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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挥地税职能作用推进赣南苏区振兴发展

发布时间:2020-03-02 02:02:55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发挥地税职能作用推进赣南苏区振兴发展

赣南苏区—中国革命前进的伟大基地,人民共和国的摇篮,毛泽东思想的发祥地,苏区精神的发源地。如今,在这块3.94万平方公里曾经铸就了不朽丰碑的红土地上,918万赣南儿女正掀起了一场振兴发展的接力。在这场接力中如何发挥地税部门的职能作用,为推进赣南苏区振兴发展服务,笔者就此谈点粗浅的看法:

一、大力传承苏区税务干部好作风,为赣南苏区振兴发展服务

七十多年前,中央苏区的税务前辈们在极其艰难困苦的条件下,“一手拿枪,一手收税”,用鲜血和生命谱写了苏维埃税收的红色篇章,为我们留下了“坚定信念、实事求是、艰苦奋斗、联系群众、廉洁奉公、勇于创新”的“苏区税务干部好作风”这一宝贵精神财富。苏区税务干部好作风具有苏维埃革命时期鲜明的时代特色,有其丰富的文化内涵。认真学习和大力弘扬苏区税务干部好作风,对于加强新时期地税干部作风建设,进一步做好地税工作服务赣南苏区振兴发展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

在新时期,面对赣南苏区振兴发展的新形势、新任务,作为这片红土地上的地税干部,我们更要深入学习、了解苏区税务干部好作风的深刻内涵,准确领会和把握其精神实质和时代价值,在振兴发展赣南苏区的伟大实践中大力继承和弘扬苏区税务干部好作风,积极探索弘扬苏区税务干部好作风的有效途径,加强地税干部队伍建设,以优良的作风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

二、坚持经济税收观,实现税收与经济同步发展,为赣南苏区振兴发展提供强有力财力保障 税收是国家宏观调控的重要杠杆,发挥税收职能作用既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需要,也是实施振兴发展赣南苏区的必然要求。确保地税收入持续快速增长,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打造雄厚的物质基础,是税收服务赣南苏区振兴发展的首要任务。

由于历史的原因和经济发展的差距,2011年赣南18个县市区的各级地税部门共组织入库各项收入89.19亿元,同比增收27.17亿元,增长43.8%,其中完成地方税收71.95亿元,增长39.9%。地税收入占国民生产总值的比重越来越大,为改善民生和公共服务提供了坚强的财力保障,多次受到省局和市委、市政府的表彰奖励。 总量不大增幅高,税收收入连年高增长的态势表明,赣南苏区强劲的钨与稀土矿产品精深加工产业、家具制造业企业,将为地方税收提供更为广阔的增长空间。为此,在推动赣南苏区振兴发展中,我们地税部门除了要积极充分地向上级反映诉求争取优惠政策的同时,反而更要加强税收征管,依法收税。如果连必要的国家法定税收都收不上来,那就说明苏区振兴发展是不成功的。因为税收收入对检验振兴发展是否有效益、赣南苏区的企业办得如何都是一个重要标志。

税收在赣南苏区振兴发展中应发挥好税收的基本职能——组织好收入。组织收入是税务部门的基本职责,是税收工作的中心任务。这也是实施赣南苏区振兴发展战略,加大对赣南苏区建设的需要;是扩大赣南苏区公共投资规模,加快赣南经济发展的需要。经济决定税收,税收促进经济的发展,只有经济发展才能为税收提供可靠的税源。赣南苏区振兴发展必然推动各个行业重大项目的全面实施,将为我市地方税收带来新的增长点。对此,各级地税部门 一定要紧盯项目摸清税源,认真落实税收经济观,把支持经济发展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准确把握经济发展与税收增收的内在关系,科学分析税收收入与对应的经济税源协调增长及税收占GDP的比重情况。坚持在科学发展经济的同时,充分利用和发挥好税收调节经济、调节分配的杠杆作用,及时把经济的增长反映到税收的增长上来,用税收增长为改善民生提供坚实的财力保障。实现经济与税收良性互动,保持税收增长与经济增长相协调,不断提高税收的贡献率。

