委员,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学科)带头人,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重点专科(学科)带头人。

16.国家级人才计划人选,包括:国家“千人计划”入选者,国家杰出专业技术人才,国家“特支计划”入选者,国家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国家“百千万工程”国家级人选,长江学者特聘教授,中科院“百人计划”入选者,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国家青年科技奖获得者。

17.近5年获得以下奖项之一者:国家自然科学奖一等奖,国家自然科学奖二等奖前3位完成人,国家技术发明一等奖,国家技术发明奖二等奖前3位完成人,国家科技进步奖特等奖前5位完成人、一等奖前3位完成人,国家级教学成果奖特等奖前3位完成人,长江学者成就奖,中国青年科学家奖,中国专利金奖前3位专利发明人或设计人,孙治方经济科学奖,茅盾文学奖,鲁迅文学奖。

18.在福建省外获得符合中组部、人社部等五个部门•关于为外籍高层次人才来华提供签证及居留便利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57号)规定可提供签证及居留便利的(见说明12)。 19.用人单位支付年薪达到所在设区市(区)上年度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8倍及以上的(凭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 20.经符合A类资格条件的高层次人才推荐,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①最高科学技术奖、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的主要完成人;②国家科技支撑计划、国家重点工程建设项目的主要负责人;③所携带项目基础稳固,技术水平达到国内领先,掌握核心技术、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或具有较高成长性项目的创业人才;④具有博士学位,在海外知名高校或科研机构担任副教授以上及相当职务;⑤在海外知名企业或机构担任中高级职务,熟悉相关领域或国际规则、有较强的经营管理能力。

21.近5年内在国际成熟自由港、自贸试验区或国际知名开发区管理机构担任中层正职或相当管理岗位3年以上。 22.福建省精准引才目标库人选。

23.拥有国际发明专利或核心技术国内发明专利,或掌握核心竞争力、形成有独创性领先性的商业模式,年销售额5000万元人民币以上或年纳税额250万元人民币以上,近3年内企业成长性年平均50%以上的企业董事长、总经理或首席技术专家。 24.经设区市(区)或省(中)直单位组织人事部门研究,并报省人社厅、省委人才办按程序研究同意,有明确资格条件标准可直接确认的。

(三)C类引进高层次人才(急需紧缺创业创新人才)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担任过国际公认的三大世界大学排名最新同时排前200名(见说明5)大学的助理教授。 2.有1年以上工作经历、近5年内毕业于国际公认的三大世界大学排名最新同时排前200名大学(见说明5)的博士,但未被确认为B类引进高层次人才的。

3.近7年内,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含同等贡献作者)在国际高水平科技期刊(所在专业领域•期刊引用报告‣JCR二区以上)发表论文5篇。

4.近5年内担任过上市公司公布的高管以上高级经营管理人员及相当技术岗位1年以上,但未确认为A、B类引进高层次人才的。

5.经符合A类资格条件的高层次人才推荐,但不符合B类引进高层次人才条件的;或经符合B类资格条件的高层次人才推荐,且符合相当于B类引进高层次人才资格条件中第20款所列推荐条件之一的。

6.近5年内在国际成熟自由港、自贸试验区或国际知名开发区管理机构担任中层副职或相当技术岗位3年以上。

7.以受聘方式引进,55周岁以下,在国内外知名企业、院校、医疗机构、科研院所、跨国公司、政府间国际组织、非政府机构中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的专业技术人才,或担任过中层以上职务的经营管理人才,且所携带项目基础稳固,掌握核心技术、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并经设区市以上科技部门(知识产权部门)组织专家确认技术水平达到国内领先以上,具有较高成长性项目的。

8.以受聘方式引进,在A、B类引进高层次人才创领办企业(机构、项目),福建省院士专家示范工作站、省级以上重点实验室、省级以上工程研究中心、省级以上企业技术中心、省级以上生产力促进中心等科研平台所在企业,省级以上高科技企业,福建省龙头企业,所在设区市纳税前10强企业等企业(机构)工作的核心科技研发人员;用人单位支付年薪高于所在引进市(区)上一年度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达一定比例以上的(企业6倍,事业单位4倍)。

