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榕疫情管理工作计划

发布时间:2020-03-02 04:42:56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榕江县2012年疫情管理工作计划

为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条例》、《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抓好我县2012年传染病疫情管理,继续强化对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演练处置能力,加强对常规疫情监测工作力度,狠抓培训工作。现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特制订2012年传染病疫情管理工作计划。

一、宣传培训

根据上年我县的传染病疫情报告统计分析,全县甲乙丙类传染病总发病率为237.41/十万,无甲类传染病发生,乙类丙类传染病呈多点散在发生,将给今年传染病防治工作带来更多困难,学校及托幼机构传染病信息报告能力有待加强;为此,在今年传染病防控工作仍然不容乐观,决不能放松警惕,必须以认真负责的态度抓好传染病疫情管理工作,提高我县常见急慢性传染病的监控能力,加强各单位信息交流与合作,各医疗卫生单位组织临床医师和疾控人员开展《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和《疫苗流通与预防接种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的培训学习,掌握并熟悉传染病防治知识,确保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及时处理疫情,降低传染病发病率。同时各医疗卫生单位要利用各种卫生宣传日、巡回医疗活动,开展以健康教育处方、宣传栏(单)等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

二、常规疫情监测管理工作

1、县内各级各类医疗卫生单位必须以文件形式明确一名传染病疫情管理专(兼)职员(文件上报县卫生局业务科,县疾控中心),负责辖区内传染病疫情搜索、督导,资料收集、整理、分析及疫情信息上报工作,制定并落实奖惩制度。

2、各级医疗机构传染病诊断、报告实行首诊医生负责制,认真填写门诊日志和传染病登记薄和报告卡,按规定、按时限及时上报。

3、门诊日志:要求各医疗机构必须对应诊所有病例实施详细登记,14岁以下应登记户主姓名。幼童、教师、学生登记学校,民工登记工作场所,县级医疗单位门诊日志与处方吻合率要达95%以上,门诊日志完整率要达100%以上。乡镇卫生院门诊日志与处方吻合率要达90%以上,门诊日志完整率要达95%以上,报告卡及传染病登记本上的病人数必须与传染病月报表相吻合,应逐项填写,不能漏报、缺报,项目完整率达100%。各医疗单位4-10月份必须建立肠道门诊,加强肠道传染病防治监测,要求填写霍乱监测月报表于每月26日前上报县CDC,并做好门诊日志登记。

4、加强传染病疫情网络的管理,疫情网络直报单位要制定相关管理制度,明确专人,做到不泄露国家疫情机密,做好网络的维护,确保传染病疫情报告系统畅通。按照《传染病防治法》及我县有关传染病疫情网络直报管理规定及时上报疫情,提高直报的质量和效率,杜绝缺报、迟报、漏报和瞒报。及时录入传染病报告卡,杜绝错项漏项,对误报、重报信息应及时删除。

5、县疾控中心每月对县属医院、每两月对各乡镇卫生院进行一次疫情督导搜索工作,各医疗机构每旬进行一次疫情搜索,并开展每月一次村级疫情搜索,作好相关记录;县属医疗机构传染病报告率要达100%;不允许乡(镇)卫生院辖区内出现疫情“零”报。

6、常规疫情严格实行月报制,每月有疫情分析及预测预警。

7、各级医疗机构在肠道传染病高发季节(4—10月)要按照规范要求设置肠道门诊,每月上报霍乱监测月报表,做到“逢泻必检,逢疑必报”。主动搜索疫情,及时发现处理疫情,把疫情控制在最小范围。

8、县属医疗机构和有条件的乡镇卫生院要建立呼吸道发热门诊,开展预检分诊工作,落实消毒等各项设施。对发热病人应进行排查、并作好相关记录。

三、抓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重大传染病疫情的监测、现场调查和处理

1、各乡镇要做好辖区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疫情动态的监测,严格按照《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应急条例》规定时限和程序,,按属地管理原则及时上报县疾控中心疫情室,并认真开展个案、消毒、采样,及时有效控制疫情,及时写出流行病学调查报告,并组织评价。

2、各乡镇在接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或重大传染病疫情时,先以信息上报并及时派员核实,县疾控中心再上报县卫生局,由县卫生局组织县疾控中心及相关单位根据临床和流行病学确定诊断后,再以疫

情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上报,当县医疗专家组不能确诊时,报请州或省专家组确诊。各乡镇在未确诊前不得私自通报疫情信息。

四、重点传染病监测和防治

加强重点传染病监测和防治组织机构建设,制定方案,落实监测措施,做好“零”报和日报;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防治原则和防控措施。

1、“非典”、“人间禽流感”、“不明原因肺炎”的防控:要做好不明原因肺炎“零“报、日报,留资料备查。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的防治原则,落实各项防控措施。“人间禽流感”防控要加强与当地农业部门联系,关注动物间禽流感动态。不明原因肺炎病例要做好流调。

2、霍乱、伤寒、痢疾等肠道传染病,抓好常规监测,加强水源,粪便管理,在夏秋季节,加强肠道门诊的监测管理工作,做到“逢泻必检,逢疑必报”,一经发现疑似病例,应立即报告和采样送检。县疾控中心实验室要抓好实验室能力的建设,有条件的医疗卫生机构对疑似伤寒病例要开展血培养。

4、炭疽、人感染猪链球菌病:要采取综合性措施,要与兽防部门配合,互通信息、携手并战、齐抓共管。病死牲畜要深埋或焚烧,严禁宰割。一旦发生疫情,及时派员调查处理和上报。

5、流脑、乙脑、钩体病及其他传染病:流脑、乙脑、钩体病的防治要抓好季节性疫苗预防性接种工作,按省、州有关文件精神,积极开展流脑A+C疫苗的接种,“两脑”苗接种率以乡镇为单位达60%

以上。各医疗卫生单位发现“两脑”疑似病例,要采集血和脑脊液标本,与个案一同送县疾控中心。

6、狂犬病防治工作:抓好狂犬病暴露人群门诊登记与处理,切实开展好一犬伤多人调查处理,规范我县狂犬病防治工作。

7、流感:通过疫情预警预测,各乡镇要密切注意发病动态,尤其对托幼机构、学校要加强监测,要与“非典”、“人间禽流感”、“不明原因肺炎”防控联系起来,减少诊断的盲目性,各乡镇要对重点地区、重点人群开展“流感”疫苗的接种工作。

8、疟疾、性病和艾滋病、肺结核以及麻疹、乙肝、“AFP”等免疫针对性疾病的防治按有关要求执行。

总之,2012年传染病防治工作应以加强疫情监测、管理和降低传染病发病为重点,提高传染病报告率、杜绝零报、迟报、缺报次,降低传染病漏报率,加强巡回,加强督导监测力度,为控制和降低我县各种传染病的发生和流行、保障我县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而做出努力。

榕江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12年01月0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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