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工业学院发展学生党员公示制暂行办法
为进一步落实《江苏工业学院发展学生党员工作细则(试行)》的精神,增加发展学生党员工作的透明度,充分发挥广大师生员工对发展党员工作的监督作用,规范发展党员公示制度,现制订暂行办法如下:
一、公示对象、时间和范围
公示对象:支部大会近期拟讨论接收为中共预备党员的发展对象;支部大会近期拟讨论转为正式党员的预备党员。
公示时间:发展对象为校党委组织部预审通过后,接收预备党员的支部大会召开之前;预备党员转正为本人提出书面转正申请且预备期满后,讨论转正的支部大会召开之前。
公示范围:发展对象所在二级学院、所在班级和所在宿舍区同时公示。
二、公示期限:一般为七天
三、公示内容
公示的内容为发展或转正对象的姓名、性别、所在单位(班级)、申请入党时间或入党时间、主要表现等有关情况,具体参考样式见附件。
四、公示程序和方式
1、确定公示对象、拟订公示内容。
2、张榜公示和网上公示同时进行。
3、收集党内外群众意见。
4、党组织调查核实情况,研究处理意见。
五、公示意见的处理
公示期限内,如有不同意见,单位或个人均可以采取口头或书面等方式向二级学院党委(党总支)或校党委组织部反映。对公示后反映的意见,各二级学院党委(党总支)应及时调查核实,提出处理意见。公示后没有意见反映或有意见反映但经核实无问题的,可按正常程序办理有关入党手续。对群众反映的问题,经核查属实者,视不同情况作出相应处理。
六、公示中的有关责任和要求
1、基层党组织的责任。要本着高度负责的精神,负责做好公示的有关工作。凡应公示的对象,都要严格按要求公示。在公示过程中有专人负责收集整理各类意见,对反应公示对象的问题要组织人员认真调查、弄清事实、准确定性,不得隐瞒、包庇、袒护。要保护群众参与的积极性,使他们不致于因反映情况而遭受打击报复和指责非难。对反映人和反映的问题要严格保密。公示期间应设立反映意见的电话及电子信箱。
2、反映意见者责任。在公示期间,反映公示对象的意见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具体准确。
3、核查者责任。核查人员在核查反映公示对象的问题时,要坚持党性原则,实事求是,严格遵守工作纪律,不得透露反映意见人的姓名及反映的内容,严肃认真地查清每一个问题,不得似是而非,不得隐瞒事实。
4、对被公示者的要求。被公示者要正确对待公示,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积极配合组织查明情况,不准阻挠、干扰党员和群众反映问题,更不准打击报复。
七、其他
1、本办法由校党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2、本办法从发文之日起执行。 附件:
1、发展预备党员公示参考样式
2、预备党员转正公示参考样式 附件1:
发展预备党员公示参考样式
公 示
根据我校发展学生党员公示制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经××党支部提名和××二级学院党委(党总支)审议,拟发展下列同志为中共预备党员。现将基本情况公示如下:
×××(姓名)×(性别) ××专业、班级×年×月×日(申请入党时间) 主要表现:
×××(姓名)×(性别) ××专业、班级×年×月×日(申请入党时间) 主要表现:
凡对发展上述同志入党有意见者,请于×月×日前以口头或书面的形式向二级学院党委(党总支)或校党委组织部反映。
×××二级学院党委(党总支)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校党委组织部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二级学院党委(盖章)
××××年××月××日 附件2:
预备党员转正公示参考样式
公 示
根据我校发展学生党员公示制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经××党支部提名和××二级学院党委(党总支)审议,下列同志拟转为中共正式党员。现将基本情况公示如下:
×××(姓名)×(性别) ××专业、班级 ×年×月×日(入党时间) 主要表现:
×××(姓名)×(性别) ××专业、班级 ×年×月×日(入党时间) 主要表现:
凡对上述同志转正有意见者,请于×月×日前以口头或书面的形式向二级学院党委(党总支)或校党委组织部反映。
×××二级学院党委(党总支)联系电话: ×××××× 电子邮箱:××× 校党委组织部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二级学院党委(盖章)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