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共享协议
按照2011年天津市科技支撑计划重点项目指南,天津师范大学物理与电子信息学院(以下简称甲方)组织申报其中“民航科技专项”内“空中交通自动化管理系统研发及应用”专题的课题“无人机民用化关键技术研究与应用”,天津全华时代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作为协作单位联合申报,为了保质保量按时完成该项目的开发,甲方与乙方就本课题的知识产权等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
二、本课题合作完成过程中,甲乙双方各自研发的成果归甲乙方各自所有,合作产生的研究成果归甲乙双方共有。 课题以双方共同完成的名义进行鉴定或验收,包括验收材料等在内的一切与
课题相关的资料和言论。但涉及本课题专利申请、专利权益、报奖事宜时适用第一条内容。
在完成课题过程中所发生的争议,双方可共同协商解决,也可以由项目的主持部门协调解决。
本协议其他未尽事宜,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
本协议一式4份(甲方和乙方各留存两份),自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三、
四、
五、
甲方:天津师范大学物理与电子信息学院
(盖章)
代表:(签字)
年月日
乙方:天津全华时代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盖章)
代表:(签字)
年月日
《知识产权共享协议.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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