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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深入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进一步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的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0-03-02 20:58:58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中共泸西县委

关于深入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

进一步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的实施方案

泸发〔2009〕13号

中共泸西县委 关于深入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进一步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的实施方案

(2009年6月10日)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深入整治用人上的不正之风,进一步提高干部选拔任用、监督管理、干部评价的工作整体水平和选人用人公信度,树立正确的用人导向,营造我县干部奋发有为、积极向上、良性竞争、推动发展的良好环境,根据•中共云南省委关于深入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进一步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的实施意见‣(云发„2008‟26号)、省委组织部“深入整治用人不正之风,提高组织工作满意度”研讨会议以及•中共红河州委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云南省委关于深入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进一步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红办发„2009‟12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中央、省、州组织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以•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以下简称•干部任用条例‣)和有关法规为依据,不断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健全完善体现科学发展观要求的选人用人工作机制和监督机制,切实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全过程的监督,坚决防止和纠正用人上的不正之风,进一步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为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组织保证。

二、工作目标

(一)树立正确的用人导向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树立注重品行、科学发展、崇尚实干、重视基层、鼓励创新、群众公认的用人导向。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法规,客观公正评价干部,高度重视在关键时刻、危难关头、重点工作推进和涉及

1 个人利益的重大问题上考察识别干部。多留意长期在艰苦条件下埋头苦干的干部。真正选拔使用符合“一面旗、一团火、一盘棋”要求的政治素质好、创新意识强、能打开工作局面、政绩突出、作风优良、群众公认的干部。

(二)形成制度体系,健全防范机制

围绕干部选任、干部监督、干部考评、责任追究 “四个机制”的建立健全,完善制度体系并形成长效机制,从根本上有效防范和惩治用人上不正之风。

(三)实现“两个提高”

通过努力,提高人民群众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对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的满意度。

三、工作步骤

(一)调研自查、前期准备阶段(4月25日至5月31日)

成立深入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领导小组,把责任落实到相应的单位和部门,明确责任,协同推进。并加强对整治工作的舆论宣传,在县内主要媒体刊物、泸西党建网、组工信息等进行宣传报道,为整治用人上的不正之风营造良好氛围。通过问卷调查、个别访谈、实地了解等方式有针对性地开展调查研究。及时掌握群众对选人用人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掌握全县贯彻执行•干部任用条例‣的现状、存在的突出问题以及对违规违纪用人问题的查处情况,形成调研报告和实施方案。

(二)组织实施阶段(6月1日至10月15日)

根据实施方案,对现有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政策法规有针对性地进行完善,出台相关单行办法措施,提高相关政策法规的科学性、可行性、实用性。针对我县的干部选拔任用、监督工作运行中出现的漏洞,探索建立相应的工作机制,及时堵塞漏洞,保障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健康高效运行。

(三)总结提高阶段(10月16日至12月31日)

1、规范基础。对具体的文书、材料、报表等台帐进行规范,在整治工作告一段落时,及时将相关的材料分类归档,形成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文书档案。

2、总结经验。认真总结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工作中的经验、做法,不断加以完善,形成有特色的工作经验。

3、形成机制。进一步巩固和扩大整治工作的实践成果和制度成果,形成长效机制。

四、工作措施

(一)加强调查研究,抓好宣传教育,营造良好工作氛围

1、每年确定重点调研课题,通过问卷调查、个别访谈、实地了解等方式有针对性地开展调查研究。及时掌握群众对选人用人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自查贯彻执行•干部任用条例‣的现状以及对违规违纪用人问题的查处情况。针对突出问题、突出现象,研究探索解决问题的办法和措施,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

2、开展经常性的思想政治教育,坚持把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法规和省州通报的违规用人典型案例作为主要内容,纳入党政领导干部培训的重要内容。使干部选拔任用政策和法规深深植根于党员干部的思想,增强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政策法规的自觉性,自觉抵制用人上的不正之风。

3、县委理论中心组每年专题学习干部选拔任用政策法规两次以上,并在每次讨论研究干部时,进行一次•干部任用条例‣的学习。各基层党组织每年要组织党员干部集中学习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政策法规至少两次。

4、对新提拔的干部在进行任前谈话时,要把学习贯彻党的干部工作政策法规和执行组织人事纪律作为重要内容,进行谈话教育,并提出具体要求,每年对新提拔干部进行任职培训。

5、通过新闻媒体、网络等途径,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政策法规的宣传,及时报道整治工作中好的经验、做法以及取得的成效,为进一步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

(二)建立健全科学完善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制度

1、健全后备干部选拔管理制度,把住干部选任源头。一是广泛公开提名、所在单位民主推荐与组织审查相结合,产生初步人选。二是培训考试与演讲测评相结合,过基本能力关。三是公开后备干部基本信息,接受群众监