三、研究政策争取支持,为赣南苏区振兴发展营造宽松的税收环境

税收政策是国家为了实现一定时期政治经济目标,而选择和制定的关于税收分配活动的基本方针和指导思想。它是国家经济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促进产业经济结构调整、引导国民经济协调发展的主要依据。

近年来,国家从促进保障和改善民生的战略高度,制定了鼓励下岗职工再就业、支持西部大开发、鼓励技术进步,促进民间投资和第三产业发展、加快粮食流通领域改革等税收政策。这些税收政策从宏观上体现了国家产业政策、产业导向。这些惠民政策为企业减轻税负、积累资金,促进地区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等方面都发挥了重要作用。

在赣南苏区振兴发展的滚滚大潮中,我们地税部门一定要深入研究落实好国家已制定的税收优惠政策,并积极借鉴国家关于支持其他经济功能区发展的优惠政策,积极争取并建立起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符合赣南苏区振兴发展实际、产业和区域紧密结合的税收优惠政策体系。

——加快推进排污费改征环境税实施的步伐。切实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是深入推进赣南苏区振兴发展过程中面临的重要而紧迫的任务。在税收政策上,应强化对生态环境的保护,鼓励发展低碳经济。对有利于赣南苏区生态环境保护或治理恢复生态环境的项目给予税收优惠,鼓励发展生态环境整治、污染治理、资源综合利用、农业综合开发的项目。可考虑全面开展环境保护税,促使污染企业加大投入治理污染或通过重税迫使污染企业、污染项目停产下马,促进产业调整并向低碳经济转化。同时,完善综合利用资源与生态补偿的税制体系,使资源利用与生态保护形成良性循环。

——改革现有的资源税征管制度。在21世纪实现现代化历史进程中,区域经济发展是经济社会发展的趋势和特点,能源和其他资源的供需矛盾将始终伴随着这一过程。为使现有资源得到科学开发与合理利用,应改革现行资源税,提高资源税率,扩大资源税的征收范围。一是扩大征收范围,将所有必须加以保护性开发的资源如矿产资源、水资源、土地资源、生物资源、新能源等列入征收范围。二是对资源税费进行合并,将资源性的税种以及各类资源性收费并入资源税,避免对同一资源既收费又征税的现象。三是调整税负,根据各类资源的外部成本、稀缺程度及经济效用等因素确定税率。四是改进计税方法,提高资源税的税负水平,限制钨与稀土等稀缺资源的掠夺性开发。这样既不会造成地方税收减少,而且在改变计征方式、提高课税标准后还可增加地方财政收入。

——加大税收优惠力度,增强招商引资的吸引力。赣南苏区振兴发展是一个漫长的过程,需要几年、几十年甚至更长的时间。现有的税收优惠政策期限一般为3年、5年、10年,这对于赣南苏区振兴发展这一长期复杂的工程而言显得较短,并且容易导致投资者只投资投入少、周期短、风险小、利润高的行业,造成区域产业结构不合理,发展不协调。因此有必要在确定招商项目时,强化税收政策的产业导向功能,在国家现行的政策范围内,运用减税、缓税、退税或加速折旧、税前扣除、投资抵免等多种方式,充分发挥税收对产业结构的调节作用,如把享受优惠政策的期限延长至20-30年,以吸引外地企业对赣南地区基础设施建设等获利期较晚的项目进行投资。同时,加大税收鼓励投资赣南苏区建设的力度,降低政策准入门槛,适当将未列入《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的一些优势产业、支柱产业纳入优惠范围,使优惠政策惠及更多的企业。

