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室落实监督检查情况汇报
按照省院监督检查的主要内容,现将办公室检查情况报告如下:
1、同步录音录像系统按照市院要求,购置了4套阳光静态品牌、能够和市院同步进行的同步录音录像系统,总价值50万元,同时设有专门的讯问录音录像资料室,保障了录音录像资料的保管、借阅等情况规范有序运行。
2、我院严格按照《人民检察院办案工作区设置和使用管理规定》的要求购置办案区软硬件设施和管理办案区,完全符合要求,达到了《准用证》标准。
3、针对办案区的特殊性,我们按照要求分别建立了办案区使用管理制度、管用分离制度、看审分离制度、审录分离制度等一系列管理制度,在实践中严格按照制度规定执行,做到了管用分离、看审分离、审录分离,司法警察、双录人员基本满足办案需要。
4、按照《人民检察院办案工作区设置和使用管理规定》要求,在办案区内设立了医务室和医生待诊室,在医务室内配备了医疗检查仪器、急救箱和急救药品等常用的医疗设施,定期对办案人员进行紧急救助知识培训,同时反贪局在5月份和延寿县人民医院开通了办案医疗协作协议,开通了办案医疗保障绿色通道,保证了多年来我院无办案医疗事故发生。
《办公室落实监督检查情况汇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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