3 督,淘汰不合格干部。四是规范股所级干部选任程序,使防范用人不正之风关口前移。

2、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初始提名制度。继续完善•泸西县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初始提名暂行办法‣和•补充规定‣,规范干部选拔的提名主体、提名形式、提名程序和提名责任,重点把住乡镇党委政府和县直主要部门的正职领导干部人选提名,探索县委全委会推荐提名乡镇党委政府和县直各单位主要领导干部人选制度。对一些直接服务群众、与群众接触较多的窗口部门的领导职位,试行面向社会公开推荐。

3、完善差额选拔任用干部制度。逐步扩大实行差额推荐、差额考察、差额酝酿的选任干部范围,坚持县委常委会任用干部票决制,逐步扩大全委会票决干部的范围,积极探索实行党委讨论决定重要干部差额票决制。

4、定期采集干部履职信息,增强掌握干部特点的准确性,分析好领导班子运行情况,针对干部队伍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研究提出加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队伍建设的意见。

5、控制干部调整幅度,保持干部队伍稳定。除换届调整外,县委每年动议干部不超过4次,每次调整干部一般控制在干部总数的10%以内。

(三)把握关键环节,加大干部选任监督力度

1、建立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信息公开制度。提拔任用干部时,要向社会公开领导班子职数、职位要求和职位空缺情况。探索建立干部初始提名情况和推荐、测评结果在班子内部公开制度,将干部任用的初始提名,包括党组织提名、联合提名、领导干部个人提名、个人自荐情况,向班子所有成员公开,接受班子成员的内部监督。对试行民主推荐结果、测评以及考察情况和干部任用结果、选人用人严重违规违纪案件查处情况等如实向群众进行通报制度,加大群众监督力度,增强群众参与的积极性。

2、健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一报告两评议”制度。县委常委会向全委会报告工作时,要把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作为一项专题内容,并在全委会委员中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进行民主评议、对本级党委新提拔的党政主要领导干部进行民主测评。评议结果要及时上报州委组织部。

3、完善干部考察和任前公示制度。适当扩大任前考察谈话范围,既要按照•干部任用条例‣规定的人员范围进行谈话,又要注意到与考察对象有业务关系的单位、考察对象曾经工作过的地方了解其情况;既要听取多数人的意见,又要重视“少数人”的意见。要积极探索经常性考察与任前考察相结合的办法,避免和防止任前考察过于仓促,逐步做到以经常性考察为主,把任前考察作为经常性考察的印证。要扩大公示范围,完善公示内容,在现有公示内容的基础上,增加公示干部个人“工作实绩”等内容。简明扼要、实事求是地反映领导干部的工作思路、办法措施、工作成效等,让群众检验干部的政绩,努力做到凭实绩用干部。实行干部提拔廉政考察制度,采取干部自查、民主测评、谈话考察、征求意见、综合评价等步骤和方式,对干部廉政情况进行考察和测评。对拟提拔为正科级干部的满意率一般应在80%以上,拟提拔为副科级干部的满意率须在70%以上。

4、建立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群众满意度调查制度。县委组织部、县纪委和县统计局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满意度电话调查或问卷调查,把调查结果作为评价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重要参考依据,并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通报。

5、创新干部选拔任用全过程监督的措施和办法。认真落实•云南省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全程记实暂行办法‣,以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程序为主线,对干部的基本情况、选拔任用各个环节、重要情况进行全程记实,归入干部选拔任用文书档案,以此作为干部选任监督和实施责任追究的重要依据。提拔副科级以上干部,要求拟提拔人选必须如实向组织申报家庭成员从业、财产收入等有关情况。邀请州委组织部有关人员对县委讨论决定干部任免过程实施监督。

6、建立干部监督联席会议成员单位信息沟通制度。认真落实中组部•干部监督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实施意见‣,进一步完善联席会议制度,每半年走访一次执纪执法、审计、效能监察、信访等相关部门和每年走访一次州级相关部门,了解掌握现任干部的遵章守纪和工作效能情况。每年听取一次县级分管联系领导就所分管、联系的部门、乡镇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履职情况的信息反馈。干部监督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要采取召开会议、个别听取意见等方

5 式,定期或不定期就惩治和预防腐败,深入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进一步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等问题,交流信息、沟通情况、研究对策,形成干部监督的合力。

7、建立领导干部监督档案。组织部门对所管理的干部,要把从受理举报、条例检查、巡视、审计等渠道发现的干部有关信息归入监督档案,了解掌握干部的情况及群众的反映。

8、实行组织部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部内自查制度。按照•云南省委组织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部内自查办法‣,县委组织部坚持每年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情况进行至少两次全面深入的自查,认真查找和纠正存在的突出问题,并将自查情况报告州委组织部。针对发现的问题,深入分析原因,及时督促整改。