9.近5年内,获得过下列奖项之一者:国际著名工业设计红点奖的设计概念奖,国际一类艺术比赛三等奖或国际二类艺术比赛二等奖以上(见说明6) 10.近5年内,获得下列奖项之一者:国家科技进步奖二等奖前3位完成人,中国专利优秀奖或中国外观设计金奖,国家级重大艺术比赛或艺术节政府奖项二等奖,全国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奖单项奖主要作者和主要演员前3名,中国文化艺术政府奖“文华奖”单项奖一等奖、二等奖第1名,全国播音主持“金话筒”奖,中国服装设计金顶奖,华夏建设科学技术奖特等奖、一等奖前2位完成人,中国出版政府奖优秀出版人物奖,光华龙腾设计创新奖(中国设计业十大杰出青年),教育部“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

11.近5年内,担任过下列职务之一,且负责项目通过验收者:国家科技重大专项专家组成员,或项目(课题)第一副组长、分课题组长;国家科技支撑(攻关)计划课题第一负责人;国家“973计划”项目首席科学家助理或课题组第一负责人;国家“863计划”主题项目或重大项目首席专家或专题组组长、副组长;国家软科学研究计划重大项目第一负责人;科技部国际科技合作计划项目中方项目第一负责人;国家社会科学基金优秀成果项目第一负责人。

12.近5年内,担任过下列职务之一者:全国专业标准化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国家级重大艺术比赛或艺术节评委会副主任;国家精品课程负责人;高等院校国家重点学科带头人。

13.拥有国际发明专利或核心技术国内发明专利,或掌握核心竞争力、形成有独创性领先性的商业模式,年销售额1000万元人民币以上或年纳税额100万元人民币以上,近3年内企业成长性年平均30%以上的企业董事长、总经理或首席技术专家。 14.经设区市(区)或省(中)直单位组织人事部门研究,并报省人社厅、省委人才办按程序研究同意,有明确资格条件标准可直接确认的。

四、引进高层次人才的审核确认

引进高层次人才来闽前或来闽后,由推荐人、用人单位或本人向各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人才服务窗口申报。由所在市(区)组织部会同人社、发改、科技、经信、财政及相关部门,在收到申报书1个月内研究出具确认意见书,对符合资格条件的直接确认为引进高层次人才(省直、中央在闽单位引进的由省人社厅确认)。

确认后,报备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省财政厅及相关部门,由福建省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分别发给•福建省引进高层次人才证‣(A、B、C三类)及•服务手册‣。属外国人才的,同时报备省公安厅、省外办、省外专局,由省外专局分类发给外国专家证及中外文版的•服务手册‣。

五、引进高层次人才的政策支持

安家补助。A、B、C三类高层次人才到岗落地后,由省级人才专项经费一次性给予用人单位安家补助。其中,境外引进的,分别按200万元、100万元、50万元的标准给予补助;国内引进的,分别按100万元、50万元、25万元的标准给予补助(中直单位和厦门市引进的,省财政按上述标准的一半补助)。属受派方式引进的,按照上述标准,由省级人才专项经费给予用人单位岗位补贴,同一企业(机构、项目)补贴不超过10人。安家补助(岗位补贴)由所在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或省直、中直部门先行垫付给用人单位,年终统一结算,之后入选福建省引才“百人计划”的,按“就高从优不重复”原则,相应抵扣省级补助部分。

确认为福建省引进高层次人才的,相应纳入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或省直、中直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计划给予相关政策支持。之后又入选省引才“百人计划”的,按照福建省引才“百人计划”和•福建省引进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暂行办法‣等规定给予支持。

