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职业技术学院社会实践(志愿服务)基地共建协议书(样稿)
甲方:青岛职业技术学院(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更好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引导青年在社会实践中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贡献力量,为地方发展服务,同时也为青年学生教育提供切实的服务和指导,甲方与乙方从双方合作、共同育人的角度出发,共享文化教育资源,以开展志愿服务为主要内容共建社会实践基地,形成双向服务协作关系。为保证工作的长期有效,双方协议如下:
一、甲方应尽的责任和义务
1、关心和支持乙方的工作,力所能及的为乙方排忧解难。
2、结合重要节日或纪念日,组织学生到乙方进行志愿服务或勤工俭学。
3、利用办学资源,积极为乙方培训等方面提供帮助和服务。
4、应乙方邀请,组织校内师生积极为乙方的建设和发展建言献策。
5、应乙方邀请,甲方推荐有专业特长的师生协助乙方进行
服务。
二、乙方应尽的责任和义务
1、关心和支持甲方的教育工作,力所能及的为甲方排忧解难。
2、在不影响正常工作的前提下,为甲方推荐的优秀学生提供社会实践机会,拓宽学生职业道德和就业意识的培养渠道。
3、应甲方邀请,组织员工参与甲方举办的各类文体、技能比武和联谊等活动,不断丰富文化生活,增进甲乙双方交流和友谊。
4、组织有关专家、学者、社会成功人士等书籍作者到甲方学校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传统文化、社会热点等方面的专题讲座。
本协议履行期间,应不影响双方正常工作,双方在各自所辖范围内对参加活动学生的人身、财产安全负责。若甲乙双方社会实践志愿服务基地共建活动中止6个月未开展,即视为合同自动解除。
甲方与乙方将本着互惠互利、双方服务、共同受益的原则执行本协议,不断加强双方的友好往来和协作关系。未尽事宜,将根据上述原则商定。重要补充事项,可有甲乙双方商定做补充条款。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其变更、中止或废除由双方协商解决。本协议为清洁文本,任何的涂改和删节均视为无效。
甲方:青岛职业技术学院(章)乙方:(章)
代表:(签字)代表:(签字)
二零一零年月日二零一零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