(四)建立干部考核评价与任用联动机制

1、完善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办法,建立以实绩为主兼顾干部学习、廉政评价、民主测评、群众公信度调查在内的干部考核办法,实行定量与定性相结合,每年进行一次考评,确定一次等次。

2、实行考核结果与干部任用联动机制。凡提拔干部,除特殊情况外,人选应从上年度考核为优秀的干部中提名推荐。考核为称职的,可继续任职;考核为基本称职的应调整岗位;考核为不称职的给予免职。

3、建立村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群众公信度调查制度。县统计局负责对村“两委”班子及负责人就与民生密切相关的情况进行公信度调查。每年选取1/3的村进行,争取3年对全县村“两委”班子及负责人公信度普遍进行一次调查。对满意度低的班子要进行整顿。

(五)明确责任,完善追究制度

按照权责一致的原则,科学界定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各个环节的责任主体、责任内容,明确追究方式,严肃追究违规用人和用人失察失误责任人员的责任。对“带病提拔”的领导干部,尤其是受到撤销党内职务或行政职务以上处分且在提任前已有明显违纪违法行为的干部,要对其选拔任用过程进行调查,确实存在违反规定选拔任用干部问题的,要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6 探索考察组人员考察工作责任追究制度和建立乡镇主要领导、县直部门主要负责人推荐干部责任追究制。

(六)做好信息上报,加强舆论宣传

1、建立整治用人不正之风工作情况报告制度。要切实加强信息收集整理,对开展整治工作的重要信息、严重违规用人问题的重大案件、网上有关用人问题的重要舆论及处理情况,及时向上级组织部门报送。每月底及时向省委组织部干部监督处报送有关工作进展情况。

2、加强对整治工作的舆论宣传。大力宣传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法规,适时向新闻媒体通报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以及防止和纠正用人上不正之风情况,让人民群众积极有效地参与干部监督工作。建立和完善干部选拔任用舆情突发事件应对反应机制,对新闻媒体反映的选人用人问题,要迅速查核,按有关规定作出处理,视情况适时向媒体公布查核结果。关注新闻媒体尤其是网络媒体对领导干部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相关评价和报道,对网上散布的选人用人方面的不实信息,要及时公布真相,澄清事实,把舆论引向正确的轨道。

五、严明工作纪律,严肃查处违规问题

(一)严格遵守选拔任用工作纪律。•干部任用条例‣及相关法规明确的若干纪律要求,是选拔任用工作的“高压线”和“禁区”。要严格遵守•干部任用条例‣的“十不准”纪律,严格执行中组部防止“带病提拔”的六项要求规定。对超职数配备、突击提干、破格提拔不报批等问题要坚决纠正;对违反选拔任用纪律的苗头和行为,要及时提醒、批评、帮助和教育;对严重的违纪行为,要坚决抵制、及时报告、严肃处理,切实防止用人违纪问题的发生。

(二)坚持和完善严重违规用人问题立项督查制度。对群众举报反映的跑官要官、买官卖官、拉票贿选、突击提拔干部等问题,要根据情况进行立项督查。用人不正之风一经查实,对相关责任人要严肃处理。

(三)拓宽群众反映渠道,加大对严重违规用人问题的查处力度。 一是认真做好信访和“12380”举报受理工作,开通举报电子邮箱(邮箱地址:yhhlxzzbgjk12380@sina.com),进一步拓宽监督渠道。对举报具

7 体、线索清楚的,要认真抓紧调查处理。二是纪检监察部门与组织人事部门相互配合,加大对违反组织人事纪律问题的查处力度。

六、保障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一是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人事部门要充分认识深入整治用人不正之风、进一步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的重要性,进一步增强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以对党和人民事业高度负责的精神,采取有力措施,深入整治用人上的不正之风,着力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二是成立以县委书记任组长、县委副书记任副组长、相关部门为成员的县委深入整治用人不正之风进一步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委组织部,组织部长任办公室主任。三是建立整治工作协调会议制度,实行整治工作责任制,各负责部门要切实负起责任,明确职责和任务,并按照整治工作总体目标,研究制定整治工作计划,确保整治工作扎实有效地开展。县委组织部要明确分管整治工作的领导,指定专职的干部监督工作人员。

(二)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坚持召开整治工作协调会议,经常沟通整治工作有关情况,研究分析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的办法措施。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履行职责,严肃查处违反组织人事纪律的案件。组织人事部门和纪检监察机关要协作配合,优势互补,形成整治工作合力。

(三)严格督查,确保实效。领导小组要定期或不定期开展督促检查,了解整治工作进展情况,研究提出指导意见,及时总结推广好经验、好做法,推进全县整治工作深入开展、取得实效。

主题词:干部监督 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 实施方案

抄报:省委组织部,州委组织部。

下发:各乡镇党委,县委各部委,县级国家机关各办局、各人民团体、省州驻泸单位党委(党组)、总支(支部)。

中共泸西县委办公室

2009年6月22日印发

(共印11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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