六、附则

申报对象应提交真实有效的申请材料。发现弄虚作假骗取支持资金的,由相应设区市(区)或中直、省直组织人事部门负责追回支持资金,并向省内外高层次人才协会等社团组织、省直有关部门、省内金融机构、个人信用征信部门通报。申报人一律取消今后参评福建省人才计划的资格;申报企业原则上3年内不得享受省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含省委组织部、省发改委、经信委、教育厅、科技厅、财政厅、人社厅、农业厅、商务厅、文化厅等部门)负责的项目经费支持。情节严重的,提请有关部门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各设区市(区)、省直部门可按照本办法评价认定引进高层次人才,或参照本办法所设的资格条件,结合本地实际和发展需要,相应制定重点产业引进高层次人才评价认定标准,三明、南平、龙岩、宁德、平潭等市(区)及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可适当放宽评价认定条件,报省人社厅、省委人才办按程序研究同意后公布执行。

引进高技能人才的评价认定标准另行研究制定,或由各设区市(区)、省直部门参照本办法所设的资格条件提出认定标准,报省人社厅、省委人才办按程序研究同意后公布执行。

福建省引才“百人计划”人选按现行办法另行遴选确认。

本办法由福建省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说明:

1.“世界500强”即美国•财富‣杂志每年评选的“全球最大500家公司”。

2.国际著名金融机构:

美国高盛(Goldman Sachs)

摩根士丹利(Morgan Stanley)

摩根大通(JPMorgan Chase )

花旗银行(Citibank)

美国国际集团(AIG,American International Group )

英国汇丰银行(HSBC)

法国兴业银行( Societe Generale )

法国巴黎银行( BNP Paribas )

法国巴黎百富勤有限公司(BNP Paribas Peregrine)

荷兰银行(ABN AMRO Bank)

荷兰国际集团( ING Group )

德意志银行( Deutsche Bank )

德累斯顿银行( Dresdner Bank AG )

瑞士信贷第一波士顿(Credit Suie First Boston)

瑞士联合银行集团 ( United Bank of Switzerland )

日本瑞穗集团 ( Mizuho Financial Group, Inc)

三菱UFJ金融集团( Mitsubishi UFJ Financial Group, Inc)

三井住友金融集团( Sumitomo Mitsui Financial Group )

新加坡星展银行(DBS Bank Limited)

3.国际著名会计师事务所:

普华永道会计师事务所(Pricewaterhouse Coopers)

德勤会计师事务所(Deloitte & Touche)

安永会计师事务所(Ernst & Young)

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KPMG)

捷安国际会计师事务所(AGN International)

艾格斯国际会计师事务所(IGAF)

安博国际会计联盟(INPACT International)

博太国际会计师事务所(Baker Tilly International)

贝克国际会计师事务所(BKR International)

德豪国际会计师事务所(BDO International)

费都寿国际会计师事务所(Fiducial Global)

浩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Horwath International)

浩信国际会计师事务所(HLB International)

华利信国际会计师事务所(Morison International)

均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Grant Thornton International)

克瑞斯顿国际会计师事务所(Kreston International)

罗申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RSM International)

联合会计师国际会计师事务所(CPAAI)

摩斯伦国际会计师事务所(Moores Rowland International)

4.国际著名学术组织:

电气与电子工程师学会(美国)—IEEE ( The Institute of Electrical And Electronics Engineers)

电气工程师学会(英国)—IEE(The Institutions of Electrical Engineers)

国际电工委员会—IEC(International Electrotechnical Commiion)

美国物理学会—APS (American Physical Society)

美国医药生物工程学会—AIMBE(American Institute for Medical and Biological Engineering)

美国计算机协会—ACM(Aociation for Computing Machinery)

5.国际公认的三大世界大学排名指上海交通大学世界一流大学研究中心研究发布的世界大学学术排名(ARWU)、国际高等教育研究机构Quacquarelli Symonds发布的QS世界大学排名和•泰晤士高等教育‣(Times Higher Education)发布的THE世界大学排名。

