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江科大委[2011]7号
关于在2011年“中国青年志愿者服务日”期间集中开展
关爱农民工子女志愿服务活动的通知
各学院(校区)团委、团工委,各青年志愿者组织:
今年3月5日是第12个中国青年志愿者服务日。为贯彻落实党中央书记处对共青团关爱农民子女志愿服务行动的指示要求,继续拓展这项行动的覆盖面,把这项行动打造成共青团在服务青年方面信得过、可持续的品牌活动,按照团中央和团省委的要求,校团委、校青年志愿者协会决定在今年中国青年志愿者服务日期间集中开展关爱农民工子女志愿服务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要把“关爱农民工子女志愿服务”作为今年中国青年志愿者服务日活动的统一主题,围绕学业辅导、亲情陪伴、感受城市、自护教育、爱心捐赠等五个方面重点内容,结合服务地实际需求和特点,在城乡广泛开展关爱农民工子女志愿服务活动。
二、活动时间
集中在3月5日前后开展,3月5日当天形成活动高潮。
三、活动要求
1.高度重视,加强领导。青年志愿者活动是我校共青团组织服务学校中心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打造我校志愿服务品牌的重要平台,各学院(校区)团委、团工委要高度重视,确保本次活动扎实有效开展。
2.精心组织,务求实效。各学院(校区)团委、团工委要积极组织青年志愿者组织、各团支部和广大团员青年,根据自身实际和专业特色,精心拟定活动计划,拓宽服务领域,注重服务实效。
3.加强宣传,营造氛围。要充分利用校内外媒体资源,做好活动的宣传工作,进一步打造我校志愿服务的社会形象,营造良好的活动氛围。要挖掘先进典型,及时总结经验,大力宣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者精神,充分展示我校志愿者的风采。要加强主题活动的信息沟通工作,总结有声势、有特色、有实效的活动和工作并及时报送工作动态、音像、图片等信息材料。
4.长期开展,深化结对。各级团组织要把活动开展与深化结对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已经结对的要在此期间集中开展一次志愿服务活动,通过集中性活动带动结对志愿服务的经常性开展;要调动各级团组织、志愿者组织的力量,不断扩大结对覆盖面。
四、总结交流
活动结束后,要进行认真总结,3月25日前将活动总结的书面稿和电子稿(包括文字、照片、报纸等媒体资料)报送校团委。校团委、校青年志愿者协会将进行总结交流,同时活动开展情况将作为2011年度校青年志愿者先进集体评比的重要依据。
二○一一年二月二十四日
抄报:校党委
抄送:各学院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党工委、党委机关各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