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收到劳保处的工伤报销费用如何做会计处理?
2011-2-15 09:48
提问者:匿名 | 浏览次数:891次
我单位职员工伤,单位垫付了医疗费,后来去劳保处申请工伤,报销了部分医疗费,请问我单位收到的这部分报销的医疗费如何做会计处理?
2011-2-16 19:17 最佳答案
这要看你当时垫付医药费时的会计处理。可能是如下情况: 垫付工伤医疗费
借:其他应收款——垫付医疗费
贷:现金(银行存款)
若如此,收到这部分医疗费时,即可如下处理: 收到劳保处拨付医疗费
借:现金(银行存款)
管理费用——其他(工伤补助)
【或:营业外支出——工伤补助】
贷:其他应收款——垫付医疗费
进入费用或者进营业外支出根据你们单位的具体情况考虑,这部分是拨付的医疗费与实际使用的医疗费的差额。如果没有差额,则可以免去这部分。 追问
我们的流程是这样的:先由公司职员申请备用金,然后该职员拿医疗、餐费发票等来报销医疗费,以此整理他名下的备用金,接下来人事部向劳保部门申请工伤,可能几个月以后这部分工伤医疗费才能报下来,那这三个阶段该如何做会计分录呢?我们收到的劳保部门报销的这部分费用是计入营业外收入呢还是其他应收款呢?
回答
职工申领备用金时:
借:其他应收款——XXX(人)
贷:现金
报销的时候,你不要进费用,处理为垫付医疗费就行了: 借:其他应收款——垫付医疗费
贷:其他应收款——XXX(人) 收到钱时就相当于收回资金: 借:银行存款(现金)
贷:其他应收款——垫付医疗费
因为你只是报销了一部分费用,没报销的部分如下做: 借:管理费用——工伤补助
贷:其他应收款——垫付医疗费
你最后一个问题问法有问题,你收到钱之前是其他应收款,收到以后才有可能进入营业外收入。你不存在这个问题,你收到的钱比你实际支出的钱少,你应该是自己还花了一部分费用,所以不存在收入的问题,况且,进入营业外收入还涉及纳税。