6.以文化部举办或鼓励参加的国际艺术比赛名单为准。

7.国际著名建筑奖:

普利兹克建筑奖(Pritzker Prize)

金块奖( Gold Nugget )

国际建筑奖(International Prize for Architecture )

阿卡汉建筑奖(Aga Khan Awards for Architecture)

亚洲建协建筑奖(ARCASIA awards for Architecture)

开放建筑大奖(Open Architecture Prize)

8.国际著名文学奖:

诺贝尔文学奖(Nobel Prize in Literature)

美国国家图书奖(National Book Award)

普利策文学奖(Pulitzer Prize for Literature)

英国布克奖(The Man Booker Prize)

法国龚古尔文学奖(Prix Goncourt)

9.国际著名电影、电视、戏剧奖:

奥斯卡电影金像奖(Academy Awards)

戛纳电影节(Festival De Cannes)

威尼斯电影节(Venice International Film Festival )

柏林电影节(Berlin International Film Festival)

香港电影金像奖(Hong Kong Film Awards)

台湾金马奖(Golden Horse Awards)

艾美奖(Emmy Awards)

班夫世界电视节奖(Banff World Television Festival)

东尼奖(Tony’s Awards)

10.国际著名音乐奖:

格莱美音乐奖(Grammy Awards)

英国水星音乐奖(Mercury Prize)

美国乡村音乐协会大奖(CMT Music Awards)

全美音乐奖(American Music Awards)

全英音乐奖(British Record Industry Trust Awards)

公告牌音乐大奖(Billboard Music Awards)

朱诺奖(Juno Awards)

保拉音乐奖(Polar prize)

11.国际著名广告奖:

美国金铅笔奖(The One Show)

伦敦国际广告奖(London International Advertising Awards)

戛纳广告大奖(Cannes Lions Advertising Campaign)

莫比杰出广告奖(The Mobius Advertising Awards)

克里奥国际广告奖(Clio Awards)

纽约广告奖(The New York Festivals)

12.包括: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各直属机构、中央企业开展并报中组部、人社部或国家外专局同意的各类高层次人才计划;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副省级城市开展并报中组部、人社部或国家外专局备案同意的各类高层次人才计划;省级以下开展的规模较大、层次较高、具有较强影响力、经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副省级城市党委组织部、人社局或外专局审核,报中组部、人社部或国家外专局审批同意的各类高层次人才计划。

附件2 厦门市重点发展产业指导目录

一、平板显示、光电(责任单位:火炬高新区管委会)

(一)面板产业

1.TFT—LCD、OLED面板及模组

2.玻璃基板、滤光片、偏光片、ITO靶材等核心配套材料

3.触控技术

4.驱动IC

5.背光模组

(二)显示终端及器件

1.液晶显示器

2.数字视听与数字家庭产品

3.透明显示、激光显示、投影显示设备

4.其它基于液晶显示器件的显示模组及终端

(三)LED

1.LED外延、芯片、封装

2.照明设计

二、计算机与通讯设备(责任单位:火炬高新区管委会)

(一)计算机

1.高性能计算机,包括服务器、云计算、数据存储终端及系统等

2.基于计算机技术的控制系统

3.计算机核心部件

4.计算机外部设备

(二)移动终端

1.平板、移动终端工业设计、结构设计及软硬件设计

2.主板组件整机系统

3.液晶模组、触摸模组、摄像模组、存储模组、通信模组、电源模组等核心零组件

(三)下一代信息网络产业

1.网络设备

2.信息网络设施

3.新一代信息终端设备

4.下一代信息网络安全防护产品

(四)电子核心基础产业

1.集成电路

2.新型元器件

3.关键电子材料 4.电子专用设备仪器

(五)第三代半导体

三、高端装备制造产业(责任单位:市经信局)

(一)航空装备产业

1.民用飞机(含直升机)

2.航空发动机

3.航空设备及系统

4.航空材料

5.航空维修及服务业

(二)汽车

1.新能源(电动)汽车关键技术(整车控制系统、车身和结构轻量化、插电式深度混合动力系统、动力电池及其系统集成)

