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汇报制度
为加强工作成效管理,理顺工作关系,强化沟通与过程控制,确定工作责任、流程,特制定本制度。
一、工作负责制:
各部门员工直接对部门主管负责;部门主管对分管领导(总监)负责;分管领导(总监)对总经理负责;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
二、工作指令下达及汇报原则:
工作汇报坚持“逐级汇报”原则。即员工向本部门主管进行汇报,部门主管向分管领导汇报,分管领导直接向总经理汇报;特别重大、紧急事件需越级汇报的,可预约后汇报。
工作指令下达按照自上而下顺序进行,工作汇报(请示)按照自下而上顺序进行。
三、工作汇报内容及形式:
1、每天工作汇报:
个人每天工作汇报,包括工作内容及进展情况,重大事件的记录,疑难问题的处理,次日工作计划等。
个人工作汇报每天下午5点前以电子表格形式报至部门主管,部门主管下午5点半点前汇总后报分管领导,并以纸质和电子表格形式于下午6点前报行政部。
2、周工作总结与下周计划:
个人每周六中午12点前将本人本周工作小结与下周工作计划以电子表格形式报至部门主管,部门主管下午3点前汇总后报分管领导,分管领导以纸质和电子表格形式于周六下午5点前报总经理,同时将电子文档报行政部备查。
3、请示及其他工作汇报:
按上述流程逐级请示、汇报。
四、工作协调联系函制度
部门之间工作需沟通、联系、配合的,由部门填写工作联系函,一式三份送交发送部门、接收部门与行政部备查(部门内部工作安排、请示,一式二份自留)。
五、工作检查制度:
行政部负责全公司工作制度执行情况和每天工作完成情况检查、监督与管理,发现问题有权按管理规定提出处罚与奖励意见(管理办法另行发文)。
附:工作汇报表、工作联系函
《工作汇报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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