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版(06.9.1发布)职责范围与规章制度销售-3A-07-005
股份公司C、D类清欠工作责任制
1 清欠责职
清欠工件是在特定条件下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换过程中,企业与企业之间在商品交换中产生的阶段性工作。随着市场经济秩序的整顿和不断完善,企业信用等级的不断提高,清欠工作将会完成它的历史使命。
1.1 严格负责划分C、D类单位的界限。(3年以上无往来、欠款多年无偿还能力或信誉极差),分门别类。
1.2 有目的的确认双方的债务关系,为必要的法律保护作准备。
1.3 牵头负责各办事处、分公司的清欠工作。督促清欠力度,制定清欠计划。努力完成公司下达的任务。
2 清欠职能
2.1 负责查清应收帐款的各种问题和原因。
2.2 及时处理清理过程中发现的问题:
2.2.1 三包扣款,质量索赔的帐务。
2.2.2 配试过程中双方发生的往来帐未经处理的。
2.2.3 双方用户发生的属本公司质量问题要求退货或三包未处理的。
2.2.4 执行优惠政策未兑现的。
2.2.5 退货无发票。
2.2.6 退货不足或退货短少,运输中短少。
2.2.7 赖账不还,无力偿还的欠款。
2.2.8 由于人员调动,无法处理债务。
3 C、D类单位的清理
3.1 要严格把好发货关,未经C、D类清欠人员同意不得发货。
3.2 加强清欠力度,采用分片、分块定人负责,风险承包的方式进行,强化考核。
3.3 C、D类单位清欠的物资采用当地变现办法进行,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必要的损失和后遗症。
3.4 经多方努力,确实无法操作的C、D类单位做好核销的资料准备并报告分管部领导。
3.5 及时向领导汇报C、D类帐款动态,包括使用法律的手段来达到请欠目的。制订部门:销售处审核:朱万友管理处审定:宣建清共1页,第1页
《股份公司C、D类清欠工作责任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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