2.汽车核心零部件

3.汽车电子

4.交通控制系统

(三)工程机械

1.高档叉车、装载机、挖掘机系统

2.液压组件、传动件、控制系统等关键零组件

(四)输配电设备

1.智能电网设备

2.高压、超高压、户外开关

3.高压直流输电设备

4.输配电及控制设备

(五)智能制造装备产业

1.智能测控装置

2.关键智能基础零部件

3.重大智能制造成套装备

4.工业机器人

(六)海洋工程装备产业

1.海洋工程平台装备

2.海洋工程关键配套设备和系统

3.海洋工程装备服务

4.海洋环境监测与探测装备

5.海洋能相关系统与装备

6.高端船舶

7.海水淡化设备

(七)机械装备研发检测

四、新材料产业(责任单位:市经信局)

(一)新型功能材料产业

1.新型金属功能材料

2.新型功能陶瓷材料

3.稀土功能材料

4.高纯元素及化合物

5.表面功能材料

6.高品质新型有机活性材料

7.新型膜材料

8.功能玻璃和新型光学材料

9.电子功能材料

10.生态环境材料

11.新型能源材料

12.高品质合成橡胶

13.高性能密封材料

14.新型催化材料及助剂

(二)先进结构材料产业

1.高品质特种钢铁材料

2.高性能有色金属及合金材料

3.新型结构陶瓷材料

4.工程塑料及合成树脂

(三)高性能复合材料产业

1.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

2.金属基复合材料和陶瓷基复合材料

(四)石墨烯新材料

五、生物产业(责任单位:市科技局)

(一)生物医药产业

1.新型疫苗

2.生物技术药物

3.化学药品与原料药制造

4.现代中药与民族药

5.生物分离介质与药用辅料

6.海洋生物医药

7.生物医药服务

(二)生物医学工程产业

1.高性能诊疗设备

2.体外诊断设备及产品

3.植介入生物医用材料

(三)生物农业产业

1.生物育种

2.生物肥料

3.生物饲料

4.生物兽药及兽用生物制品疫苗

(四)生物制造产业

1.生物基材料

2.生物化工产品

3.特殊发酵产品与生物过程装备

4.海洋生物活性物质及生物制品

六、软件和信息服务(责任单位:市经信局)

(一)高端软件和新兴信息服务产业

1.软件及应用系统

2.信息技术服务

3.电子商务服务

4.公共事业信息服务

5.数字内容服务

6.网络与信息安全服务

7.云计算服务

8.大数据存储及应用开发

9.物联网技术及服务

(二)卫星及应用产业

1.空间基础设施

2.卫星通信应用系统

3.卫星导航应用服务系统

4.卫星遥感应用系统

(三)动漫游戏

1.数字内容创意生产:动画创意、剧本和制作、网页游戏研发、手机游戏研发、数字人才培训

2.数字内容集成传输:动漫游戏内容集成、传输

3.动漫游戏运营策划

七、文化创意(责任单位:市文发办)

(一)创意设计

1.工业设计:模型设计、包装设计

2.时尚设计:广告设计、服装设计、品牌设计

3.其它专业设计:工艺美术品设计、建筑装饰设计、社会经济咨询

(二)动漫游戏

同软件和信息服务业

(三)基于移动互联网的新媒体

全媒体传播、文化产品电子商务、大型网站开发运营

(四)演艺娱乐

节目制作、影视拍摄和制作

八、物联网产业(责任单位:市经信局)

浦东新区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意见

上海市实施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的意见

大力引进高层次人才

引进高层次人才管理办法

关于加强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工作的实施意见

市引进高层次人才制度

高层次人才引进的现状

引进高层次人才的待遇

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暂行办法

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暂行办法

厦门市引进高层次人才住房补贴实施意见
《厦门市引进高层次人才住房补贴实施意见.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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