——增加税收优惠方式,实发挥税收促进赣南苏区企业发展的作用。目前税收优惠政策主要是税率式优惠,对一些税种实行免征或低税率优惠。这种优惠方式只对有利润的企业起作用。因此,在优惠政策设计的税种方面,从目前以所得税为主,转向所得税、货物和劳务税并重。在税收优惠政策的具体形态方面,从单纯的税收减免向税收扣除、加速折旧、递延纳税、税收抵免等多种形态发展。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但经济效益不好而不能享受所得税优惠政策的企业,可按照现行税收管理权限,在一定时期内给予增值税、消费税和营业税等减免优惠,减轻企业负担,增强其盈利能力。对于一些具体需要特殊支持的事项或者企业,可采用税收扣除、加速折旧、递延纳税、税收抵免等形式,以培育企业自我创新的技术进步机制。对生态移民所涉工程和移入地区实行特别税收优惠或一定期限的免税政策。对生态移民从事个体经营或者企业吸纳生态移民就业的,给予一定期限的税收优惠。

——实施促进人力资源开发与使用的税收政策。人才工作和人才队伍建设是深入实施赣南苏区振兴发展的一项长期任务。为吸引高素质的人才,对高科技人员和具有专门技能的高级人才到老区投资、就业取得的收入、各地给予的各种福利待遇,应给予适当的个人所得税优惠。对高级专门人才在赣南地区进行的专利转让、技术咨询、科技开发、专项服务等都在税收方面给予优惠,以留住人才在赣南苏区创业,使更多高级专门人才愿意到赣南苏区工作。

四、建立税管协作机制,为赣南苏区振兴发展搭建设良好的税企发展平台

各级地税部门要立足经济社会发展特点,税源变化趋势,征收管理实际,不断创新税收管理体制机制,探索出一条符合赣南苏区振兴发展税收征管的新机制,为实现赣南苏区振兴发展战略目标,创造良好的发展平台。

——建立专业化税源管理机制。按照经济区税源分布现状,突破现有按属地、划片管户的单一方式,实行以分行业管理和分规模管理为重点,以纳税人属地、风险管理为辅助的税源分类管理。坚持管户与管事相结合,按照重要事项、关键环节分工,建立以个人管理与团队管理相结合,以信息化为支撑的税源管理体系。 ——建立科学化信息管税机制。在运用信息化等科技手段等方面下功夫,建立信息互通机制。税收与经济发展指标息息相关,税务部门只有获取大量的经济信息,才能有针对性地改进和加强税收管理工作。政府职能部门要与税务部门建立互通经济信息长效机制,定期把各项经济指标及时向税务部门反馈,由税务部门做好税收信息采集与存储、加工与分析、传递与处理,从而有针对性地开展税收分析、纳税评估、税收管理、税务稽查,减少国家税款流失,提升税收管理信息化水平,提高纳税人遵从度。

——建立规范化地国地税间税收协作机制。在国地税部门之间,建立完善税收协作管理机制,对于高效利用税收管理资源,加强学习交流、促进合作、强化管理,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一是要加强联席会议制度法。二是建立互通税收管理、纳税服务、政策落实、税源培植及税源管理等信息机制,加强地区间税收协作,促进税收公平,减少地区之间因税负不公产生的税收转移,为赣南苏区的振兴发展创造公平的税收环境。

五、优化纳税服务体系,为赣南苏区振兴发展建造和谐的发展空间

税收法制环境是地方经济发展竞争力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对此,我们地税部门一定要自觉地把地税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置于服务区域经济、支持又好又快发展的大局之中。牢固树立征纳双方法律地位平等的理念,丰富服务内容、提高服务质量。要按照省委省政府开展“作风整治”活动要求,强化“两个减负”,进行服务流程再造。通过简化审批程序,加快审批进度,清理和简并要求纳税人报送的各种报表资料,减轻纳税人负担,为企业提供快捷方便的政策服务。要扩大网上报税、银行网点报税覆盖范围,提高服务效率,建造和谐的发展环境,增强对纳税人在赣南老区投资创业的吸引力,为加速赣南苏区振兴发展尽地税之好、部门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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